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至7月,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8月向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为全面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厅党组书记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负首责、负总责,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127条务实管用、可操作的整改落实措施,对重点问题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整改期间,在厅党组会议及相关专题会议上6次听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并研究推进下一步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视整改意见反馈后,厅党组迅速安排,成立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督导组、人事专项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按照巡视反馈意见3个月集中整改的要求,厅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质、三农发展全面增效的重要抓手,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体安排部署、一体推进落实。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位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压茬推进问题整改,一月一调度,逐条逐项整改销号。
(三)开展对照检查,强化成果运用。按照巡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厅党组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甘肃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对照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并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补足工作“短板”,切实把巡视成果体现好、巩固好、运用好。
二、坚持标本兼治,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还不够到位”方面
1.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作还有不足
(1)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指示精神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出台《甘肃省“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标准2023—2025年》《甘肃省省级“和美乡村”评审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全省各地对标对表高质量创建第一批省级“和美乡村”94个。二是争取中央资金6.77亿元、省级资金1亿元,将中央和省级改厕奖补资金从2022年的1500元/座提高到2280元/座。2023年完成28.7万座改厕计划,全省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73.55%,比2022年底提高7%,达到国家平均水平。
(2)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像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指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针对305个耕地“非粮化”问题,制定印发《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及措施,指导各地通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占补平衡”或补办用地手续和拆除复垦等措施进行整改。经调度,305个耕地“非粮化”问题已完成整改285个,整改完成率93.4%。2024年将持续整改剩余的20个问题。
(3)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修订《中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规范学习时间等要求,落实理论学习相关规定,提升理论学习质量。二是党组会、厅务会、党组扩大会单独召开。2023年9-12月份,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8次专题学习会议,每次学习内容均在10项以内。三是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学习十四届省委二次全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决定》,厅党组成员结合工作职责开展研讨交流。
2.履行核心职能有短板
(4)针对内部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全面系统梳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对定期研究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及时提请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起草印发2024年省委一号文件,有序推进2023年度甘肃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工作。组织厅系统80个督导队对各市州、县市区开展三轮三农重点任务“大督导大落实”行动实地督导,超额完成调度任务。二是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对厅机关各处室职能和厅属单位职能认真梳理排摸,进一步统筹优化整合重叠交叉职能,研究提出省农业农村厅“三定”规定修订送审稿,呈报省委编委审定印发。
(5)针对“十三五”部分指标未完成的问题。一是对《“十三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部分指标任务未完成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统计口径不同等原因,导致“十三五”部分指标未完成。二是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发改委安排,开展《甘肃省“十四五”推进农业现代化规划》中期评估,我省各项指标完成较好,暂不需要调整优化。
(6)针对粮食安全生产基础还不够牢固的问题。一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1+3”政策文件,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多元投入格局,2023年建成高标准农田377.2万亩,超额完成农业农村部359万亩的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占永久基本农田比例从39%提升到44%。2024年将实施好增发国债1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积极争取2024年度常规任务向我省倾斜,确保在2035年前将我省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二是全力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2023年全省共摸排出撂荒地96.79万亩,整治完成率100%。三是2023年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83亿元,争取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资金1亿元,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638万千瓦,全省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6.7%,较2022年提高1.7个百分点,与全国的水平差距由8个百分点缩小到7.3个百分点。大力探索社会化服务新路子,继续聚焦服务粮食生产、聚焦服务小农户,加大引导、推动、扶持、服务、规范的力度,全力推进整省试点工作在覆盖面上继续加大、在服务环节上拓展领域、在服务模式上创新机制,在服务质量上规范提升。四是2023年完成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共收集到农作物种质资源135种5960份,提交国家4581份,评选发布“甘肃省农作物十大优异种质资源”,新建的西北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利用中心将于2024年底前投入使用。2023年,省级审定玉米品种123个,登记马铃薯品种14个。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肃州区4个国家级玉米制种大县制种基地高标准农田覆盖率达94.6%,玉米制种全程机械化率达70%。2023年全省玉米制种面积165.46万亩,产种量6.76亿公斤,面积和产量分别比去年增加4.9%和4.1%。
