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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嘉峪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9-24 14:46 分享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嘉峪关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378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动真碰硬、狠抓落实,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求实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和制度保障。在全省范围内较早提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并对责任内容进行细化,制定了《嘉峪关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制定了《嘉峪关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嘉峪关市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各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嘉峪关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嘉峪关市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从制度上强化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突出主业主责,对市纪委牵头或参与的48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和清理,保留或继续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为10个,取消或不再参与38个。出台了《关于对纪检组长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对38个市直部门单位派驻纪检机构明确由市纪委统一管理。为农村各镇和城市各社区配齐了纪委书记。

聚集“四风”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来抓,严格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制定了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的一系列实施细则。今年以来,对公务用车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各部门(单位)的1983名干部作出了会员卡零持有报告,216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市级主要领导带头腾退办公用房,全市518位处级领导干部人均办公用房面积由21.4㎡降至15.2㎡。紧紧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狠刹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截至目前,全市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的问题5件(次),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共8人,通报典型案例3件(次),推动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坚守责任担当,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委书记郑亚军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具体抓,常调查研究、常部署检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今年以来先后8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和专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各常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先后对27个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约谈。主持召开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10个部门单位负责人在会上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召开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5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进行了述纪述廉述作风情况汇报,并对“三述”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向本人反馈。安排由各市委常委带队组成8个督查组,对全市67个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加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在中秋、国庆期间,深入基层单位专题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宣讲“378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始终关注案件查办,对涉及县处级干部的案件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今年共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党政纪处分2人,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供稿 邵晓光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