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玛曲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9年3月19日至6月20日对玛曲县委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巡视,8月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玛曲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政治任务担起来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玛曲情况反馈会召开后,玛曲县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调研指导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书记林铎同志在听取本轮省委巡视情况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玛曲反馈意见。玛曲县委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对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是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必须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作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纪党规为尺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是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的重大契机,巡视整改的过程是认领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是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能力的过程,是党员干部反躬自省、净化灵魂、唤醒责任、激发担当的过程,必须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主动抓整改、促提升,把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为玛曲持续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二)强化领导,深入领会。巡视意见反馈后,玛曲县委随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正厅级巡视专员张晓弟同志、州委副书记扎西草同志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巡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部署我县贯彻意见和专项整改落实工作。将《关于印发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巡视玛曲县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张晓弟、扎西草在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玛曲县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以及县委书记王力同志的表态发言转发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党(工)委(支部)、党组和省州属驻玛各有关党组织,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正视问题,不抵触、不遮掩,认真纠错、深刻反思,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第四巡视组和州委的反馈整改要求上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正确的姿态、有效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及时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县政协主席、县委各副书记、县委各常委等成员任副组长,县政府各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直各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共玛曲县委办公室关于成立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玛曲县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工作推进和检查督办等,为整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针对生态环境、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整改难度大的问题亲自上手、亲自谋划、亲自抓落实,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议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三)制定方案,严明责任。县委书记王力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带头谋划部署,重点抓思想统一、抓责任分解、抓整改调度、抓督促落实,有效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县委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有效推动整改工作。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六个大方面的问题,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相关工作的常委负责,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分头协调推进,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先后制定《中共玛曲县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十三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台帐》《省委第四巡视组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等。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梳理细化为90个具体问题,逐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成效目标,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时限,做到问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县委方案印发后,各责任单位按照县委要求,结合各自整改任务,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具体整改落实措施或实施方案,细化整改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形成责任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针对省委书记专题会上林铎书记点出的四条问题,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并责成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等单位正在逐项整改落实中。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层层传达会议精神,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四)加强督查,注重实效。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不空转、不走过场,在整改方法上坚持“五个同步进行”,即坚持县委整改工作与省委专项整改同步进行,既落实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又保证组织、宣传等专项整改一并抓好落实;坚持县委统一领导与相关党委(党组)分头落实同步推进,既充分发挥县委在整改工作中核心领导作用,又按主体责任分级分头抓好落实;坚持整改指出问题与抓好面上同类问题同步进行,既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又排查解决全县类似问题;坚持整改突出的问题与抓好举一反三查找根源同步进行,既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好,又分析研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坚持整改眼前的问题与抓好防范措施同步进行,既重视已经发生在当下问题的解决,又重视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该查处的查处,该督办的督办,该专项整治的专项整治,该建章立制的建章立制。为协调推进整改工作,2019年9月17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群众满意度相对较低的整改事项重点督办整改。2019年9月19日至9月22日,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对巡视反馈问题等重点工作开展大督查大调研,有效推动了各项问题整改和推进。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甘南州纪委和组织部有关领导参加指导会议。会前,县委常委会班子认真开展了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开展了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工作,并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聚焦巡视反馈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有力促进了整改落实。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听取玛曲汇报时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和对玛曲整改的有关要求,听取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作汇报并对阶段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县委书记对整改任务较重的县政府党组、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集体约谈,要求务必将巡视整改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确保各项问题在三个月内取得显著成效。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组织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全过程督导、不定期检查,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到实处。
二、注重整改成效,坚决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巡视反馈问题共90个,已整改到位82个,整改完成率91.1%。
(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方面。
1.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全面、不够坚强有力。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县委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州委决策部署,坚决确保党中央、省州委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任何工作部署必须以贯彻中央、省州委精神为前提。二是县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重要指示和“六个聚焦”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确保平均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县委常委会会议,有需要时随时召开。三是修订完善《县委常委会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县委常委会会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县委常委会坚持逢会必学制度,近期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期间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等专门学习并作出安排部署。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制度未完全执行”的问题。一是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再次传达《中共玛曲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规则》,明确需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的内容和范围。二是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制度规定,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对基层党建、干部、人才、公务员管理、机构编制、巡察、重大事项等工作及时提请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并对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做到请示汇报及时,议题内容规范上会,确保工作开展有序。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未专题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的问题。县委常委会于2019年9月5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县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明确规定县委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县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确保县委统领表率作用发挥到位。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未召开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问题。