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至10月,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民政厅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月,省委巡视组向省民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省民政厅党组即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省委胡昌升书记在听取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研究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抓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各处室(单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按进度有序推动整改落实。
(二)着力推动整改。按照巡视整改“四个融入”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观念,有针对性的提出了119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落实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逐项对照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复杂的问题,深入研究,限期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做到常抓常管、持续整改。各处室(单位)结合实际,对照共性和个性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注重整改成效。为推动整改落实见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定期汇报、督查督办等制度。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具体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紧盯重点问题精准发力,突出完善机制靶向施策,在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推动整改全程跟进、务求实效。
二、坚持从严从实,以务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提升中心组学习质效。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月理论学习不少于1次,每季度交流研讨不少于1次的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重点内容,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合理安排党组会议题内容。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实际修订省民政厅《党组工作规则》,加强会议统筹,严格议题申报审核,落实议事程序,确保党组会议学习内容数量合理、重点突出。三是抓好决策落实。对需要在党组会议学习内容,及时组织上会传达学习,确保上级精神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学习贯彻的时效性。党组会议形成贯彻意见后,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承办处室按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及时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救助资金监管。联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不得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严禁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通过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救助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研发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资金监管和临时救助模块,定期对资金使用和临时救助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分析,进一步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线上监管,确保安全规范使用。二是在特困供养工作方面。制定《落实〈甘肃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台账》,把“全省所有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任务纳入其中,并通过“季调度”督促兰州市城关区、西固区抓紧落实。三是在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方面。组织开展全省收养登记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各地收养登记工作人员严格按流程办理收养登记,组织实施好收养评估工作。指导非福利机构抚养弃婴办理收养登记前,采取DNA数据比对、公告寻亲等措施,寻找弃婴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简化办理流程。加强收养登记证使用管理,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台账,办理一件使用一份,同时做好收养登记档案装订、永久保存工作,确保收养登记办理依法依规,办理流程规范有序。四是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寻亲和落户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省卫健委印发《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受助人员送医诊疗工作规程》,持续开展街面巡查、着力强化站内照料,及时做好落户安置、全力推进源头治理、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指导各地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当地政府积极履行源头治理职责。利用平时工作考核,对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有流浪乞讨经历的人员进行回访,协调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问题,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反馈有关情况,教育引导其树立自食其力的生活观念;对多次流浪乞讨的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患者,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动,帮助其及时治疗控制病情,督促其监护人积极履行监护责任。
3.关于基本社会服务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养老服务平衡发展。把养老机构入住率纳入2023年度民政重点工作评估,把全省特困供养机构设施建设和服务情况纳入2023年养老服务工作调研督导计划。二是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安排福彩公益金支持6个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调研指导基层殡葬基础改造建设补短板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调度,督促市县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建设资金,落实建设用地,加快手续审批,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三是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充分发挥服务平台作用,大力培育社区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印发《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做好2023年乡镇(街道)社工站设立工作的通知》,2023年在全省建设541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并要求落实每个社工站配备2名社工,能够吸纳1082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乡镇(街道)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鼓励引导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持证率。目前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65万人,其中持证社工6920人。较上年分别增长18%和32%。
4.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基层议事协商。推动落实村和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制定印发《甘肃省村(社区)协商指导目录》,指导各地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协商内容,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全省村(社区)干部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培训班上,面向7.8万名村干部和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基层议事协商专题辅导,推动基层议事协商走深走实。积极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深入嘉峪关、酒泉、张掖等市州,指导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根据民政部要求,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中期评估,推动15个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村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征集基层议事协商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各地基层议事协商的有效做法,宣传展示议事协商成果。经严格筛选评审,从各地申报的112个典型案例中遴选确定并发布全省第一批基层议事协商“十佳”案例,引导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认真学习借鉴,形成浓厚的民事民议氛围。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指导监管。举办两期工作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就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综合监管政策等内容进行讲解,指导各地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能力水平。召开2023年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安排。对兰州、嘉峪关等地社会组织党建和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指导相关市州坚持“清理一批、整改一批、激活一批”的原则,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
5.关于推动民政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12部门制定出台《甘肃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做到快速预警、精准救助。联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9部门制定了《甘肃省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管理办法》,从目录编制与管理、数据归集、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数据利用、安全保障等方面规范部门间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利用,进一步统筹社会救助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合力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健全同残联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准确获取基础数据,进一步做好动态管理工作,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二是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预警监测。2022年共发出预警信息12.85万条,对5.86万户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落实了相应救助。2023年已发出预警信息8.88万条,目前对6898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了相应救助。对已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的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定期进行核查;县(市、区)核对机构对新纳入保障范围的对象实时录入,开展核对,市(州)核对机构每月复核一次,省级核对机构定期核对并进行通报。三是加强民政领域行政备案事项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取消养老机构备案现场核查环节、慈善信托备案审核环节;压减办结时限,将备案时限调整为1个工作日;转变备案方式,将养老机构备案和慈善信托备案纳入网办范围,实现了网上可办和全程网办。坚持举一反三,印发《关于全面梳理行政备案事项的通知》,对全省民政领域行政备案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出民政领域行政备案事项13项,建立了目录清单,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四是推进民政数字政府建设。目前省级民政39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开通网办,网办率、全程网办率均达到100%。坚持问题导向,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紧急通知》,建立整改台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掌上民政”二期项目与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8个系统的对接,更新汇集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10类民政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结婚证等8个高频证照数据。
