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 页廉政新闻工作动态 》正文

陇南市“四抓四责”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来源:陇南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6-04 15:59 分享

5月28日,陇南市委召开2014年第7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责任、示范责任,深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抓认识,准确定责。切实深化对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对反腐倡廉建设意义的认识,科学划分党委班子、书记和班子成员三个层面的责任界限,推动班子切实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同“五位一体”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对重点工作和工作的重点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抓重点,认真担责。紧紧围绕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工作重点,更加优化干部选用,深度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强调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各类问题;更加强化作风整治,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抓好“四风”整治和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更加注重廉政教育,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助推反腐倡廉各项建设;更加细化源头防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更加深化纪检改革,把中央和省委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更加突出领导示范,以上率下,真正发挥表率和带动作用。

抓落实,积极履责。织好责任网络,在靠实党委班子、书记、成员责任的基础上,细化党委工作部门协助责任,明确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党组等层面履责要求,形成横纵结合、上下相通的责任网络体系;建立传压机制,推行党委、纪委主要领导约谈下一级党政“一把手”,下级党组织及班长、成员履责定期报告,党组织向上级纪委全会述纪述廉述作风等制度,促进层层负责、处处带电、逐级落实。完善派驻工作,逐步实现市县区纪委派驻机构职责范围全覆盖。

抓考核,严肃查责。主抓一件要事: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既考核主体责任落实,又考核监督责任履行。突出四个环节:完善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科学化程度;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动态监管、重点检查、专项抽查、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促进考核结果同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等工作的紧密结合;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责任追究制度化水平。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