通渭县:“一册一书四记录”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定西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07-17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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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纪委通过建立“一册一书四记录”制度,狠抓主体责任落实。
“一册”即《一岗双责工作手册》。“一书”指党组织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领导干部责任分工,并相互监督。“四记录”:一是廉政学习记录,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等各项规定的学习,以及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情况;二是廉政会议记录,记录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分管领域工作人员及联系村班子成员部署落实廉政建设的情况;三是廉政谈话记录,记录领导班子对分管领域的工作人员及联系村班子成员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谈话的情况;四是廉政检查记录,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和联系村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督查的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需对日常廉政工作进行分类记录,党组织将按季度对班子成员‘四记录’记录痕迹进行核对检查,对记录每月廉政学习内容少于2次、每季度召开分管领域廉政会议少于1次、每年与分管领域工作人员及联系村班子成员谈话少于2次、每月廉政检查少于1次的四类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编辑 秦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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