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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委员会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23-07-27 16:24 分享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至10月,省委第一巡视组对中共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委员会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月,省委巡视组向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巡促建,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抓好落实

1.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按照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巡视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党委的反馈意见》(甘巡发[2022]84号)精神要求,我所党委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书记胡昌升同志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理论武装,高效履行职责使命。二是及时成立了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完善工作落实机制,由所党委负总责,党政同责、共同推进,逐级明确了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制度,切实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扎扎实实推进了巡视整改工作。三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措施,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推动能源所党建、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2.压实“两个责任”,同心同责同力,共同破解难题。一是为了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我所组织召开了“2023年第1次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2023年度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党建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和实践导向,把巡视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落实责任的重要抓手,明确所党委坚决扛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积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落实“一岗双责”,下大气力破解难题。三是各处室、各党支部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研究职能工作,严格执行整改措施和落实计划,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整改。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的精神要求和整改落实上来,积极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3.靠实党建责任,问题事事回应,整改件件督促。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问题,所党委多次组织分析研究整改对策,通过党委抓班子、班子成员督促责任处室责任人实时跟踪落实进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推进、落实见效。二是为了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抓好落实,建立了《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从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成效目标、整改时限等方面做出明确安排,整改措施紧密结合实际工作,体现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成效目标结合职能工作和具体项目,体现量化指标,可检查、可评估、可问责;各责任处室也结合职能任务,分别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并积极促进整改,确保件件都有落实。三是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主题教育、“三抓三促”、强科技行动结合起来,与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机制、服务科研创新结合起来,与持续正风肃纪从严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工作的成效,真正体现在使命担当和不断促进能源所实际工作创新发展上。

二、以巡促改,力争巡视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新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这一部分包括四个问题共16项整改任务。整改举措及成效有:

第一个问题,学习贯彻不够深入

1.加强理论学习,筑牢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坚持强化理论武装。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三抓三促”行动方案,抓好“抓学习促提升”实施,举办了“双碳战略下新能源技术的创新与展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见实效”专题辅导报告。二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四强行动”等专题纳入学习研讨计划,制定《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系统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以来有关“双碳”的历次重要讲话精神,并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开展了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更加深入系统全面。2023年3月10日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召开务虚会,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研讨交流,并对近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三是制定并坚持执行《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四是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领导班子充分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切实提升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碳’工作重要论述”,围绕“双碳”谋划工作、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有效提升,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举措和方案。一是系统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以来有关“双碳”的历次重要讲话精神,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开展了集中学习,科研人员围绕自身专业自主学习,增强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碳”工作重要论述的认识。二是围绕《甘肃省科技支撑引领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1-2030年)》开展了学习研讨,并组织人员赴宏毅集团众城能源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正泰智维能源西北运维中心围绕“双碳”目标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三是制定印发《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通过政策性保证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我所围绕“双碳”目标开展各项业务。四是瞄准和抓住国家及甘肃省“双碳”目标实施方案,谋划筹建了甘肃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成立了筹建领导小组,并编制了甘肃可再生能源研究院调研方案和组建方案。五是围绕“双碳”目标实现,同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协鑫集团等企业在“双碳”领域开展面向全球和国内能源发展和转型开展合作交流。

3.深入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强科技”行动部署,细化能源所“强科技”实施意见,提升新能源关键技术攻坚能力。一是围绕《中共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强科技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明确重点任务、目标指标并开展了研讨,细化了重点任务和目标指标落实措施。二是组织全体职工对“强科技”各类文件的系统性学习,围绕“强科技”行动组织科研项目,对2022年度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科研项目,重点支持太阳能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三是以“强科技”行动为指引,组织各部门室围绕凝练储备可引领作用的科研项目进行了研讨,加大科研项目统筹力度,重点支持凝练出的重大项目,通过大项目研发,系统带动全所科研开发水平提升、年轻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提升。

