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纪委扎实推进“三转”
去年以来,兰州市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三转”,聚力主业主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把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本位上来,提高了履职能力。
一是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去年底和今年初,连续两次集中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对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和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并经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发文,继续保留和参与10个,撤销和不再参与114个,从机构和人员上强化办案和监督工作。最近, 对照省纪委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要求,将对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进一步调整,拟不再参与市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将在省上文件下发之后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后下文执行。同时汇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并积极建议市委、市政府在以后成立议事协调机构的过程当中,对由各主责部门牵头执行的,除工作需要之外,不再安排市纪委、监察局为成员单位。督促各县区完成了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县区纪委监察局原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共643个,现保留79个,精减率达88%。
二是整合调整内设机构。市纪委整合调整内设机构,将原党风室和纠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原执法室和效能办合并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设立第四纪检监察室。同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于4月初将原设于市纪委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整体移交市政府国资委,并计划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的工作职能移交市直机关工委。
三是全面落实强化监督指导的新举措。结合实际出台了《县区、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述职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县区纪委书记和市级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职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建立了市纪委副书记和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包括三区)工作制度,市纪委各副书记分别指导县区纪委全会,强化对县区纪委的领导和工作指导。5月份,市纪委各副书记分别深入各自联系的县区(包括三区)、委局班子成员深入各自联系的部门单位进行了工作督导,重点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责主业,专司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四是推进制度机制创新。今年,兰州市纪委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重点来抓,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按照“点派驻、面派出、全覆盖”的思路,制定出台了《综合派出纪工委实施办法》和选任规定,分别在类型相近、业务相关的市直部门集中设立11个纪工委,选拔改任正处级的干部担任纪工委书记,改任副处级干部担任副书记,对片内部门实施巡查监督。目前,22名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人选已经考察任命,接受了任前谈话,并开始履行监督职责。
五是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工作分工要求。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三转”精神要求,市纪委书记作为市委常委,不再分工其他业务工作。年初,市委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专司纪检监察工作不再承担其他业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区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各单位的纪检组长、纪委(纪工委)书记不再承担其他业务工作,不再承担本单位目标考核排名,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月27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视频会议后,市纪委专门就中央纪委“三转”专题研讨班主要精神和省纪委视频会的主要精神向市委作了汇报,并建议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贯彻。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不再分工其他业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全面规范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分工,进一步严格纪律,确保落实到位。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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