一是县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调整充实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党的建设工作。二是9月6日,组织召开玛曲县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推进会,对全县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进行通报,对持续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作了扎实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工作任务。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单位将正常水电暖开支、差旅费报销等全部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一是约谈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责成县纪委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监督。二是县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三重一大”规定制度,修订完善《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玛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和内容,对非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坚决杜绝在党组会议研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进一步规范工作运行。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不深刻、把握不透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坚决、不到位,应对生态环境恶化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力”的问题。一是玛曲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后,通过县委常委会、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等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学习宣传贯彻,同时结合生态环境部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在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上持续下功夫。二是大力推进水资源利用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全力实施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实行一河(湖)一策,扎实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水污染防治,组织实施黄河玛曲段防洪治理工程以及水系连通工程,加快修复黄河玛曲段的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三是完善草原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制发《草原承包使用权证》《草原承包经营权证》《草原承包经营合同书》,绘制县、乡级草场承包示意图,将1288万亩可利用草原划定为基本草原,实行严格保护。大力实施围栏、暖棚、贮草棚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行舍饲或半舍饲养殖,有效减轻牲畜养殖对天然草场的压力,抗灾保畜能力显著增强。四是认真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累计完成退牧还草工程草原围栏1055万亩,补播改良退化草原217.2万亩,建设舍饲棚圈3800座,治理黑土滩草地15万亩,毒害草治理1.5万亩,完成国家投资3.11亿元。五是实施沙化草原治理项目。2012以来国家累计投资1.81亿元,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沙化草原综合治理示范、草原生态保护沙化退化草原综合治理等项目,治理流动沙丘2.54万亩、沙化草地11.87万亩、“黑土滩”退化草地90.62万亩(含鼠害治理),沙化退化草原治理力度逐年加大。经过多年的试点试验,探索总结出了流动沙丘(机械沙障固沙+植灌+人工种草+封育)、中度沙化草原(封育+人工补播补植)”、轻度沙化草原(禁牧封育模式)、潜在沙化草原(轮封轮牧)的有效治理模式,并总结编制了《玛曲县沙化草场治理技术规范》,正在积极推广实施。六是加强草原鼠害综合防治。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玛曲县草原鼠害综合防治项目,累计投资1838万元,综合防治草原鼠害499.5万亩。七是实施重大水利项目。实施黄河干流玛曲段防洪治理工程,总投资3.57亿元,采取“宾格网石料护岸护坡+覆土种草”的方式建设,在黄河玛曲段塌岸沙化严重的6个乡镇新建护坡及护岸86.15公里,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八是提升湿地保护管理能力。玛曲县黄河首曲湿地管理站由县管(正科级)升格为甘肃黄河首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正县级),为进一步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九是全县享受草原生态奖补的面积为1288.02万亩,牲畜超载率由2011年的36.33%下降到2018年的-6.17%。十是通过实施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牧民群众已普遍意识到保护环境、减畜种草的重要意义,牧民自发组织和民间环保组织不断涌现,成为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力量。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玛曲县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省委林铎书记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和陕西秦岭违建破坏生态环境教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举生态旗、走生态路、吃生态饭”,以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和区域融合发展。对林铎书记两次批示精神在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二是成立联合调查组,先后深入河曲马场、欧拉镇、尼玛镇等乡镇实地查看草原沙化、鼠虫害、草畜平衡等情况,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等会议上作出专题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玛曲县草畜平衡管理实施细则》并翻译成藏汉两文广泛宣传,县、乡、村、组、户逐级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乡、村、户年度减畜任务和责任,严格兑现奖补资金,落实奖罚措施,坚决完成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目标任务。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从不同层面反复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调研重点放在生态环境保护和解决当前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上,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解决玛曲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四是认真实施退牧还草、沙化治理、鼠害防治、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黄河玛曲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干旱草原高效节水灌溉等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启动玛曲黄河上游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申报玛曲县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项目,加快编制《玛曲县沙化退化草原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6)》,积极向上汇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五是严格水资源规划论证,编制《玛曲县2017年度水资源配置意见》《玛曲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向有资质的供给水企业颁发“用水许可证”。六是推进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计划投资2000万元,在黄河两岸沙化草原集中分布区,设立100平方公里的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保护区设立后,开展封禁设施建设、管护队伍建设、固沙压沙等生态修复与治理,以及成效监测、宣传教育与管理等工作。目前已下达投资2000万元,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七是加强草原法治体系建设,先后制定《玛曲县草原禁牧管理办法》《玛曲县村级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玛曲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考核管理办法》《玛曲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聘用生态护林员1350人,动物防疫员285人,草原管护员80人,加大草原征占执法和处罚力度,保护草原生态。八是争取草原修复项目,2019年县发改局向州发改委上报的2020年项目计划草案中包括天然林二期工程人工造林,总投资100万元;天然林二期工程封山育林,总投资825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退牧还草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沙化退化草原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4400万元,并将进一步跟踪项目争取早日落地。九是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托第三方编制《玛曲县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积极申报《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并由甘南州水务水电局批复实施,项目概算总投资9953.44万元,建设工期为18个月。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完成以后,将改善黑河和瓦日湖曲因泥沙砾石淤积造成的河道变窄、断面过水能力差等问题;完善防洪体系,提高防洪能力;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水提交换,增强水体流动性,改善水动力条件,增强黄河、黑河和瓦日湖曲河的连通性能,形成动态水系网络,对于改善黄河上游生态环境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十是从国家层面积极争取,2018年至2019年九三学社中央主要主席和副主席先后到玛曲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和草原生态保护调研工作,对玛曲县发挥黄河上游水源地涵养功能区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给予高度肯定,并在“两会”期间就玛曲县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提出呼吁。下一步,我县还将积极争取对接“西部大开发”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把玛曲的生态环境保护好,不辜负中央和省州各级领导的殷切期盼。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一是分年度全面关停整治,2017年关停非法河道采砂场8家并责令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工作,2018年督促关停的8家非法河道采砂场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通过州级整改验收销号。二是按照《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河道采砂点整改过程中进度拖后的欧拉镇欧强村才让扎西采砂点责任人因未及时恢复河道环境给予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尼玛镇萨合村干河入黄口下游方向1000米处非法采砂和欧拉镇玛久、桑吉扎西、华青三人联合非法河道采砂的案件各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以上处罚款项已足额上缴县财政账户。三是有关部门牵头,乡镇配合,开展“清四乱”保护母亲河行动,对辖区各河道进行巡察,有效杜绝非法河道采砂问题苗头出现。四是严格执行《玛曲县河道采砂规划2017-2020》,进一步规范全县河道采砂行为。截止目前,在规划所列的可采区中,有5个企业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五个企业均在工商部门有企业注册登记,并各自委托第三方编制完成了《采砂场建筑用砂石料矿普报告》《采砂场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其中1家申请企业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委托第三方做了矿产资源评估,其余4家申请企业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上5家河道采砂申请企业目前正在积极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且均处于停业状态。五是关停阿万仓娘玛寺采砂场、采日玛1#采石场、采日玛2#采石场、欧拉镇欧强砂料场、齐哈玛场隆采石场、齐哈玛哇义采砂点、靖远新联采石场、尼玛镇萨合干河沟采砂点、拉玛加采砂点、玛曲县塞尔迪采石场等15个非法砂石料场,并责令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已通过州级整改验收销号。六是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及乡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开展执法检查300余次,下发《责令违法行为告知书》22起,立案查处5起,结案5起,共计处罚24.57万元。