第二个问题,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

4.狠抓主责主业,完善“十四五发展规划”,妥善配置科技资源,加大平台建设投入力度,整合力量开展太阳能储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一是组织各研究室技术人员围绕《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十四五科技创新和发展规划》进行学习,并围绕各自专业方向开展研讨和完善。二是在2022年度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科研项目中,重点支持太阳能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和科研能力;三是积极争取各类科研计划支持重大项目。2023年已向相关部门申报了2项重大项目,分别是“国际太阳能中心智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高效利用研究和示范”。四是加强光伏研究室储能研究方向力量,强化储能关键技术研究团队力量。五是邀请华东电力大学李美成教授、兰州大学丁勇教授给我所开展学术讲座,增强我所学术氛围。

5.深入认识甘肃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形势,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高校的合作,通过协同创新解决新能源发展“卡脖子”技术的能力水平得到提升,服务甘肃新能源发展的支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一是组织科研人员深入学习《甘肃省新能源关键共性技术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二是制定印发《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使合作交流有效开展,与中国建材集团、金风科技集团开展合作。通过多次有效的对接、考察和洽谈,双方达成合作具体事项。三是共同围绕我省新能源技术需求开展研究。同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高校围绕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四是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调研酒泉、武威、白银等地新能源发展及技术需求,建立多层次联系并开展合作。组织相关人员赴敦煌参加产业技术交流、赴灵台亿兴钢构公司开展技术指导,解决企业技术难题。五是加强与正泰新能源公司的合作力度,目前正联合开展“双碳目标下光伏电站智慧运维数字孪生关键技术集成及示范应用”“可再生能源中试基地智慧综合能源系统”等项目研究。六是东西部科技合作初见成效。在沪甘合作方面,联合上海海优威公司和华东理工大学成功申请到上海科创办平台支持项目;七是拓展合作方式和领域,联合中国甘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和埃塞俄比亚水利和能源部,申请了科技部首批中国—非洲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

6.充实科研管理力量,提升科研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搭建成果转化桥梁纽带,激发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充实了科研处人员力量,新配备2名科研管理人员。二是组织召开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动员会,及时发布了申报辅导讲座信息,提供申报人员与相关专家面对面的辅导,申报人员围绕专家意见畅谈体会,分析原因、分享经验。三是与各研究室对接,总结各自近10年科研成果形成成果备选库,通过梳理我所科研成果,整理申报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我所科研成果“可再生能源综合集成利用技术”成功入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发布的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推广技术目录,通过云展示向全国推广。四是加大成果转化措施制定工作。对成果转化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调研,系统性梳理成果转化方面政策,明确成果转化方面国家导向,拟制定我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面具体可操作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7.积极对接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与交流。一是向工发组织南南与三方合作办公室、区域与驻地协调司亚太处汇报了近期工作,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项目顾问沟通双方有关工作;组织参加“维也纳世界能源论坛”。二是召开了能源所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会,相关人员分享了申报经验。目前,收到了相关处室的佩罗基金项目申报书初稿,对项目内容、项目重点、项目预算等进行了讨论。三是获批的佩罗基金项目执行情况:去年12月“真空镀膜太阳灶在发展中国家的培训与应用项目”获批,1月按照要求对项目申报文件进行修改并提交,2月按照项目要求在2023年预算中列支该项目所需平行资金,3月与甘肃驻马来西亚商务代表处召开了项目前期工作会议。四是加强与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的联系:参加了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交易博览会;参加了“南南合作与全球发展倡议研讨会暨中国南南合作网第二十七届年会”;五是组织参加2023年中关村论坛、2023SNEC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等,并以此为契机,充分挖掘新能源领域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统筹整合合作资源,探索扩展合作领域。六是筹备“双碳”目标下新能源国际论坛。七是邀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来我所做了题为“过渡金属尖晶石型氧化物的氧电催化”的专题报告,邀请巴基斯坦华侨华人协会会长做了题为“中国-巴基斯坦合作交流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主题报告;八是访问英国利兹大学,沟通就储能研究方面开展合作。九是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塔吉克斯坦国家科学院、蒙古国驻华大使馆、巴基斯坦华侨华人协会等不同国别的政府机构、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的相关人员来访,在深度友好沟通的基础上,分别同塔吉克斯坦国家科学院、中巴技术信息服务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旨在加强合作各方在技术联合研究、产品示范推广、人员交流互访、专题培训讲座等领域的合作。十是完成了“发展中国家能源发展与产业政策研修班”与“‘一带一路’国家太阳能风能应用研修班”两期援外培训班。

