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深入开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见成效
为切实保障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兰州把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手段常抓不懈,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彰显了监督检查威力,促进了作风明显转变和机关效能显著提升。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出台以来,兰州市先后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和财政局、审计等部门,结合行政效能建设和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进行了多轮监督检查。特别是整合全市各类督查资源,年初抽调一批得力干部组成10个督查小组开展全面督促检查,并由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县处级干部专司督查工作,在全市着力构建抓作风促发展的“大督查”格局。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要求,兰州市下发了《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实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务零接待的规定》等文件,并就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分批次组织力量深入餐厅、酒楼和营业性娱乐场所,对公职人员上班时间饮酒、公车私用、公款消费、公务接待和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了多轮暗访。最近,兰州市对公安系统发生的一起违反作风纪律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对责任人进行了免职处理。从4月中旬开始,由市纪委牵头,抽调市委督查室、组织、财政、审计、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干部35人,分别成立5个督查组,深入各个县区对中央、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查看账务、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情况,听取干部群众评价。
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兰州市拟在全市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理。重点反面典型将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广大干部。针对发现的城关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到岗不齐、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对政务大厅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了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七里河区25名干部脱岗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针对新华社反映的皋兰县石洞镇政务服务大厅春节长假后工作人员缺岗的问题,专门成立调查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负责纪律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停职检查。
为使督查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兰州市对督查组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凡是下基层的督查组成员不得在基层就餐,不得接受基层的任何接待,食宿全部按规定自行解决,不得给基层增加负担。兰州市通过督查发现问题,切实促进了工作作风的改进,保障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编辑 信息中心 马翔)
努力搜索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