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专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关卜乡波罗村党支部原书记马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占用村集体农机设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向村集体缴纳设备使用费1.4万元。”这是临夏州东乡县纪委监委查处违规占用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的典型案件。
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作为重要内容,坚持“纪巡审”贯通协同,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全县各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清单,通过问题会商、线索移交、督促整改等方式,对全县15个乡镇党委和120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
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最有效的震慑”理念,统筹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对村级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权力运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起底摸排问题线索。利用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平台,广泛收集群众反映问题。通过班子成员包抓、“室组乡”联合办案方式,对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严查管理混乱、资产流失等现象背后的风腐问题。
县纪委监委注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督促各乡镇围绕村集体农机设备丢失、损坏、闲置等三类问题开展起底摸排,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做到对村集体“三资”底数清、情况明。
针对案件查办暴露出和监督检查发现的资产管理不规范、合作社分红不及时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制定《东乡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和使用的指导意见》《村集体农业机械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同时,充分运用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推动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共督促整改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55条,立案5件,处分6人,通报典型案件5起,挽回经济损失58万余元。(供稿 司富斌 编辑 达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