8.积极响应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充分发挥重大专项中试车间对科技工作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项目技术研发能力。一是中试车间新研发的“便携式高效太阳能储能电源”“节能夹层玻璃规模化制备技术”入选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执委会统一认定的发布内容,并作为甘肃省服务贸易创新成果向全球发布;同期,“一体式太阳能路灯”与“可折叠式太阳能移动电源”技术产品通过了2022年浦江创新论坛“全球低碳创新实践案例”征集评审。二是积极开展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工作。其中,研发的新型高效单晶硅半片技术光伏组件于2023年3月在临洮县示范应用16.2kW,研发的光伏直驱型太阳能空调系统已于中试基地办公室正常投入使用,同时,还完成了吹胀板和微热管两种类型PVT一体化组件以及透光光伏组件的样品试制工作。三是充分利用中试车间平台,开展太阳能光伏组件与超级电容器、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基于多元金属硫化物的高效绿电制氢催化剂研究以及光伏储能电站虚拟同步机并网稳定性策略研究。目前已有省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技基金等3项省级计划项目获批立项,获批经费30万元。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获授权“一种可根据光照强度自动改变透明度的窗户”实用新型专利1项,获“一体式太阳能路灯智能控制系统V1.0”软件著作权登记1项。  

第三个问题,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差距

9.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推动发展的力度,积极为科研人员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求,调研了解兄弟院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情况,梳理汇总甘肃省和单位有关政策文件,加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力度,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二是规范科研人才培养和使用,将科研人员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核条件,破除“四唯”不良导向,组织开展基层工作经历认定工作,畅通科研人员职称晋升渠道,认真做好内部等级竞聘、省级人才项目申报、领军人才和陇原青年英才推荐等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岗位评价方式,以项目绩效产出为导向,加强绩效工资月度考核工作,进一步优化岗位绩效(高出部分)考核程序,拟定《关于优化绩效考核的补充规定》,让科研人员安心进行科学研究。四是在项目评审方面,以成果应用为目标导向,以绩效产出为评价标准,同时加强科研诚信教育管理,加大违反科研诚信处理力度。五是加大同政府、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共同开展研发,建立起人员共享、成果共享、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结合模式。

10.规范绩效考核管理,加大激励工作力度,激发科研人员干事创业热情。一是进一步加强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优化绩效工资(高出部分)分配方式,制定《关于优化绩效考核的补充规定》,严格考核程序。二是严格执行《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绩效工资(高出部分)发放办法(试行)》,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承接纵向项目,申报横向项目和课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为科研人员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11.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突出知识价值导向,鼓励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一是突出知识价值导向,鼓励科技创新,加大绩效工资激励力度,强化《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绩效工资(高出部分)发放办法(试行)》执行,激发科研人员申请项目、承担课题的积极性。二是为进一步加强绩效季度考核工作,增强考核的指标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拟定《关于优化绩效考核的补充规定》。三是强化科研管理,增强科技创新组织力。2021年,已将科技成果转化部分纳入绩效考核,按考核结果分配绩效工资,激发科研人员申请项目、承担课题的积极性。