(7)针对推动实施龙头企业培引提升行动成效不够显著的问题。一是完成2023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任务,全年新增农产品加工规上企业59家,新增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7家。新争取创建2个国家农业产业园、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7个农业产业强镇。二是向农业农村部推荐认定国家级龙头企业10家,认定第14批省级龙头企业101家,监测取消不合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4家。三是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制定《关于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发展努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实施方案》,确定“双十双百”建设目标。2023年,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链全产业链产值达到5791亿元,比上年增长25%。四是研究确定2024年新增2000万元转规农产品加工企业50家和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0家的年度工作目标。拟安排财政奖补资金5000万元,对营收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进行奖补。
(8)针对农村合作社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线上线下共培训全省农经干部3000多人,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农经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充分发挥1500万元合作社扶持资金作用,指导合作社按照“五有”标准提升服务带动能力,全省农民合作社联结小农户占比达到36%,“五有”合作社占比达到61%。三是健全“空壳社”源头治理、便利退出和指导服务常态化治理长效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全省9.47万家合作社中,未运营合作社7295家,占7.7%,较2022年底减少0.82个百分点。
(9)针对农业产业园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加快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奖补资金使用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和负面清单。2023年11月中旬召开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视频推进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园区奖补资金使用相关要求进行了再培训。二是印发《甘肃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创建认定管理,更好发挥产业园示范作用。三是专门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产业园绩效评价工作,对2020-2022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3.统筹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力度不足
(10)针对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不大的问题。一是指导兰州市城关区等6个县区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账务分设”等相关改革工作试点,探索出“银农直联”、金融下乡等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倍增计划,全省村均收入达到25.78万元,较2022年增长125.74%。三是兰州市和张掖市甘州区获批国家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围绕开发农村资源、壮大集体经济,在制定制度、创新机制上实现突破。
(11)针对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和流转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一是梳理总结2021年以来出台的土地承包管理方面法律政策,整理编印《农村承包地管理资料汇编》500本印发市、县两级。二是印发《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12)针对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缓慢的问题。一是指导凉州区、陇西县、康县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进行系统总结,梳理改革试点制度成果64个。完成4283个问题图斑的平台审核和报送工作,整治销号问题图斑1775个,正在整治问题图斑2508个。二是按照《土地管理法》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审批管理调度。截止2023年底,全省共受理宅基地申请23018宗,完成审批17185宗6460亩。使用新增建设用地集中建设项目285个9469亩,安置农户22211户。全省1248个乡(镇)中1104个乡(镇)建立宅基地联审联办机制,1071个乡(镇)将宅基地审批事项纳入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村级协管员或网格员队伍16249人。
4.对重大风险研判不够
(13)关于风险防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一是不断完善省级农产品例行监测,扩大监测项目、范围和品种,完成省级风险监测3次,抽检样品5520个。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全省通过“双认证”的市县农产品检测机构达到47家,占比52%。二是进一步强化产业帮扶资金监管。对宕昌县、西和县等7个县区2022年中央和省级农业转移支付重大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核查。三是加强涉农舆情收集分析研判预警。强化与网信部门沟通,针对舆情多发领域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防范化解预案,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包虫病流行县2021年至2023年防控情况开展阶段性评估。联合省编委办印发《甘肃省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理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制机制。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
(14)关于责任靠得不实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商,听取驻厅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议,分析研判厅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二是组织召开厅机关年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暨警示教育大会,强化对年轻干部的廉政教育。三是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四是组织厅属各单位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进行细化完善,切实增强责任书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15)关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够的问题。一是组织87名党员干部赴兰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召开厅机关年轻干部集体警示教育会,通报违纪违法案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二是2023年12月,在全厅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切实把纪律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绩实效。
(16)关于巡察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听取第一轮巡察组阶段性工作汇报,厅主要领导对下一步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对厅巡察工作组长库和人才库人员进行优化调整,筛选项目、纪检、财务、党建等专业人员,特别是把参加过省委巡视、厅系统内部巡察的人员充实进人才库,强化巡察队伍建设。
2.履行日常监督责任有欠缺
(1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还有盲区的问题。一是驻厅纪检监察组聚焦全覆盖,持续加强对厅属单位的监督,持续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六个一”活动和规范提升年活动。二是强化对“四风”问题多发领域的检查力度,持续巩固整治违规公务租车成果,做到公务租车手续齐全,程序合规。三是抽调下属单位纪委书记参与“三抓三促”行动督查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工作能力。四是对厅机关、原省畜牧兽医局近两年来的职级晋升、遴选选调和军转安置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学习相关规定精神,播放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
3.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
(18)关于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一是制定《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二是优化配置办公用房。耿家庄143号原省农业执法局办公用房,安排给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公室和厅巡察组使用。三是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省农机监理站办公楼拆迁问题进行调查,争取尽快明确产权归属并落实拆迁返还安置房。
