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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出台《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来源:定西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8-04 16:26 分享

7月28日至29日,定西市召开市委三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在全面对照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定西实际进行了一些方面的细化和调整。一是把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相关部门和其他机关党组(党委)的责任从党委的集体领导责任中分离出来,单独成篇,给市纪委监督责任赋予了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教育警示6个方面的内容。对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市委工作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以及市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能,确定了相关的责任。二是从严明政治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源头防范、着力深化改革、当好表率引领确定了7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面,对派驻纪检机构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问题提出了要求。三是提出要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督导督查、考核评价等7项工作机制。针对市委没有巡视机构这一实际,对省委《意见》关于“巡视工作制度”调整为“督查整改制度”,确定了要按照上级巡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反馈的要求,做好督查整改,搞好跟踪督办。在年度检查考核制度中,提出了要修订完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价办法,促进考核办法更趋科学合理,更显公平公正。四是明确了11项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的情形,提出了三种实施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实施意见》提出了市纪委要协助配合市委,做好责任追究的要求。

《实施意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结构明晰。篇幅紧凑、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各部分内容独立成块,既环环相扣,又层层递进。在内容结构上,既有概括说明,又有分层表述,主次适宜、详略得当。二是融会贯通。《实施意见》结合定西市实际,在贯彻省委《意见》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做到了加强理解和融会贯通,特别是7项重点任务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也体现了省委《意见》的主要精神,符合定西市实际。三是重点突出。《实施意见》突出了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落实重点任务的主要措施。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在于明确落实什么任务、用什么方法措施去落实这些任务。这两个部分篇幅较多,内容丰富,结构细密。四是操作性强。《实施意见》全篇以落实市委主体责任为主线,围绕职责有哪些、职责任务是什么、如何落实这些职责任务、落实不好怎么办分层展开、分层表述,内容具体、文风朴实,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

《实施意见》制定和落实,是定西市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举措。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在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

(供稿 张俭 魏天寿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