12.争取理顺体制机制,研究规范内设机构布局。认真分析单位中心工作和发展方向,梳理内设研究机构及人员构成,科学合理分配岗位编制,优化内设研究机构人员配备。进一步规范内设机构管理和干部聘用。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积极与省人社厅、省科学院沟通对接,结合单位科级岗位、人员结构实际情况,对科级岗位进行设置,按照岗位对科级干部重新进行任职。

13.加强学术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对我所科研发展、对外交流、项目管理起到参谋作用,助力科研事业和学术交流有序发展。一是召开了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章程》。二是依据《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章程》,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围绕我所“十四五规划”“强科技”行动方案实施意见、重大项目凝练储备等开展了多次研讨。

14.理顺与省新能源协会关系,整改了“协会会计由能源所人员兼任”问题。一是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与省新能源所协会完全脱钩,不允许关联方财务人员兼职。二是理顺了能源所财务人员工作岗位职责,严肃了财务人员工作纪律要求。

第四个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

15.重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一是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统筹谋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增强忧患意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思想引领,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宣传。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能源所职能,制定印发了《中共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党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

16.进一步规范了单位保密工作,增强了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一是成立了保密领导机构,加强了保密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密级文档登记、传阅和管理。三是制定了单位保密工作实施办法,并开展了自查自纠整改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聚焦核心业务监督不到位

这一部分包括四个问题共10项整改任务。整改举措及成效有:

第五个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  

17.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每年召开2次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于2月16日召开了能源所党委2023年度第一次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例会。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在所理论中心组学习、全所干部职工大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会议上,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党课等形式,开展2-3次/年警示教育,将加强警示教育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安排中,并视情况增加相关学习内容;年初召开了能源所“2023年度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三是针对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等典型问题处置情况进行通报,提升干部职工知情权,及时开展了“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2023年一季度干部警示教育”。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落实每一项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确保时效性。上半年已对转办问题线索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已形成核查处置报告,报备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和有关部门审核。         

18.充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视,增强斗争精神。于2月7日,在省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于2月16日召开了能源所党委2023年度第一次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例会。三是年初及时召开了能源所“2023年度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履行“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年末进行述职述廉考核。四是制定印发了《中共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委员会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于3月16日开展了“中共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传达学习《中共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委员会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党委书记代表所党委对参会人员开展了集体约谈,结合我所当前重点工作提出了贯彻落实具体要求。五是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工作需要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在联系支部不定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并与支委谈心谈话,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于4月7日召开了“基层党支部支委干部廉政约谈”,并要求将廉政学习和廉政谈话作为支部的日常工作长期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工作提示”,及时提醒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第六个问题,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19.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纪检监督执纪作用。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向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党委制发《监督提醒》,督促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党委专题研究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情况沟通,跟进掌握重点工作、重要事项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风险点,督促整改。巡视反馈以来,纪检监察组已就转办线索处置进展、加强纪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及巡视整改等情况,与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沟通4次,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4条,进一步强化事前监督。三是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明确与所党委建立定期会商、沟通协调、双向通报和案件通报机制4项日常衔接沟通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参加会议、情况沟通、实地调查等监督手段加强日常监督,长期坚持。

20.“单位内部监督薄弱,纪检监督体系不健全,目前仍然未设立单独的纪检监察职能部门,仅有一名纪检专干。”这是连续两轮省委巡视均指出“一直没有成立纪检监察部门”的问题,尽管我们积极争取推动健全单位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于2023年3月17日,再次向省纪委组织部汇报有关情况,就内部监督体系不健全、设立单独的纪检监察部门的问题,进行多次沟通,但至今仍未整改到位;尚待时机成熟,再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

