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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反馈意见

来源:庆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5-08 16:16 分享

近日,庆阳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市州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和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庆阳市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成因,研究制定整改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要求,为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整改意见紧紧围绕省委对庆阳市的反馈意见精神,提出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反馈约谈,督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以市委名义向各县(区)党委书面反馈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情况,督促各县(区)委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制度,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纪委书记分别对县(区)、市直重点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进一步靠实责任,压实担子。二是落实“三转”要求,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根据改革后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尽快配齐配强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并加大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使用力度;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探索分行业设置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机制;落实市纪委副书记联系县(区)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纪委、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主业主责,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特别是把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作为核心任务,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三是聚焦“四风”问题,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测试制度,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经常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聚焦 “四风”方面具体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建立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常态化机制,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促进作风建设取得实效,赢得群众满意。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