七是进一步规范全县采挖砂石行为,将萨河沟采石场和沃莫隆仁石料场纳入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中,沃莫隆仁石料场已办理采矿许可证,正在按照“三合一方案”生产运营;萨河沟采石场已于10月21日完成采矿权出让,正在办理草场征占用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我们将进一步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打击非法采砂采石行为,确保玛曲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两不误”。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在玛曲县督察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问题。一是县委、县政府对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督察调研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书记办公会、县政府党组会、县政府常务会、现场推进会,扎实部署矿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成立金矿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矿区“六乱”整治工作方案》《玛曲县金矿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相关部门及企业的责任和任务作了详细分解和全面安排。二是邀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专家组对各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会诊把脉,制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一矿一策”。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60多次现场督导,3名副县级干部带队进驻各企业蹲点督导,县纪委监委、公安机关跟踪督办,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的天大公司、金玛选矿厂法人代表传唤、训诫,依法督促问题整改。四是增加投入和机械设备,格萨尔公司各股东已经按股权比例筹措4000余万元,租赁机械设备80余台,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截止目前,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督察调研发现的问题共计11项,已完成8项。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建设项目未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问题。全县涉及应收未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13个。其中:基础设施配套费,属减免配套费项目5个52.2万元,属依法征收项目8个112.35万元已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方面,属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5个44.5万元;属依法征收项目4个73.93万元已征收(按照州县审批收缴权限,剩余项目均由州人防办负责收取,已经收取2个项目67.2万元,剩余2个项目正在图纸审查,图纸审查完成后由州人防办审批收缴)。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牧民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县委、县政府制定《玛曲县加快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鼓励昌翔、雪原等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近年来,各家龙头企业采取定向投入、保价收购、入股分红等形式,带动98家专业合作社、455户牧户协同发展。二是制定印发《玛曲县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产业到户到人三年任务分解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实施产业到户分红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依据。三是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43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全覆盖,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任务240人;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劳务技能培训50人,扶持扶贫车间6家,累计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70余人,促进了贫困群众参与扶贫、依靠双手致富的积极性。四是助推合作社发展,提升示范带动能力,开展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运营规范的有133家,运营较规范的有139家,运营一般的有77家,通过规范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的能力。五是将产业到户发展扶持资金472万元每户1万元入股到专业合作社或企业,采取分红的方式盈利增收,带动472户贫困牧户分红受益。建立扶贫工作奶站,日收购鲜奶达3吨左右,拓宽了牧户增收致富的渠道。投资860万元建设的欧拉乡扶贫产业园区(扶贫车间),已有牛羊毛纺织、石材加工、有机肥料加工3家企业入驻,辐射带动64户贫困户,将6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善惠石材加工厂,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以保底分红的方式受益,目前销售额达到400万元。六是推进“三品一标”申报,制定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计划,积极动员生产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申报。完成甘肃天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机产品4个),玛曲县昌翔清真肉业有限公司(绿色产品2个)、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西科河欧拉羊种公畜养殖场及8个合作社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申报工作。七是拓宽产业对接渠道,印发《2018年首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部分龙头企业、牧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由农业农村部主办的2018年首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三区三州”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我县牛羊肉等畜产品的知名度。八是持续扶持“甘青川三省活畜交易市场”,现已发展成为辐射甘、青、川三省,带动地方经济、服务当地群众重要的活畜交易市场,带动甘肃活畜养殖面积就达3520万亩,辐射带动周边省份活畜养殖面积达8200万亩以上,在活畜交易旺季,日交易量在1000头(只、匹)以上,年交易额达4.1亿元。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牧民群众技能培训力度不大”的问题。一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举办就业技能培训班七期,共计389人。二是开展SYB创业培训,共培训45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是争取县财政扶贫资金25万元,举办精准扶贫汽车驾驶员培训班一期,50名建档立卡劳动力正在培训。四是争取天津市、嘉峪关市对口帮扶资金,举办技能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训83人次。五是续聘165名乡村公益性岗位、59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扶贫专岗、490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专岗。六是建设扶贫车间6个,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71人,落实奖补资金12万元。七是严格落实就业政策,制定《玛曲县村级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截止目前,共聘用生态护林员1350人(均为建档立卡户)、动物防疫员285人、草原管护员80人。严格落实各岗位报酬,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8000元、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4000元、草原管护员每人每年2000元。八是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预计完成贷款450万元45人。我们将在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成效,增强内生动力。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贫困户收入来源单一”的问题。一是加快传统畜牧业转型,增加人工种草,推行舍饲和半舍饲养殖,调整优化畜群畜种结构,加大本品种选育和提纯复壮力度,支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探索完善“企业+专业合作社+牧户”的模式,欧拉羊、阿万仓牦牛被农业部评为地理标志认证产品,玛曲牦牛藏羊知名度进一步提高。二是抢抓“三变”改革机遇,制定完善以牦牛藏羊为主的县、乡、村三级《2018-2020年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探索形成“三变”推动、“三产”联动、“三型”带动的“333”产业扶贫模式。投资340万元培育壮大15个贫困村和2个非贫困村专业合作社带动牧户266户,户均受益1100元;加强光伏项目监管维护,建成玛曲县“十三五”两批户用型光伏发电项目1137套,已实现并网发电,1137户建档立卡户将持续受益。产业扶贫覆盖牧户1713户,户均收益1000-2000元不等。三是加强雪顿中心奶站建设,在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和西科河羊场继续加大投入实施畜种改良项目,在“欧拉羊”和“玛曲牦牛”品牌培树上“做文章”,在河曲马场建设犏雌牛养殖基地,进一步加快转型步伐。四是深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投入4030万元建设尼玛镇贡玛村一队小康村及贡玛度假村基础设施项目,投入1200万元建设阿万仓特色小镇住房32套。通过贡赛喀木道游客服务中心、阿万仓生态旅游景区、河曲马场湿地景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了玛曲旅游接待能力,丰富了旅游产品。五是建成乡村旅游示范村1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4个,扶持牧家乐85户,并做到1个牧家乐至少带动2至3户贫困户,年接待游客数持续增加。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脱贫户存在因病、因学返贫潜在风险”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一生一套学具”、返校复学有教室、有宿舍的要求,县财政投入资金911万元,及时为劝返复学学生提供教室、宿舍,配备书包、校服、课桌凳、高低床及床上用品等,按照每日4元的标准提供营养早餐和每月220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补助。二是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补助资金308.44万元,惠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711人;落实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128.1万元,落实建档立卡户在园幼儿免保教费1.245万元,惠及幼儿2692人;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30.8万元,惠及学生308人;落实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补助)资金7.24万元,惠及学生181人,各类政策保障了在校学生不会出现因学致贫的现象。三是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2019年生源地信用贷款529人,贷款总额305.96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72人,贷款总额40.92万元。四是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制度。2019年县医院在102种分级诊疗病种基础上新增78种,目前共完成180种疾病的分级诊疗工作。五是县医院与北京西苑医院、天津市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二院等对口帮扶单位进行医共体建设,提高了医院的诊疗水平。目前转诊率已大幅降低,县域外转诊率低于10%。六是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为9885名(1-4类)低保户、185名特困户和27名孤儿落实医保补助金108.5万元;为建档立卡户中非低保户2694人落实医保补贴24.2万元,确保了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七是全面落实医保报销政策,全县城乡居民门诊就诊13296人次,总费用83.8万元,报销58.4万元;住院5041人次,住院总费用3219.3万元,报销1835.4万元,报销比例57%。八是落实大病保险政策,全员患大病人口保险报销817人次,报销金额25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报销362人次,报销金额87.9万元。九是民政医疗救助人员726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9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人员449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3.3万元。十是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报制度,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报服务窗口,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防止“因病返贫”。十一是通过民生实事助力健康扶贫,2019年全县共投资14.85万元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1391名牧村妇女开展免费“两癌”检查;投资7.7万元为本地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减轻家庭负担。
