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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来源:临夏州纪委    发布时间:2014-08-05 11:50 分享

近日,临夏州制定出台《中共临夏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树牢一种意识,厘清两个责任,靠实三方职责,突出十大任务,强化责任追究,全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总要求。

树牢一种意识:就是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厘清两个责任:就是切实厘清抓党风廉政建设中,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的责任。各级纪委担负起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法院、检察院和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个方面的责任。

靠实三方职责:就是靠实党委(党组)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的领导责任,形成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突出十大任务:就是突出党委的“六大任务”和纪委的“四大任务”。要求党委抓组织领导、抓选人用人、抓作风建设、抓源头治理、抓惩治腐败、抓示范带头。纪委从深入推进“三转”、严格执纪监督、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自我监督4个方面抓好任务落实。

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临夏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致使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实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意见》同时提出,健全完善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述纪述廉述作风、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纪委约谈、责任督导检查和检查考核等8项配套制度,保障党委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供稿 马晓明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