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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察机关一季度反贪办案实现“开门红”

发布时间:2014-05-12 14:47 分享

今年一季度,甘肃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0 件 245人,同比分别上升87.5 %和75 %。其中省检察院发挥查办大要案的首位度作用,立案侦查大要案5件6人,带动了各级院的办案势头,使省内17个市州院中有11个立案件数和人数同比大幅度上升,地区之间办案数量更趋均衡协调。

今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反贪办案呈现出力度大、数量足、质量高、效果好、效率高的良好态势。一季度,大要案件大幅度上升。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 98件,占立案总数的65.3 %,同比上升151 %。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6人,占立案总数的6.5 %,同比上升167 %,查处要案数为历年来最多。

在查办的案件中,重点领域案件较为集中。一季度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2.2%。先后查办了包括中石油玉门油田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杨国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副厅级)、武威市委副秘书长夏文彬受贿案,广河县委书记马宗明受贿案,原庆阳市西峰区委副书记、区长冯光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批重点领域的案件,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一季度,还开展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和农机系统侵害民生民利贪污贿赂犯罪两个专项行动。其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8件97人,查处农机系统侵害民生民利贪污贿赂案件24件38人,共计72件135人,分别占立案总件数和总人数的48%和55%,专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反贪工作整体发展,实效明显。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