3.关于“偏离政治原则议事决策”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约谈尼玛镇、县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二是尼玛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修订完善《尼玛镇党委议事规则》《尼玛镇监督督查问责制度》《尼玛镇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并组织职工集体学习。三是县纪委第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县教科局党委整改反馈问题,县教科局召开党委会议,集体学习“三重一大”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收回下发的任命文件,待研究后再行任命。四是县委组织部结合基层党建“双月”督查,把全面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作为各级党组织的一项督查重点任务,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常委会征求意见建议不广泛影响决策质量”的问题。县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调整了《中共玛曲县委全委会工作规则》和《中共玛曲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对需要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方案性、措施性材料在会前先征求各常委意见讨论更加成熟后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保各常委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建议。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法院党组研究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县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二是县法院党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 “三重一大”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和内容。经核查,赛马节期间支出的3793元接待费已在赛马节正常支出中列支,并未将其列入基建费中支出。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单位会议职能不清晰、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举办玛曲县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暨办公室主任培训会议,举办全县党建工作者培训班和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印发《中共玛曲县委办公室 玛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会议记录的通知》。二是对各单位会议记录记写格式提出具体要求,将会议记录纳入基层党建“双月”督查工作范畴,及时反馈,限期整改。三是严格执行组工干部联系单位包抓基层党建制度,由组工干部对联系包抓单位党组织各类会议记录记写格式进行指导,帮助全县各级党组织提升各类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四是由县纪委监委责成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县各乡镇场和部门单位会议记录开展一次全面清查,对党委(党组、支部)、局务会议、职工会议等各类记录现场指导。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县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点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县委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政治巡察力度,在已经开展的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和卫生教育重点领域专项巡察中,将“两个维护”、“六围绕一加强”作为巡察的重点内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目前已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移交,即知即改的正在整改,该核查的正在核查,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将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达到震慑一片的效果。三是各乡镇纪委、各综合和单独派出(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意识方面的监督检查,对部门单位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情况全面了解掌握,教育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制定印发《玛曲县党支部工作手册》,为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组织印发《工作提醒函》,提醒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至少给党员讲1次党课。三是县纪委监委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督查检查,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将县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所在单位学习成果交流、检视问题、调研成果交流等参加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明确要求。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组织生活不规范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对县政协办公室、县水务局、县卫健局、欧拉秀玛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提醒并按要求整改。二是县政协办、县水务局、县卫健局、欧拉秀玛乡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今后严格按照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县卫健局对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缺少上年度整改情况向县纪委作了情况说明,并按要求补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四是欧拉秀玛乡党委对2016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均缺少上年度问题整改材料向县纪委作了情况说明,要求今后严格档案管理,细化工作流程,加强相关材料保存,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五是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作为各级党支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由组织部门对未按要求开展会前谈心谈话、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问题台账未建立等问题逐一通报并按期上报整改报告。
(二)思想建设抓的不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方面。
5.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有差距。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系统”的问题。一是印发《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五个一”和”1241”理论学习制度,认真扎实开展学习。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邀请省州专家学者专门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各级干部全面系统了解学习掌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开展专题研究,进一步实现学懂弄通做事的目的。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次数较少”的问题。一是2019年已经召开12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尤其对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内容均列入年度学习内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意识形态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化中心组各成员对党的各项理论政策的熟悉程度。二是督促领导干部广泛使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在线学习”等学习平台,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加强学习平台运用指导和督促,强化学习供稿,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学习氛围,不断提升政策熟知度和理论水平。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理论知识不够熟悉全面”的问题。一是专门邀请州委宣传部副部长,结合全县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轮训班,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对全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培训班。二是邀请州委网信办主任对全县网信分管负责人和宣传骨干开展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培训,通过扎实有效的培训,切实提高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三是邀请州委党校副校长专门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扫黑除恶等内容作了深入的讲解。四是通过邀请省州各方面的专家,进一步强化对政策理论等知识的学习研讨,提升领导干部的政策知晓率和政策熟悉程度。五是通过各种督查检查调研机会,对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副科级以上干部业务学习情况进行抽查,随时对政策理论掌握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各级干部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关于“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始终突出思想引领,坚持问题导向,认清玛曲意识形态领域面对的复杂局面和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真正把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中。二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整改台账,逐级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信息报送、联席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三是县委常委会专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各种会议始终把意识形态内容作为逢会必讲的内容,县委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各常委从分管层面持续推进各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上台阶。四是制定印发《玛曲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和建立健全全县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单位及行业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五是按照逢会必学、重要文件必学、重要讲话必学的原则,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迅速学习并通过各种会议及时作出安排部署。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向州委专题报告过意识形态工作且未按要求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问题。一是县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于8月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州委常委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听取了县委宣传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二是印发《玛曲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方案》《玛曲县意识形态工作手册》,明确总体目标、强化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健全保障措施。三是县委于2019年7月12日向甘南州委专题报告《中共玛曲县委关于呈报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的报告》并向全县印发《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报》。下一步县委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并每半年向州委报送落实情况。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玛曲县贯彻落实〈甘南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玛曲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玛曲县意识形态工作手册》等方案和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加强思想建设和主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巩固全县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二是召开3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暨联席会议,积极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群众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电视台设备设施落后,新闻稿件签发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完成县电视台设备更换,录播室已装潢完毕即将使用。