第七个问题,权利运行监督制约不到位

21.加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运行管理与跟进监督。我所2011年和2012年争取到甘肃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甘肃省太阳能资源利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并于2016年7月通过验收。现对现存的甘肃省太阳能资源利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进行检查评估,根据当前平台中户外试验设备、室内仪器设备和可移动检测设备的实际状况,转交相关研究部门,并负责维护和使用,尽可能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一是可移动太阳能热水系统热性能测试系统转交太阳能光热研究室用作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效率测试,为全省范围内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的性能检测提供技术服务。二是可移动聚光型太阳灶测试系统转交农村能源研究室用于太阳灶热效率测试,可为全省范围内太阳灶产品性能检测提供服务。三是可移动被动式太阳房热工技术性能测试系统转交太阳能建筑设计室用作于墙体热性能测试,可为全省范围内的太阳房性能测试服务。四是小型自动气象监测站系统转交榆中太阳能基地运行维护保管并为基地的示范科研项目提供环境监测基础数据。五是分光光度仪转交光热研究室光催化项目组做粉末、薄膜材料的吸光度、透过率的测试,为全所研究室材料性能检测服务。六是电气安全检测仪和自由落体测试仪转交基地中试车间用于产品绝缘性能测试和光伏板钢化玻璃的强度测试。

22.加强权利运行监督,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财务资产管理。“2012年违规借款31.85万元给省太阳能风能协会购买奥迪轿车,至今仍有23.96万元未处理;个别干部欠款14万元长期挂账,尚未归还。”问题尚在整改中。一是按照所务会议记录,核实借款原因和金额,2023年2月7日已书面发函通知省太阳能风能协会尽快归还借款。二是协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现要求我单位偿还多年用车租金。此问题已通过诉前调解予以解决。三是对于个别干部历史欠款问题,目前已收回一部分。同时,再次聘请会计事务所核查了个别干部个人欠款事宜,鉴于资金流、物流、发票流不相符合,已通知本人提供“经济签证报告”等相关资料。事务所反馈,由于该业务发生时间久远,且相关事宜无法明确落实,无法出具相关“经济签证”报告,待集体决策处理相关事宜。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已制定印发《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往来借款管理办法》,今后杜绝长期欠款不还问题。

23. 加强权利运行监督,加强财务资产租赁规范化管理。“2010年至2021年,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将张家祠太阳能基地、榆中基地等5处资产出租,相关租金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未按合同约定清缴到位。” 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目前已进行的工作是: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已与租赁方多次沟通,积极协调问题解决方案,目前已收缴部分款项,其他款项沟通协调不成,已申请单位法律顾问介入。二是经梳理有关合同,再加上单位当时相关管理不规范,且当时签订合同人已退休;针对这种情况,对现有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并严格要求以后规范相关工作,按程序报批、签订相关合同。三是根据甘肃省相关管理办法,已对未审批且确定继续租赁的房产,已按程序将相关资料报送上级部门省科学院审批。四是及时按照“收支两条线”完成巡视整改要求,于2023年1月30日按照省财政2023年度预算批复要求上缴了出租收入。

24.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单位资产租赁管理。一是针对“2018年以来地下室租赁未上会研究,无租赁合同。”问题,已于2023年3月10日经所务会会议研究,确定继续租赁地下室。二是已与租赁方沟通签订了租赁合同,并报经省科学院完成了审批。三是严格执行《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地下室租赁有关后续工作。

第八个问题,“四风”问题仍未杜绝

25.细化规范工作考核,增强年度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肃性。一是充分发挥处室负责人作用,提高各处室对年度考核工作的认识,组织召开2022年度干部职工考核测评会议。同时,对年度工作总结替换数字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已作出书面检查,杜绝在工作总结中简单替换数字的现象再次发生。二是要求各处室年初制定并提交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考核内容;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将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进行考核。

26.进一步规范单位公务接待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四风”整治成果。一是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了干部党风廉政谈话,持续巩固和提高“四风”整治成果。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已修订了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经2023年3月30日所务会议审议通过。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杜绝无公函接待等问题。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

这一部分包括四个问题共11项整改任务。整改举措及成效有:

