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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推进“三转”

来源:庆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5-04 16:19 分享

今年以来,庆阳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创新体制机制,较好地履行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大力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监察局及时清理、取消和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03个,精简率87%;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清理和不再参加议事协调机构672个,精简率达81%。规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责分工,全市8个县区纪委书记、1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副书记、27个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333个县(区)直部门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分工全部调整到位,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主业主责。持续反对“四风”,围绕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公款休闲娱乐和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和奢侈浪费、违规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等顶风违纪问题,开展明查暗访64次,检查机关单位214个、大型餐馆酒楼86个,查处顶风违纪问题19起,给予党政纪处理19人、组织处理10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次21起。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市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和干部纪律作风的暂行规定》和《庆阳市机关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办法》,着力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鼓励实名举报《暂行规定》,开通了网络信访举报平台,建立了办案查审专家人才库,成立了纪检监察三室和案管室。一季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共初核违纪线索76件,立案24件,结案24件,党政纪处分4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9%、41.2%、9%和20.6%。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向发案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2条,督促建章立制17个,诫勉谈话7人(次)、信访谈话5人(次),做到了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坚持以“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监督者受监督”的理念教育管理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供稿 苏文坛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