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纪委通报6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近日,环县纪委对去年以来查处的6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车道乡元峁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金钰贪污案件。王金钰任车道乡元峁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虚报贪污青苗补偿和附属物赔偿款,贪污村集体土地补偿款,侵占村集体资金。环县人民法院判决王金钰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县纪委给予王金钰开除党籍处分。
2、曲子镇金村寺村原党支部书记魏登成贪污案件。魏登成任曲子镇金村寺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虚报征用土地套取补偿款。环县人民法院判决魏登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县纪委给予魏登成开除党籍处分。
3、木钵镇坪子塬村村干部贪污案件。木钵镇坪子塬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安席、原村委会主任豆银勤负责实施该村退耕还林后续口粮田项目时,虚报口粮田面积,套取私分补助款。环县人民法院判决王安席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豆银勤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县纪委分别给予王安席、豆银勤开除党籍处分。
4、毛井乡杨东掌村套取低保资金案件。毛井乡杨东掌村党支部书记杨世会、文书刘志鹏虚列低保指标,套取低保资金,用于垫支部分村民应缴社会抚养费、办理低保业务费。县纪委给予杨世会、刘志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演武乡黄家山村违规收取低保业务办公费案件。演武乡黄家山村违规向低保户收费,用于支付办公用品费、复印资料费、填表人员食宿费。县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肖登钰、村委会主任姬怀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包村领导、副乡长陶建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演武乡政府监督该村向村民如数退还违规收费。
6、木钵镇邓寨子村违规乱收费案件。木钵镇邓寨子村文书张峰向县人保公司虚报玉米作物受灾面积,并以酬谢人保公司查灾人员名义向村民违规收取现金。县纪委责成木钵镇政府监督该村向村民如数退还违规收费,给予村党支部书记邓良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主任梁清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文书张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这些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着力查找工作漏洞,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各项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查摆的问题特别是惠农政策落实等事关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把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快查快结,公开点名道姓曝光,持续形成有力震慑。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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