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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四个不”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省环保厅    发布时间:2015-04-30 09:40 分享

4月22日,省环保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书记张晓兰同志在省直机关工委调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预防职务防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分布情况的通报》等文件精神,并对近期厅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出研究部署。

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建中主持会议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四个不”明确要求,要求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认识上不能降低,坚持做到积极适应和主动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落实上不能放松,要继续加大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以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重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紧紧围绕省委“工作落实年”活动有关要求,深入实施“五项措施”,建立精准发力、以上率下、整体联动、层层推进的落实机制。三是监督上不能减弱,要确保每个党员干部置于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确保不发生任何违纪违规问题。四是处理上不能从轻,对触犯党纪法规的党员干部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要继续加强厅系统内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会议就近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强调要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风暴行动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并全力实施工作落实年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不断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供稿 赵琰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