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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坚守责任担当 严格正风肃纪

来源:武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9-25 09:03 分享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营造良好政治环境、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了“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部署,进一步就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武威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守责任担当,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明责任  坚守担当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地方党委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当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武威市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审议通过《中共武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分党委集体、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纪委四个层面厘清责任,构建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体系。市委常委会1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实施《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关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和《检查考核细则》,分解任务、靠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亲自部署重点工作;市委班子成员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传递主体责任,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市纪委认真履行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扎实做好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

下狠手  正风肃纪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坚定不移转变作风,以狠的劲头、“零容忍”的态度抓作风建设。武威市坚持把群众关切作为工作“总开关”,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态度,坚持“严”字当头,“实”字落脚,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 “双十条”规定精神,突出关键环节,强力整治“四风”问题。上半年,精简各类会议1346次、文件4374份、简报1683期,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84项;市级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车辆运行费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45.1%、55.2%、59%、3.1%。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弄虚作假、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及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62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并公开曝光,形成了强大震慑。加强机关效能检查,推行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网上民主评议,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集中督查61次,下发督查建议书85份,印发通报30期,对183个单位和134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零容忍  严惩腐败

惩治是遏制腐败蔓延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必须时刻高悬反腐利剑,有腐必惩、有贪必反,形成强大威慑,使党员干部“不敢腐”。市委明确提出,对于腐败分子,无论是谁,无论有多大的势力、多硬的后台,都要一查到底,严厉惩处,决不手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领导力量、工作力量、后勤保障3个方面向查办案件倾斜,市纪委监察局及时退出117个议事协调机构,坚持零容忍、下狠手,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严格执行武威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及反馈制度》、《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重要案件线索实行集体评估排查,确保案件线索不积压、不流失。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查处惩治腐败合力,坚决有力打“老虎”,毫不手软拍“苍蝇”。今年1至7月,共受理信访举报752件,初核违纪线索406件,立案17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5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5.3%、130.7%、132.4%、154.6%。同时,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澄清诬告和不实举报137件,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严要求  倒逼追责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出了问题,严格追究责任。武威市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研究制定了《武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详细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情形、程序、结果运用,严格区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今年1-7月,对14起违纪违规案件进行了责任倒查,对35名失职渎职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给予组织处理10人,做到了“真兑现”、“硬挂钩”。同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对大额经费支出、干部推荐、问题调查等事项,由班子成员对廉政责任签字背书,出现问题,严格问责,切实以倒逼式追责促进责任落实。

抓源头  强化防控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严肃查处腐败现象的同时,必须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武威市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着力抓源头,强化风险防控。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群众路线、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公私分明、严格自律;强化警示教育,采取剖析典型案例、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敬畏党纪国法,不踩“雷区”、不碰“红线”。完善廉政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廉政知识在线考试系统,改领导干部任前临时考试为定期考试,扩大范围至全市副县级及以下干部,严格考试成绩运用,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着力打造“制度铁笼”,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刚性约束,市级层面共制定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制度27项。完善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会述纪述责述廉述作风制度,9名县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大会“四述”,并接受民主测评,强化了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在2013年精简基础上再次减去92项。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实现市、县区、乡镇三级全覆盖,实行电子监察;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功能,全市各类政府投资项目一律进入中心交易,搭建了“阳光交易”平台。制定《武威市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对17名县级干部进行了诫勉或提醒谈话,防微杜渐。

练硬功  做好表率

“打铁还需自身硬”,管好他人,首先是自身要正、要硬。只有自身正、自身硬,才有底气管理别人,无畏惧地监督别人。市委从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做起,强化示范引领,以上率下,坚决执行党规党纪、法纪政纪,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始终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决不越底线、碰红线,做到了自己清、家属清、亲属清、身边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肃查处5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并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坚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切实做到秉公执纪、依法办案。市委和市纪委的示范带动,使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受到了引领、感到了压力,“两个责任”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