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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省环保厅    发布时间:2014-08-05 11:30 分享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后,省环保厅迅速召开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全面传达了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精神,深入学习了审议通过的《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并就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进行安排部署。

认真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厅系统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全体干部大会,层层传达学习,层层传导责任,切实做好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有关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7月28日,由各分管厅领导组织各自分管处室和单位全体干部召开会议,全面传达、集中学习,深入讨论《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将省环保厅系统关于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精神相关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确保任务分解到处室和单位,责任落实岗位和个人。

贯彻落实省委《意见》。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结合省环保厅工作实际,正在研究制定《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实施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办法》抓好厅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推进实施。

全面开展约谈活动。从7月29日开始,厅党组书记对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辅导,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并将约谈内容收集整理后统一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将厅系统各级党委(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已印发《中共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对2014年上半年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决定自7月21日到8月15日,组织检查组在厅系统各处室、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向厅党组专题汇报,对落实不力的党委(支部)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推动任务落实。

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将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在确保教育的及时性、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保持教育的经常性上下功夫,采取召开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举办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党风廉政教育每月一课”和配发廉政教育书籍等多种形式扎实抓好廉政教育工作,使廉政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供稿 赵琰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