建立完善新闻 “三审”制度,做到节目“内容有审签、传送有专人、交接有签字、播发前有重审”,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差错和失误。二是在“秘境玛曲”微信公众号增设藏语语音播报栏目,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清理关闭各单位微信公众号,仅保留“一微两站”(即“秘境玛曲”微信公众号,甘肃玛曲网,玛曲政务网)。三是举办玛曲县新闻媒体宣传员培训班,围绕媒体融合发展形势下如何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网络舆情引导、意识形态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滞后,牧民书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投资40万元为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寺院书屋、牧民书屋购买图书、电视、及办公实施设备并聘用文化站管理员规范管理。二是加强乡村舞台基础设施管理,修缮乡村文化站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得到广大牧民群众好评。三是组织乡镇文化干部参加省州有关培训会,提升文化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四是规范牧民书屋,补充更新牧家书屋图书70种2660册,期刊1种456册;牧民书屋管理员均下载安装由省委宣传部研发的“百草园”读书平台,进一步实现牧民书屋数字化管理。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牧村普遍存在‘男尊女卑’的现象”的问题。一是制定《玛曲县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动全县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为每个乡镇(场)制作配发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宣传挂历。二是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印发《玛曲县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玛曲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成立9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4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立1支新时代文明志愿者服务总队,9支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支队,41支单位志愿服务队。三是以教育引导为主、严厉打击为辅,严厉打击各乡镇(场)、各牧村存在的非法聚赌、偷牛盗马现象,2019年集中打击聚赌10余次,捣毁赌博窝点16处,销毁麻将桌35张,依法处理65人;破获偷牛盗马案件34起,抓获盗窃分子20人。四是把工作注意力放在普通妇女特别是牧村妇女身上,开展“巾帼暖人心”走访慰问关爱活动,举办技能培训、发放慰问物品、开展“两癌”筛查、妇女大病救助、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关爱单亲家庭等行动,转发《甘肃省妇联妇女儿童舆情检测、研判、应对工作制度的通知》,制定《玛曲县建立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及时传递党和政府对牧村女性的关心关怀,不断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五是修订“村规民约”,加大典型培树和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大力改进城乡环境面貌,引导牧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导向,促进乡风乡貌积极向上转变。
(三)组织建设有短板,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不规范方面。
8.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组织建设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问题。一是通过各种会议和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制定印发《玛曲县2019年牧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计划》《玛曲县社区、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等,为全县各领域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提供政策指导。三是凸显党的元素和红色元素,实施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新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1个、改造4个,督促整治村级活动场所环境卫生面貌,规范了标识标牌。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组织设置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机构改革,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印发《关于一步做好党支部组织设置工作规范的通知》,完成18个党组设置工作,及时督促县直单位对缺额委员进行补选,指导县信访局、县委巡察办分别于5月13日、8月18成立党支部,指导正常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党小组”的问题。对全县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党组织全面排查摸底,要求牧村党支部结合玛曲县实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党小组,在其他领域引导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按照工作、生产等实际划分党小组。以“甘肃党建”APP平台为依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力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内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水平。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村干部文化程度偏低”的问题。一是组织今年新进村“两委”班子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在天津南开大学举办为期10天的全县党政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是在县委党校举办为期3天的玛曲县乡村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各乡镇(场)党委副书记、组织员、寺庙办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104人参加了培训。三是加强村干部后备库建设,将优秀牧民党员纳入后备队伍建设,有计划进行培训培养。四是调整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6人。开展村官上大学工作,从村“两委”班子成员和致富带头人中筛选5名35岁以下人员进行学历提升教育。今后将继续积极联系天津、嘉峪关等地方加大村干部培训和能力提升力度,持续加大村官上大学工作力度,以推行村书记主任“一肩挑”为抓手,选任优秀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乡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到村任职,进一步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和文化程度。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村级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2014年至2018年已完成整顿工作的4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回头看”,新排摸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2个,逐一建立整改台账,落实县级包抓联系、季度分析会和办结销号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委组织部部长落实“四个走遍”达到全覆盖,选派党建指导员和第一书记11名,助推整顿工作落实。二是排摸全县村“两委”班子作用发挥情况和123名村干部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推进牧村书记主任“一肩挑”,10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充实进村“两委”班子,优化了村干部队伍。三是对照《甘肃省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负面清单》,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联审36个行政村108名村干部、267名村“两委”成员和94名村级后备干部任职资格,排查清理不良记录村“两委”成员8人、村级后备干部12人、谈话教育“两委”成员2人。
9.关于“开展组织活动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一是建立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抓乡镇基层党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等工作联系点制度,县委与乡镇(场)党委、县直党工委签订责任书17份,与基层党建工作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18份,组织召开月计划周调度会议13次,下发工作提醒清单5次,开展工作督查5次,下发通报2期。二是扎实推进“六大领域”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以“八有”举措推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五学”活动,举办全县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党务工作者175人,分领域开展知识测试200余场次并举办知识竞赛活动。三是编印发放藏汉“双语”版《玛曲县党支部工作手册》198本,购置发放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文件柜70组,档案盒3500本。四是制定基层党建工作月提醒、月计划、周调度、“双月”督查、观摩学习交流推进、年终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7项制度。五是严格按照《玛曲县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职责“18句”》,实行“一站式”服务,落实每周不少于2天的乡村干部定期坐班服务,填写《玛曲县村级综合服务办理事项登记薄》,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运行。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召开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约谈会,对各乡镇(场)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二是23名组工干部分组对全县各党(工)委、支部基层党建工作包抓实现全覆盖。三是举办全县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培训党务工作者90余人。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编印发放藏汉双语《玛曲县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320本,形成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标准做事的工作机制。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县扶贫办党支部负责同志谈话提醒并要求尽快抓好整改。二是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及各级党组学习会议上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印发《党支部工作手册》,“甘肃党建”APP,线上线下同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讲党课。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县公安局党委、尼玛镇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谈话提醒并要求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制定印发《玛曲县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严把党员入口关。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健全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在党员入党25项程序完善的基础上,坚持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政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凡是没有通过政治审查和带病入党的要严肃追究各级党组织书记的责任。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党内工作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纪委、县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县政协办党支部、县发改局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并针对问题要求按规定及时整改。二是引导全县六大领域党组织严格按照甘肃省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和党内相关条例、规定开展党内工作。下发月提醒清单5份,约谈各级党组织负责人5次。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员交纳党费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对县财政局党组、县人大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相关问题已全面整改。二是严格党费收缴程序,将每月28日确定为党员主动“党费缴纳日”,在基层党建工作月提醒单中进行提醒,确保党员足额按时交纳党费。三是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使用、党费管理及党费账簿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监督及时整改。
