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审定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
《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细则》
来源:武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8-0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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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威市召开市委三届44次常委会会议,会议审定通过了《中共武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中共武威市委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权责一致、失责必究,详细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情形、程序、结果运用,严格区分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坚持“一案双查”,做到“真兑现”、“硬挂钩”,严肃追究领导班子、纪委、领导干部的责任。同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对经费支出、干部推荐、问题调查等事项,由相关责任人对廉政责任签字背书,出现问题,严格问责,切实以倒逼式追责促进责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细则》围绕《中共武威市委关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武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细化量化。以表格形式,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检查方式五个栏目。考核项目由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三个部分组成,还包括加分因素,主要是受到表彰、特色工作、创新工作、自办案件查办、信息调研等方面。检查考核方式主要是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实地核实了解等进行,并将平时检查情况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供稿 陈剑峰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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