(19)关于违规招投标的问题。一是举办厅系统审计问题整改及财会监督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厅系统干部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意识。二是厅办公室对2020年11月采购涉密计算机有关资料进行梳理汇总,查漏补缺。省耕保站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堵塞漏洞。
(20)关于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做好省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范准确编制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资金管理。二是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市县农业农村局、厅机关项目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对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业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三是组织开展往来款长期挂账专项清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21)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在业务用车上配套鱼病现场检查解剖镜、显微镜等设备及检测用品,做到项目采购车辆专车专用。二是2023年6月,秦王川基地办通过公开招标,将马铃薯良种繁育中心部分房屋与土地租赁给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使用。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22)关于违规接待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绵羊站等7家单位按照规定清退一函多餐、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等费用。二是厅直属机关纪委、计财处联合对省绵羊站等7家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班子成员、财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进行约谈,通报违反公务接待的问题,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纪律。
(2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经跟踪督促,省农业信息中心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省农产品质检中心收回违规发放的专家评审费。二是对省农业信息中心、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进行约谈,加强财经纪律教育。三是将奖金和专家评审费发放作为第二轮巡察的重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4)关于“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及时转发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要求厅系统各级党组织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持续深化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督促指导庆阳市整改完成媒体反映的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出台《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奖惩实施办法》。三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焦家湾11套住房被开发商擅自处置的问题。四是厅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对分管工作和包抓市州工作,围绕10个主题开展实地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0篇。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25)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厅党组严格按照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推进理论学习。组织修订厅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性。二是2023年4月25日厅党组会议听取了秦王川基地办对中国西北马铃薯良种繁育中心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对该项目进行了审议。目前,已通过招商引资启动运营了项目设施设备。
(26)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举办厅系统党建业务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论述,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推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走深走实。二是建立督促提醒机制,对未按时开展组织生活的党组织通过“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党建微信群及电话提醒,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努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
(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成果运用还不充分”方面
(27)关于整改责任靠得不实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厅党组印发的巡视整改落实方案,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梳理建立整改任务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盯紧时间节点,全力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实效。二是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将巡视整改中好的做法运用到厅系统巡察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厅系统巡察工作。
(28)关于巡视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举办厅系统党建业务培训班,对厅系统150多名党务、纪检、群团干部开展了为期3天的封闭培训,提高了履职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厅系统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观摩活动,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为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深化党建品牌创建、促进业务工作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三、坚持抓常抓长,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不够牢固,历史欠账较大,个别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司法程序解决,需要下大力气逐步解决,确保全面完成巡视整改任务。下一步,厅党组将严格按照省委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全省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全面整改,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突出党组主体责任,紧盯问题不放松,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巡视成果;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突出举一反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体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方面的管理体系,以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动三农发展。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影响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好巡视整改成果转化文章。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结合起来,使巡视整改过程成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省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31-8179162;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06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邮编:730030;电子邮箱:8134169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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