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建立“四个一”常态化机制防止干部“四风”问题反弹
崇信县纪委把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作为狠刹干部“四风”问题的切入点,通过建立“一查、一访、一审、一通报”相结合的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执纪惩戒问责,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一是实地检查。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相关单位人员对县直部门、乡镇干部职工上下班签到册和下村、出差、请假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单位滥挂横幅、随意张贴标语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单位周边环境卫生、干部职工仪容仪表干净整洁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有行政执法权的有关单位规范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共集中开展检查2次,对发现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二是明察暗访。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深入到饭店、商店、娱乐场所及交警队交通指挥中心对单位公款消费、欠账、公车私用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累计检查饭店11家、商店28家、娱乐场所4家,检查账务12个单位,对3个单位历年公务接待欠账大的单位领导和4个有公车私用现象的单位领导进行了约谈。三是审计监督。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对群众关注度高、资金量大、公权力集中的重要部门实行任期内审计,对近期干部调整的单位做到“逢离必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情况、财政收支真实性和政府性债务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开展审计。目前已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从完善体制和机制方面提出审计建议15条,被审计单位均认真采纳执行。四是定期通报。对执行制度不严、存在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查处并通报批评,截至目前,崇信县纪检检察机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通报2起,处理党员干部4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
(供稿 曹喜斌 编辑 马翔)
努力搜索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