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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全面落实“三管双签一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天水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5-12 10:57 分享

为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支出报销行为,促进财务管理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清水县在充分论证、周密部署的基础上,于今年全面推行“三管双签一监督”财务管理工作。

创新机制,完善财务支出约束制度。依据《甘肃省规范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关于“党政正职负责全面工作,一般不具体分管人事、财务、项目建设、招投标等工作”的规定精神,制定了《清水县“三管双签一监督”制度暂行办法(试行)》文件;县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三管双签一监督”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为全县全面推行“三管双签一监督”财务管理制度,提供了政策保障。

规范程序,积极推进财务管理运行有序。一是实行“每月监督制度”,新的财务票据报销审核签字程序为:支出原始票据首先由经手人整理核算并签字;其次传递给单位会计审核签字且呈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对涉及项目资金的审批签报先由分管项目的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审批);再次呈送主要领导签字把关和核查人员签字,最后单位会计人员进行报账、记账并做好账务凭证装订保管。二是实行“每月公示制度”,每月财务公示监督表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张贴公示,接受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三是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各乡镇、各单位将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单位会计、出纳人员签名笔迹和名章,以纸质正式文件限期报送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进行备案登记,并将每月财务公示阶段表定期报送县监察局、财政局,便于今后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问责,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县监察局和财政监督检查局组织人员于4月23日对全县执行“三管双签一监督”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备案制度不落实、报账程序不规范的25个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了存在问题。目前,全县216个一、二级预算拨款单位,从三月份已全面落实了“三管双签一监督”财务管理制度。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