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牧厅 “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近日,省农牧厅党组制定印发了《省农牧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的通知,对厅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各级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从思想认识、职责内容、考核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有效促进了省农牧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党委(总支、支部)要深刻认识主体责任的内涵,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抓、全面抓、严格抓。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厅党组的要求上来,坚决贯彻,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明确职责,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针对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抓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要从六个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根据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部署,按照厅党组的具体要求,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结合部署业务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三是定期听取分管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四是监督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并督促纠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报告;五是监督同级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开展批评帮助。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报告;六是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强化考核,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效性。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并进行。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应用、责任追究等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致使职责范围内发生违法犯罪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责任事件,要按照《甘肃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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