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 页廉政新闻要闻要论 》正文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谈当前重点工作

来源:甘肃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3-12-18 10:21 分享

近日,省纪委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为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党风政风监督室的机构组成、工作职能以及当前的重点工作等情况,《廉政大视野》主编对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杨锦进行了专门访谈。

主编: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新机构设立的缘由。

杨锦:党的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纪委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转变职能,加强抓党风和查办案件力量,调整内部机构,今年5月撤销了原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室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增加了纪检监察室。据了解,全国大多数省(区、市)纪委新设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机构调整、职能转变正在有序推进。12月2日,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内设机构调整的统一要求,经省编委批复,省纪委机关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目前,新成立的室配备工作人员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地级纪检监察专员2名,其他工作人员7名,人员主要由原党风室和纠风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最近,省纪委办公厅发出了通知,对市州一级党风政风监督等机构调整事宜作出专门的安排部署,要求年底前,各市州都要调整建立新的机构,按照新的职能开展工作,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主编: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任务是不是原来党风室和纠风室工作任务的简单叠加,还是有新的变化?

杨锦:党风政风监督室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新机构,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不懈狠抓党风,以党风带政风促社风民风。应该说,党组织寄予厚望,广大干部群众充满期待,任务光荣而艰巨,不能理解为原来两室工作任务的简单叠加。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督办查办案件“两个拳头”作用,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省纪委在坚持不懈狠抓党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从具体问题入手,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上报,媒体曝光,形成了很好的教育震慑效果,并出台相关制度规定,逐步向作风常态化制度转变。下一步,我们新室的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理清思路,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全省党风政风建设。

主编:当前党风政风监督室主抓的几项工作重点任务是什么?

杨锦:当前我们着力在抓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作风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反对“四风”,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针对元旦和春节期间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接连发了几个具体纪律要求的通知,中央近日又相继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为确保各项作风纪律规定的有效贯彻落实,12月11日,省纪委发出了《关于对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决定从12月20日起,紧紧盯住元旦、春节两个重要节点,重点针对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等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持续两个月的监督检查工作。这次监督检查工作明确由各级党委负责,纪委主要承担监督主体责任,采取各地各单位自查和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层层联动抽查,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在全省形成从严执纪的氛围,以确保各项作风建设规定扎实有效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机制。近日,省纪委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查处和通报工作力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通报情况统计月报告制度,及时统计上报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情况。省纪委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的情况进行通报。11月底,我们对14个市州查处通报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统计,发现有的市县查处通报力度较大,有的市县查处通报违规违纪问题数量较少,甚至少数市和一些县区没有检查发现问题,也没有进行通报。为此,各级党委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我们从明年开始,凡对一个季度内无情况通报、无典型问题、无人员处理的市州,省纪委将组织人员对该市州进行重点检查,一经发现问题,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要建立倒查机制,依据规定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进行问责,并对市州纪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

三是抓好七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抓好第一批开展的134家省直部门(单位)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情况的执纪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我们省纪委牵头督办的工作,更要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近日,我们召开了省乱收费问题整改督办会,加大了对已通报的11个部门23个乱收费问题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跟进和督办对重点检查出的17个省直部门162个问题的整改和相关人员的处理。

四是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在总结全年工作的基础上,及时了解掌握中央精神和工作要求,注重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做法,总结基层创新经验,研究提出明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和工作措施。

主编:上面谈到对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杨锦: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作风纪律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确定为期两个月的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等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保健品、纪念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不准赠送或收受礼金、礼品、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二是严禁违规用公款接待吃喝和奢侈浪费。不准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准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用公款相互吃请;不得以招商引资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所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转嫁接待费用。三是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不准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公车;不准违规租用车辆;不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不准公车私用。四是严禁违规用公款休闲娱乐和旅游。不准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准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国内旅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不准参加各类社团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和活动。不准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健身、娱乐、足浴等活动;不准用公款或以职权影响免费取得各种形式的会员卡;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五是严禁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不准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不准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及其人员发放奖金。六是严禁违规举办晚会演出活动。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团拜会。不准违反规定举办论坛、节会、庆典、研讨会、博览会、运动会等活动;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不准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不准借机向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摊派费用。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不准借子女升学、生日满月、老人过寿、房屋乔迁、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名义操办喜庆宴(亲属除外);不准借婚丧喜庆之机敛财。

主编:听了以上介绍,我们感到新成立的党风政风监督室任务重、责任大、挑战性强,您对加强新机构队伍建设有什么打算?

杨锦:“打铁还需自身硬”。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好、纪律严的干部队伍,是我们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新机构、新任务,给我们工作带来了新挑战、新要求。我们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做好工作关键在人,在于我们的干部: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精神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主要围绕“执纪、问责、把关”职能,提高监督能力、办案能力和问责能力;三是严格管理,规范运行。监督者更要受监督,我们要严管厚爱,建章立制,注重细节,打好基础,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打造出一支团结奋进、战斗力很强的团队,不负组织的重托。

(供稿 陈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