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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着力构建“662”监督责任体系

来源:白银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8-13 16:45 分享

8月6日,白银市委审议通过了《中共白银市委关于落实纪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强化监督责任落实,着力构建“662”监督责任体系。

六项重点任务:即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严格党内监督、深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和推进制度建设,并细化为31小项具体任务。《意见》指出各级纪委要牢固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思想,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六项保障措施:即强化党委组织领导、实行履职报告制度、完善述职述廉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健全纪委约谈制度、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意见》规定各级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各级纪委要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抓好四项制度落实。明确市纪委对县区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两项追责规定:即明确责任追究情形、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意见》对各级纪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监督责任的7种情形,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和调整处理3类处理措施;给予领导班子成员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6类处理措施;同时,强调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

(供稿 张荣学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