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抓实主体责任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来源:定西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04-2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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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陇西县决定在全县党政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有效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推动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活动主体明确。明确组织主体是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参与主体包括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县委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目标任务明确。主要是通过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等工作,达到减少和杜绝职务犯罪的目标。
评分标准明确。通过工作安排部署是否到位、重点任务是否落实、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宣传工作情况、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综合评估来进行评判。
工作程序明确。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验收相结合,单位自评与群众评议、社会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分初步评选、考核验收、审批命名三步完成。
保障措施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注重创建实效,广泛动员参与,营造活动氛围。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为每个单位、每名干部的自觉行动,群策群力,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供稿 张瑞通 胡天鹏 编辑 秦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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