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高举铁拳 打“虎”灭“蝇”
今年以来,酒泉市纪委监察局,坚决贯彻“三转”要求,聚焦“反腐败、正党风”中心任务,收缩战线、明晰主业、承担主责,集中精力查办违纪违法行为,取得明显实效。
抓好主业,调整职责分工。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对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和参与的63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退出54个,减幅达85.7%,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减少87%。落实纪委书记分工调整,从市纪委书记到县市区纪委书记、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以及派驻(出)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一律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集中精力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内设机构,撤销纠风室、执法监察室,在党风政风监督室的职能中增加了查办违犯党风政风类案件的职责,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从机构设置上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
充实一线,调整力量配置。进一步加强一线查办案件工作力量,一方面以提拔调整交流纪检监察干部的方式,配强办案和监督力量;另一方面以外出集中参加培训、抽调基层干部锻炼、老纪检带新同志的一对一培养的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水平。今年截至目前,提拔、调整、交流机关干部16名,组织14名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中央纪委北戴河培训中心、省纪委参加业务培训,抽调12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和1名县纪委同志到市纪委进行轮岗锻炼,集中18名机关干部以“老带少”的方式专职负责案件查办工作,提升了干部业务素质和执纪办案水平。
正风肃纪,严格执纪监督。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关键时间节点,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信访核查等方式,重点对辖区内的机关单位、餐饮娱乐场所、商场超市、住宅小区等进行突击检查、蹲点排查,市县两级共抽查单位404个,暗访餐饮娱乐场所、商场超市114家,核查车辆116辆,对检查出的55起问题进行了严肃追究和问责。切实加大对违反各项规定典型问题的查处曝光力度。截止目前,市、县两级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79起,党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82人,其中乡科级及以下92人。市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次12起,处理12人,各县市区通报典型问题20次70起,处理93人。
严惩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违纪必究,坚决破除一切反腐“禁区”、“特区”和盲区,正确使用党内审查措施和其他办案手段,提高违纪问题的发现率、查处率。截至8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工作各项数据超过2013年全年。其中,接受群众信访举报352件,增长8%;初核案件线索91件,增长89.6%;立案88件,增长54.4%;结案63件,增长5%;受党政纪处分69人,增长6%。处分人员中,县级干部增长100%达到了10人,乡科级干部增长18.5%达到了32人。在处分的使用上,坚决防止“宽”、“软”的现象,严格把握党纪法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在处理的干部中,受到撤职以上处分22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刑事处理5人,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法规的严肃性。
(供稿 于亮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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