10.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差距”的问题。制定《玛曲县科级以上干部任免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前期沟通酝酿范围和相关程序。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列入学习计划和业务干部必学内容,做到准确掌握政策规定,熟练选拔程序,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动议环节沟通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制定《玛曲县推荐干部意见建议表》,在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后,提交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讨论,形成干部动议方案。二是2019年5月、7月两批次干部人事调整中,将人事调整初步建议方案提交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充分沟通酝酿,严格按照考察对象不同情况分别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意见,印证材料及时归入纪实卷宗;对有关工作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平职转任重要岗位未进行组织考察”的问题。一是对2014年以来,转任重要岗位未考察公示的39人和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未考察公示的16人建立清单,制定玛曲县巡视检查整改“回访”考察方案,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涉及的55名人员逐一“回访”考察,综合了解掌握有关人员履职情况。二是转任重要岗位未考察公示目前已提任县级干部的1人,以考察情况为准,形成书面说明1份。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未考察公示目前已调离的1人,由调离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书面鉴定意见。根据“回访”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判“回访”对象履职情况,通过考察,转任重要岗位未考察公示38人和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未考察公示15人综合评价均为称职以上,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予以留任。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对7月份提拔调整的1批次干部及时召开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专题听取各考察组干部考察情况汇报。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提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未按规定执行试用期”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玛曲县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考察考核工作办法》,明确试用期范围对象、时限和试用期满考核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二是对2016年3月、2018年3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倒查,建立清单,制定玛曲县巡视检查整改“回访”考察方案,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涉及的26名人员逐一“回访”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并逐一分析研判,通过考察,涉及的26名人员综合评价均为称职以上,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予以留任。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调整到党政机关任职”的问题。一是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甘南州县市公务员调任审批程序》等政策规定,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甘肃省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严肃公务员调任工作,规范全县公务员调任各项程序步骤,提升全县各级党组织关于公务员调任的政策知晓率和执行率。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于2019年5月、2019年10月两批次,对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党政机关单位违规调任混编混岗人员清理消化,目前已全部清理。三是核查全县各行政机关单位编制,划转全部事业编制,事业身份人员全部剥离。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审核表》填写审核不规范、征求意见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制定《征求拟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意见的函》,坚持谁考察谁签字、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明确考察组具体负责征求意见,考察对象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对考察对象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未征求廉洁自律人选不得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进一步规范“双签字”制度。二是2019年5月以来考察的所有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分别向考察对象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或纪检监察派驻组组长)征求廉洁自律意见,印证材料及时归入纪实卷宗。
11.关于“干部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动议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环节,坚持“凡提四必”等制度,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资格、条件,各单位从思想政治素质好、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中民主推荐,择优推选晋升人员。三是制定《玛曲县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的问题。严格《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甘肃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按计划、分批次规范非领导职务干部职务套转晋升。对违规在事业单位配备的2名主任科员和超职数配备的5名干部已全部清理完成,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职数,杜绝事业单位配备主任科员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工作不积极”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非领导职务人员管理的通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甘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严格抓好非领导职务人员考勤管理,督促他们按时到岗上班,对符合退休条件的部分非领导职务人员近期按照相关程序办理退休手续。二是严格落实《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非领导职务人员不按规定到岗上班、不积极履行请销假手续者,不再进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套转晋升,并视情节进行降职或辞退处理。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提前退休”的问题。一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改革细则》和《省人社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坚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深入学习公务员、事业干部退休条件、程序,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对退休政策的知晓率。二是转发《中共甘南州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严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条件程序,进一步规范提前退休人员工作。三是开展退休干部材料审核“回头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对提前退休的116名干部职工退休档案及有关材料复审“回头看”,提前退休的116人工龄达到30年以上7人,正常到龄退休1人,其余均为因病退休。主要病因是患有各种高原性疾病,其中:患严重高血压6人,各种严重性心脏病83人;患严重风湿性关节炎等骨科疾病2人,患肺部、肝部、肿瘤等疾病10人,患脑部疾病、严重失眠等疾病7人。根据《中共甘南州委组织部、甘南州劳动人事局关于适当放宽我州干部职工退休年龄的实施办法》及国家、省、州有关规定,以上116名干部审核提前退休申请材料时,均由退休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并提出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同意,经县人社局详细审核相关资料手续后,提交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同意退休并办理有关手续,相关手续及办理过程均符合国家和省州有关退休规定。四是2018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改革细则》等文件规定,对各部门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严格按照干部退休审批程序,结合职工身份、工龄、年龄、养老金缴费年限等因素,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初审、审核、审批等过程,认真审核申报退休人员档案,严把干部退休条件标准关口,做到各个环节人人签字、层层把关共同负责,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和退休政策的严肃性,不存在违纪违规批准人员退休的情况。五是积极落实《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根据省州部门要求,实现了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部门统发转变为人社部门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发放的改变,实行系统依据年龄、工龄、职务、缴费年限等因素核算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即:退休待遇)的工作。以上116名千部退休后退休工资由县财政统发转变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发放,人社部门根据年龄、工龄、职务、缴费年限等因素核发退休人员养老金,不存在退休前后待遇一致的问题。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借调工作人员较多”的问题。一是责成县人社局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协调,转发《甘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暂行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抽调、借调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抽调、借调纪律、要求和程序,制定《玛曲县抽调、借调人员审核备案表》,对全县违规抽调、借调人员进行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违规抽调、借调工作。二是召开玛曲县清理违规借调抽调干部集体约谈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对涉及违规借调抽调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集体约谈,与人社部门共同把好抽调、借调工作人员的出口关和入口关。三是全面摸排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抽调借调情况,截止目前,已将65名违规抽调、借调的干部清退至原单位;办理调动手续20名;派驻县看守所狱医1名;因从事工作岗位及工作需要,继续借调4名并已办理借调手续。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党员入党程序档案不规范”的问题。对存在问题人员逐一见面谈话了解情况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出具相关意见,认真核查分析问题原因并重新进行组织认定,对涉及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方面。
