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谋划“责任田” 履职尽责有抓手
兰州成立工作机构助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今年以来,兰州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省委构建“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创新机制体制,狠抓关键环节,强化工作落实。特别是为强化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在市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传导压力,深入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成立工作机构 牵牢“牛鼻子”
2014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先后20多次就推进落实主体责任进行研究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就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和征求意见建议,多轮次对县区、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约谈。2015年初,为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专门成立了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亲自挂帅任组长,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并设立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办公室,承担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级建制,由市委办公厅代管。核定行政编制7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县级1名,副县级1名。专门机构的设立,对市委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深入研究部署和整体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压力传导和常态化推动落实意义重大。同时,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推进“三转”的有力支持。
加强制度建设 紧抓压力“链条”
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工作,先后两次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深入推进“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年”活动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在市委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和市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工作办公室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有效发挥了全市推进落实主体责任总牵头、总指导和总协调的作用,构建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努力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已出台的《兰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的基础上,又研究出台了《兰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各级党委书记、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把约谈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措施来抓。将约谈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三类,详细规定各类约谈适用的情形,并统一建立台账,严格进行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还作出部署,要求切实强化对市级领导和县区、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尤其对管干部、管项目、管资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要严格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近亲属的监督,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市委还专门作出部署,于2014年12月由市委常委带队,组成10个督查组,集中1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分管领域开展宣讲约谈工作,督促县区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落实主体责任。今年3月中旬开始举办领导干部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目前已经举办两期,3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参训。同时组织市级领导认真撰写主体责任方面的理论文章,在《兰州日报》开设专栏公开发表,形成了以上率下、深学细研的良好氛围。
细化目标任务 落实“责任清单”
按照省委关于抓好“工作落实年”的意见精神,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兰州市委工作落实责任清单制度》,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进行认真梳理并量化。严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三区和8个县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责任书》由市委主要领导在市纪委全会上亲自下发,89个市直部门、单位的责任书由市纪委书记与其主要负责人签订。将年度目标细化为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落实责任负面清单等“三大清单”,明确县区主体责任20项、监督责任15项、负面清单10项,部门主体责任12项、监督责任10项、负面清单7项,做到“年初下清单、年底照单收”,督促各级党委把主体责任真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供稿 韩琥珀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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