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牧厅:坚守责任担当 落实主体责任
省农牧厅党组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既当领导者、倡导者、宣传者,又当组织者、实施者、执行者,全厅系统形成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较真碰硬、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领导重视,常抓常议。省农牧厅党组多次专题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康国玺同志经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批示,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讲主体责任落实。在3月份召开的省农牧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厅党组书记、厅长康国玺重点强调,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岗多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抓、全面抓、严格抓,做到工作职责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厅党组年初与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先后印发了《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甘肃省农牧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和《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安排任务,部署工作,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省农牧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结合省农牧厅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有力促进了省农牧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推进。
建章立制,靠实责任。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关键在落实责任,根本在敢于担当。为有效保障驻厅纪检组转变职能、聚焦主业,把工作重心和精力转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省农牧厅党组及时清理机构,调整清理纪检组长参与、牵头的事项12项。印发了《省农牧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和《甘肃省农牧厅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试行)》等通知,对主体责任落实进行具体明确和统一规范,党组成员先后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和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分别对厅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处室领导进行约谈。6月下旬,厅党组书记、厅长康国玺约谈厅办公室、人事劳动处、财务资产管理处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后,办公室副主任安国民深有感触地说,被主要领导约谈这还是第一次,以前只要做好业务工作,做好自己的廉洁自律就行了,现在责任更重了、要求更高了,在履行业务职责的同时,还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抓好处室内部其他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
监督查处,严肃问责。省农牧厅党组明确,厅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定期向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进行重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致使职责范围内发生违法犯罪或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责任事件,要严肃追究责任。紧盯关键节点,临时抽调人员,随机编组,采取现场看、听、问、拍照等方式,深入办公场所、办事窗口明查暗访,有力地促进了厅系统干部职工作风转变。在省农业信息网上,开设廉政建设专栏,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收集、受理举报信息。今年以来,驻厅纪检组共受理来信15份,重复信件6份,所有信件均进行了核实,立案查处1件;对省纪委转来9份信件,全部上报了核实材料;给予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警示约谈3人。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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