1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讲话的学习,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县纪委监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严格监督,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截至目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成立专项检查组,对8个部门办公用房进行核查,对8个部门超标办公用房及时清退封存。对县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县志办虚假报备办公用房面积问题,县纪委监委对4名责任人立案审查调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县教科局班子成员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约谈并责令整改。二是县教科局党委集体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财经制度规定,及时收缴违规资金,此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已立案审查调查。三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收缴2015年人代会期间违规发放会议补助93200元,已上缴县财政。由于县人代会期间发放补助事宜,上级相关部门有文件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已作出说明,县纪委未作问责处理。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县检察院、县财政局班子成员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二是县检察院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部分公务接待公函和电话记录、审批单等,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三是由县纪委监委核查县财政局财务账簿,对购买饮料的资金由全体干部职工承担,全部收缴国库。四是县纪委对县财政局原分管财务副局长和会计违规报销问题立案审查,目前案件正在审理。
1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突出”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年度总结材料雷同”的问题。县纪委组织调查组核查县维稳办2015年至2018年工作总结,已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原县维稳办主任立案审查,案件正在审理阶段。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学习不扎实”的问题。一是把学习笔记他人代写,学习心得、党课讲稿从网上下载拼凑等问题列入基层党建工作月提醒清单,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对党员干部心得体会、党课讲稿进行审核签字。二是组织人员对全县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党课讲稿全面核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限期完成整改。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仍存在会议多、文件多、调研检查多”的问题。一是结合“四察四治”专项整治、基层减负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明确要求全县各部门单位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采取开套会合并召开,可发不可发的文件不发,坚决不发,切实杜绝“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二是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减轻乡镇额外负担,确保乡镇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群众、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坚决执行文件逐级签发制度,坚决把好源头关,切实解决会议多、文件多、调研多的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参会多”的问题。一是严格压减会议数量,结合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和基层减负年等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压缩会议,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须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二是切实改进会风,对主题相近、内容相关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严格落实无会周、周末不开会、晚上不开会等要求,确需召开的会议,按照会议主题、内容组织人员召开,确需参会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由主要领导参加,一般性会议由参会单位分管领导参加。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部分转发文件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文秘人员、办公室负责人业务知识培训班,规范发文行为。二是严把文件审核关,大力倡导朴实文风,突出文件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杜绝没有实质性内容、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和层层转发文件的现象。三是从严控制发文数量,除全县性重要会议制发纸质版文件通知外,其他会议一律通过办公OA平台系统、微信群等方式通知,可以通过电话解决的事项均不再发文。据统计,2019年1月至10月底,利用政务云办公OA平台系统发送文件20个,电话通知办理工作事宜约500件,转发文件18个(其中提出具体安排意见的转发文件为6个)。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上级部门到基层检查调研多,基层疲于应付”的问题。一是县级层面严格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对照相关制度规定,结合玛曲县实际工作制定《监督检查考核工作通知》,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考核工作事项,压实减少督查内容。二是改进工作方式,下乡镇督查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入户核查等确需到乡镇村调研检查工作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轻车简行、减少陪同、实事求是,尽量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三是完善“合并督查、联动检查、共同调研”的督查调研模式,压减年内重点工作督查数量,如今年9月份的全县重点大督查大调研工作,是由8到9各部门集中开展、分类实施的,减少了乡镇一级接受检查调研工作频繁的问题。据统计,2019年1月至10月底,共接受省州两级督查调研次数35次,共梳理县级层面督查调研同比上年减少25%。
(五)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方面。
14.关于“两个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反复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定期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警示教育暨廉政约谈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分析研判形势,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三是不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分析阶段性反腐工作成效和问题,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县纪委书记对6个综合派驻组组长、副组长进行工作约谈。按照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配备情况,成立3个督查组,深入县直各监督部门单位开展工作督查,督查发现的问题该立案审查调查的已立案,目前6个综合派驻组已全部发现监管单位的相关问题,已立案审查6件。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纪委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举办为期一周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题培训班,切实增强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县纪委监委对各乡镇(场)纪委、派驻机构量化指标并科学考核。督促乡镇纪委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全面发挥“一线哨所”作用,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三是落实乡镇场纪委和综合派驻机构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和党组织书记“三述” 制度,对贯彻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的2名乡镇党委书记和1名县直部门党委负责人约谈提醒,及时调整2名监督工作不力的乡纪委书记,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15.关于“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弱项”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政治巡察定位把握不准、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一是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巡察相关制度法规,全面加强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巡察工作约谈和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巡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部署有关重点工作。二是聚焦脱贫攻坚、教育卫生、扫黑除恶、公共资源等重点领域开展巡察,在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及教育卫生系统重点领域专项巡察中突出政治巡察内容,今年前2轮巡察共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15条,正在开展初步核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未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的问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9月6日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2017年至2018年前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和教育卫生系统重点领域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县委书记点到了被巡察单位存在4个重点问题,并对下一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没有正式出台实施”的问题。9月5日,十三届县委第69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共玛曲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2)》,已印发全县贯彻执行。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治巡察高度不够”的问题。2019年5月和7月分别开展了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教育和卫生健康系统重点领域专项巡察,制定的巡察方案均高度聚焦政治巡察,聚焦“两个维护”,把“六围绕一加强”纳入巡察重点内容。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巡察办人员配备不齐”的问题。完善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从全县选拔两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补充到县委巡察办。结合巡察工作需要,开展巡察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16.关于“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系列课程培训班,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纪检监察干部就动真碰硬有畏难情绪,监督执纪“宽松软”和避重就轻等问题开展研讨,解除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疑虑和困惑,鼓励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二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将上述问题作为重点在认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以解决。三是敢于刀刃向内,对审查调查监督执纪中有案不查、执纪不严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问责追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审核不严”的问题。县纪委抽调精干力量在全县开展为期1个月的办公用房全面清查工作,现已全面完成。对个别单位部门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建立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台账,已责令限期整改并追责问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移交即知即改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加强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审查调查组织领导,及时召开问题线索排查安排部署会议,成立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办案组,对移交的16条问题线索已完成核查,信访了结3件,因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玛曲县信用联社纪委1件,县纪委已作处理3件,初核了结1件,县纪委监委立案3件,因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州纪委监委4件,书面检查提醒谈话1件。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的问题。一是2018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69人占62%,第二种形态23人占21%,第三种形态17人占15%,第四种形态2人占2%;2019年截止目前第一种形态65人占79%,第二种形态10人占12%,第三种形态4人占5%,第四种形态3人4%。二是县纪委监委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强对被监管单位班子成员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约谈提醒监管单位主要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下一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切实提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不强”的问题。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为期5天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先后选派6名干部到甘南州纪委“以案代训”,选派1名干部到省纪委“以干代训”,选派2名干部到清华大学培训,选派1名干部到北戴河培训,通过各类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三转’尚未完全到位”的问题。进一步靠实责任,传导压力,扎实推进乡镇纪委“三转”,配齐配强纪检干部,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对6个乡镇纪检专干进行调整,纪检专干不再担任其它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的监督执纪职能作用。