第九个问题,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

27.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和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职能作用。一是多次与省委组织部沟通,于2023年2月7日再次上报了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省委组织部正在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对党员大会筹备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认真起草党委工作报告,拟定选举办法,待省委批准后尽快推动大会召开。二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充分酝酿、沟通协调,有效发挥党委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职能作用。三是分析梳理了会议记录本空白页情况,并结合实际更换了党委会议记录人员。四是认真执行单位所务会、党委会等有关议事规则,杜绝党委会与所务会合并召开。

28.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班子表率作用,提高班子驾驭全局统筹谋划单位发展能力,增强破解体制机制、解决复杂问题的魄力。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讲话及关于“双碳”重要讲话精神,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读本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领导班子全局意识和整体合力,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四强行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组织学习全省经济运行调度会议精神和“三抓三促”行动方案,提振科研人员干事创业信心,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三抓三促’见实效”专题报告会,为推动单位事业发展打牢思想基础。三是加强班子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围绕重点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单位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取得了预期效果。

29.增强担当精神和动真碰硬本领,加快有关遗留问题的解决进程。一是单位法律顾问已对原负责人清理账务事宜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提交了法律建议书。二是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所党委会议,对该问题进行了情况通报。三是其间多次与省纪委监委八室汇报沟通,将继续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八室,按问题线索落实相关调查及时报备工作。

第十个问题,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

30.严格执行干部政策,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梳理掌握各处室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和需求情况,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注重大力发现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积极开展优秀年轻干部挂职推荐工作。二是积极与省人社厅、省科学院沟通对接,结合单位科级岗位、人员结构实际情况,对4个科级岗位进行设置并对科级干部重新进行任职,不断规范科级岗位设置和科级干部任职工作。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组织开展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四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的通知》,有序分批完成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队队员轮换工作。

31.深刻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现有人员培养,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一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通过单位网站、公众号和高校就业网发布2023年博士招聘公告,赴兰州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深圳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高校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加强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日本信州大学能源系统工程专业1名博士研究生,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相关专业4名博士研究生对接沟通,达成初步用人意向。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近期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4名硕士研究生,其中1名为兰州大学在读博士,1名有国外工作经历。三是严格执行《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补充规定》,落实好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人才引进保障。四是强化人员培养,选派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党校学习,做好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内部等级晋升和陇原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组织推荐实施省级人才项目。

32.选人用人政策执行更加严格,程序更加规范。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选人用人政策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合规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对干部职务任免情况进行复核。2023年2月22日召开党委会,对免去个别干部原职务事宜进行了讨论研究,并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省科学院。三是结合单位科级岗位、人员结构实际情况,对4个科级岗位进行设置,按照岗位对科级干部重新进行任职。四是加强与省科学院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信息沟通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向有关单位了解情况、问询有关当事人等方式,调查核实部分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问题,并于2023年4月3日召开党委会对相关问题作出了认定,完成了《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并已报送至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第十一个问题,党建工作不规范

33.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彰显,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了能源所2023年度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印发了《2023年党委工作要点》。二是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指导督查,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落实,各党支部及时向党委报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以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汇报为抓手,强化各党支部之间沟通交流,交换工作经验,推动党支部各项活动更加丰富。四是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会议,指出了各党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和建议,不断促进党建业务工作融合。

3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水平。一是2023年1月16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为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专题学习研究《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三是2023年2月7日,在省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会前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围绕年度民主生活会重点内容,紧密联系巡视反馈问题,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了查摆问题无漏项,整改措施可操作。

35.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党费缴纳基数的构成。二是重新核定党费缴纳基数,将实际发放的绩效工资基础部分列入核算基数,补收了2021年以来的党费,共计8372元。

第十二个问题,干部管理不严,作风涣散

36.增强职工的规矩意识,加强工作纪律管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一是所党委及时将巡视组反馈问题列为即知即改问题,对整改工作做了部署安排;并在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各支部会议上,反复强调了会议纪律问题。二是修订了考勤工作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3月30日所务会审议通过。三是就讲话雷同问题,有关人员在党委会上做了检查。

