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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

来源:临夏州纪委    发布时间:2014-05-09 10:32 分享

今年以来,临夏州把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作为强化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教育,从严规范。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以“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为主要内容的《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带头模范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行为。同时,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马维华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以身边先进人物的优良品行和崇高精神激励干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谦虚谨慎、身正为范,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强化管理,从严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对州直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组织全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作风建设承诺书,承诺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把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体检表”,围绕260个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强化监督,从严查处。按照 “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带头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注重从严执纪,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从严从快处理一起,切实防止“灯下黑”的现象。2013年以来,全州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案件2起,给予党纪处分2人。严肃查处了康乐县鸣鹿乡人大主席、纪委书记漆永平违反惠民政策,优亲厚友的问题;严肃查处了东乡县体育局副科级纪检员黄维军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供稿:马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