1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重点行业领域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县政协办主任、县卫健局局长、原县环保局局长进行了约谈提醒并提出整改要求。二是责成县卫健局、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配齐符合上岗条件的财务人员,目前两个单位均已实现会计、出纳分开。三是要求县政协办、县卫健局、原环保局(现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强化底线思维,筑牢财务管理“制度笼子”,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四是责成县财政局按照《新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要求,制定财会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财会知识、应用软件等业务知识培训班,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管领导、会计、出纳培训力度。五是责成县财政局对全县各部门(单位)财会人员配备及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各单位健全、配齐财会人员,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单位财务规范、安全管理运行。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县政协办主任、县教科学局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提醒并要求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加强相关财务制度学习。两部门积极组织人员严格按照《会计法》要求,对2012年以来财务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全面梳理整改,并邀请专业审计人员进行了复核。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建设项目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一是纪委各派驻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2015年以来实施的建设项目集中规范整治,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抽调5名干部开展项目建设巡察督查。二是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在县委第五轮巡察中将工程建设领域纳入巡察范围,对发现的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题。
(六)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巡视“后半篇”文章做虚功方面。
18.关于“上轮巡视反馈部分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不到位,存在整而不改、改而不实、边改边犯的现象”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要求认识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多次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要求。二是县纪委成立3个督查组,对县直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全面督查,要求通过开展学习、上廉政党课等形式,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做到知责、有责、尽责,对分管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三是各派驻纪检组在被监管单位召开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专题学习会议,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要求认识。四是持续加大对案件查办中“一案三查”的力度,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程建设领域还存在急需改进的问题”的问题。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玛曲县不仅抓反馈问题整改,重点聚焦做好防范落实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政治态度,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既抓工程建设领域各项任务,更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时要求分管县级干部既严格要求自己,又要严格管理下属,确保工程能够建设起来、干部能够成长起来。二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梳理和规范工程立项、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和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和纪律要求,切实把工程项目建成民生工程、阳光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洁工程。三是县纪委监委通过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微信群、派驻纪检组督促项目监管单位履行职责,把所有施工企业、项目部负责人纳入微信群,并在施工驻地张贴举报电话,做到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同时拓宽举报渠道,明确举报奖励,保护检举人员、惩治涉案人员,把举报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工程建设领域不敢腐、不想腐的工作格局。四是结合“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对全县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开展大整顿大提升,针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树立,细化实化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在加强思想教育、健全制度规定、完善监督体系、严肃追责问责等方面下功夫,以干部作风的改进推动工程建设环境的改善。五是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责任,全面落实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及重点行业部门承担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责任,由项目组织实施部门承担资金使用监管责任,由县财政局承担资金合规性审查和拨付责任,县纪委监委负责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相关资金风险。六是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利用一个月时间对2015年以来208个全县政府性投资性项目(前期、招投标、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使用、项目质量安全、项目验收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工程建设按规定履行招标、建设、验收,坚决整治违规招标和评标、标后改标、违规私自承包等违法违纪现象。七是在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中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入巡察范围,并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环节开展巡察监督。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仍需改进”的问题。一是甘南州教育局对玛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班子成员集体约谈。二是玛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积极衔接上级部门和县电力公司对乡级寄宿制学校电力线路改造升级,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采取分时段、分片区燃煤供暖,基本解决学校采暖问题。三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对县教育和科技局党委书记奥赛日、副局长拉毛加进行约谈,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责令县教育和科技局党委书记奥赛日同志和副局长拉毛加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五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委通过集体学习、研讨和读书班等方式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以中央和省州委巡视检查反馈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检视排查县教育和科技局党委和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边改边犯”的问题。一是县委坚持把上一轮巡视反馈还没整改到位的问题与本次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相结合,全面梳理,认真排查旧问题,全面认领,扎实整改新问题,一并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县委巡察办认真梳理上一轮巡视问题,针对个别单位部门存在整而不改、改而不实、边改边犯的问题,制订措施,完善台账,对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处死角。
三、坚持常抓不懈,坚决彻底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经过这三个月持续整改,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一些突出问题还需持续发力继续解决。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学习流于形式、学用“两张皮”等问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促进中央决策精神、省委州委工作部署在玛曲不折不扣地落地见效。
(二)强化整改落实。县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着力在问题整改落实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研究制定跟进措施,继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防止反弹反复。对还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快工作节奏,紧盯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扭住不放,一条一条抓落实、一项一项促整改,绝不敷衍了事、应付过关,全面保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扎实、结果真实。同时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保证制度运行并能发挥作用的制度体系,推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
(三)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县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加强整改,集中力量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好问责武器,持续释放强化巡视整改的鲜明信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要深挖细究、严查深查。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甚至边改变犯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防整改工作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汇报上,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四)强化统筹结合。将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中央和省州委各项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重点在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维护稳定、民生实事等重点关注上下决心、补短板,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彻底扭转目前玛曲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不利局面,通过巡视整改促进各项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 话:0941-6121034 0941-612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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