6.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坚持立行立改,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应对处置流程,提出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对民政领域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置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靠实安全生产责任。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形势,部署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印发《全省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省民政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民政领域各类风险隐患201个,有效防范和化解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风险,坚决守住民政系统安全防线。制发《民政业务工作重点风险预防和处置措施清单》,针对民政安全运行领域风险,提出了预防措施和处置措施,认真吸取有关安全事故教训,坚持举一反三,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抓好人员、消防、车辆、食品、用电、燃气等方面的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各处室(单位)先后赴基层对14个市州36个县区的139所养老服务机构、5所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3所救助管理站、5所殡仪服务中心、1所婚姻登记处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做好制度建设、应急预案、值班值守等工作。四是严格落实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厅机关涉密计算机工作台账,逐台备案、专人专管,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和保密计算机进行物理隔离,统一更换办公计算机保密标识并粘帖“办公计算机严禁处理涉密文件”标签,严禁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通过普通移动介质进行传输。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7.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执纪。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刻关注重点部门(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及早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患于未然。开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专题教育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防微杜渐,查纠重点问题、提振素质担当。按照年度纪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厅系统纪检工作,以严的要求坚决防范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制定《中共甘肃省民政厅党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具体措施》,持续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二是及时部署推进。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提出要求、督促落实,靠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开展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三是执行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厅党组会研究。
8.关于监督执纪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聚焦监督职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努力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问题导向,会同厅党组研究分析厅系统政治生态和廉政风险状况,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会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精准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制度执行力度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止各类廉政风险问题发生。进一步建立与巡视、审计监督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会同厅党组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不断拓宽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的途径,及时了解民情民意,捕捉有价值的信息和问题线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监督检查、调研督导,将监督工作和民政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努力发现深层次问题、督促推动解决问题。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跟进、靠前监督的工作意识和责任担当,努力提高派驻监督工作质效。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分析研判问题线索、规范精准处置问题线索。二是严格履行机关纪委工作职责。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直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规范(试行)》等党纪法规,持续在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争取对厅机关纪检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更好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按照《甘肃省纪委监委机关检查调查类材料立卷归档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全面梳理整理机关纪委档案资料,进一步严格案卷管理。
9.关于资金项目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依据甘肃省审计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要求,成立省民政厅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甘肃省民政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厅系统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党费、工会会费管理,做到专户专款,独立核算。三是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内控管理。依据《甘肃省民政厅财务管理办法》《甘肃省民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制定印发《甘肃省民政厅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甘肃省民政厅信息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公车使用等流程管理,规范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等各环节监督,提高直属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10.关于整治“四风”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正风肃纪。制定《中共甘肃省民政厅党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及时通报中纪委、省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教育引导所属党员干部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推进为基层减负。落实中央、省委精简文件有关要求,从严审核发文,精简发文总量。三是加强文字审核。规范政务信息报送程序和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审核责任,落实“先审后发”和审核校对责任,严防问题出现。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轻干部选任工作。已开展3批次厅直属事业单位处级、科级干部选任工作,进一步优化直属单位班子和中层干部年龄、学历结构。二是做好干部履职培训。已选派4名处级干部参加省级示范培训班,组织7名厅级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组织5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培训班。制定《2023年度全省民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和《省民政厅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方案》,已举办10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讲座。积极配合做好新提拔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将2022年未完成任职培训的2人和2023年还需任职培训的9人一并上报省委组织部,分期分批开展任职培训。
12.关于提高技术干部履职能力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配强专业技术骨干。厅直属2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名)。省辅具中心1人已取得假肢矫形工程类副高级职称资格,厅信息中心1人已取得自然科学类中级职称资格。协调省人社厅为省福彩中心、省福利中心设立专业技术岗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选配。二是加强省辅具中心技术人员专业培训。三是着力构建“引育用留”的全链条人才体系。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养老服务年度工作重点考核指标,联合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各市州培训任务,目前已完成56%的培训任务。
13.关于党组织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机关党委会议,按照规定要求对会议记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每项换届批复与会议记录保持一致,做到程序规范、记录完整。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发展党员程序的要求,提交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预备党员事项。开展厅系统党建工作交叉考核观摩活动,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相互学习借鉴、对照先进补齐差距,有效提升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监督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基层党支部换届过程中候选人产生、大会筹备、会议议程、选举结果报告等程序。利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党建工作年度交叉考核观摩等契机,对全体党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工作程序、档案管理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专业能力,提高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严格执行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完善厅系统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
(四)落实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4.关于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对省福彩中心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科学合理核定内设科级领导职数,并指导省福彩中心与省人社厅衔接岗位设置工作。二是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推进省福利中心办公楼层功能布局调整优化工作;先后考察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市养老信息平台、省人力资源市场、甘肃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机关事务局等单位,结合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工作职能提出整改方案。
15.关于纪检工作日常跟踪监督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厅机关纪委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规范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副主任负责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持续提高综合运用日常监督途径、措施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加大对“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关键时”的跟进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
三、加强成果运用,一体贯通、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体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工作部署,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及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二)强化担当意识,持续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成果运用和工作改进,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做到完不成任务决不收兵,落实不到位决不放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督办;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继续盯住不放,在巩固扩大成效上下功夫。
(三)突出建章立制,务求取得实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由表及里强化标本兼治,深刻剖析根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认真总结整改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落实到制度层面,对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
(四)结合主题教育,巩固整改成果。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为重要载体和抓手,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坚决扛起民政工作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以全省“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为重点,统筹推进民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努力在民生保障中展现新作为,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31-8790580;邮政信箱: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8号,邮编:730030;电子邮箱:7709359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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