37.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委监督职责,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一是加强干部管理。规范请销假程序,增强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对长期不上班的个别干部加强管理,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做出相应处理,并已形成有关工作报告,上报有关部门核审。同时,加强与离职留学有关人员的联系,通知其提交年度学习总结和计划,督促其尽快完成学业。二是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工作,明确聘用程序,制定《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并经2023年3月30日所务会通过印发。三是修订了考勤管理办法,于2023年3月30日所务会审议通过,并严格执行。

(四)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这一部分包括一个问题共1项整改任务。整改举措及成效有:

第十三个问题,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38.严格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和审计发现问题,督促加快完成相关项目实施进度。一是榆中基地5个项目分别为:榆中太阳能基地科研开发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太阳能基地基础设施(变配电)维修改造提升项目、榆中基地中试车间设备采购及室外工程改造项目、榆中太阳能试验示范基地维修改造提升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中试基地建设及国际化推广应用项目。以上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任务。二是光伏研究室相关项目:(1)重大专项项目。已完成项目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向省科技厅提交了全部验收材料。经对接,重新提交了项目验收拟选用专家名单,待批准确认后召开项目验收会。(2)省重点人才项目。已于2021年4月30日提交绩效评价材料,并于2021年5月8日经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期进一步强化了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相关工作主要有:①持续加强技术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工作,基于创新基地技术力量,组织专家团队完成了临夏州乡村振兴局、临州发展和改革委托的村级光伏电站绩效考核工作,并整理完成问题清单和改进意见,为相关主管部门、电站建设和运维企业在技术和项目管理层面提供支持服务,进一步促进提升创新基地建设成效。同时,2023年度,完成内部专业技术岗位晋升6人。②针对我省光伏产业发展的新需求,结合基地匹配项目,重点开展太阳能光伏系统智能化控制、运维及储能等应用技术集成研究,研发智能运维和新型光储系统匹配运行技术系统。2022-2023年度,召开技术讨论会6次,形成了中心大楼分布式光伏建筑一体化电站智能化升级改造技术方案,近期将启动基于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微网系统技改工作。2023年1月,能源所中心大楼“可再生能源综合集成利用技术”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认定为适用于公共机构的绿色低碳技术。③积极开展“张江•兰白先进能源技术创新平台”挂牌建设工作,并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公司正式签订协议。后期将继续开展多关型光伏组件应用产品研发工作,推动上海新能源相关产业技术在甘肃落地转化。

三、以巡促治,确保巩固前期整改成效,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不断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总要求,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强科技”行动重点任务。扛牢政治责任,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结合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工作,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的精神要求和整改落实上来,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持之以恒推进我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完善规范化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继续拿出实招硬招,持续推动后续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巡视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巡视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作风、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加快改革的重要抓手,抓实抓细问题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 强化整改落实日常监督,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自觉接受巡视组的监督、接受纪检组的监督、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做到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积极回应职工关切,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所盼所忧,切实增强巡视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真正提高整改实效,改出新成效,改出新作风,改出新气象,切实使巡视整改工作成为促进我所发展的新动力。

(三)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全面促进高质量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在履职尽责中展现能源所领导干部的作风素养,展现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对标对表,学思用贯通,担实主体责任;笃实笃行,知信行合一,服务强科技行动;正风肃纪,规范内部管理,提升能力水平;加强调研,校准完善偏差,助力四强行动。继续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把解决具体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严明纪律、严肃执纪、加强监管,确保改到位、见实效、不反弹;把巡视整改工作的成效,真正体现在使命担当和不断促进能源所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上,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不负组织所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31-8384381;邮政信箱: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路20号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209室(纪检监察办公室)(邮政编码730000);电子邮箱:10020959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