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 页信息公开巡视巡察省委巡视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巡视整改 》正文

中共庄浪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6-04 11:42 分享

按照省委统一安排,2018年9月3日至12月1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庄浪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2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中共庄浪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整改。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我县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迅速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林铎书记在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了我县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印发了省委巡视办副主任徐进耀同志、第四巡视组副组长李小平同志在巡视庄浪反馈会上的讲话,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和政治担当,深刻认识省委巡视的极端重要性,反馈问题的严重性,整改落实的严肃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深化思想认识,正视问题差距,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上来,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务实担当的作风,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成立了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各常委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县级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办事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先后5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委主要领导和各常委牵头,分口协调抓整改任务落实。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谋划、抓推进、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任务。县委各常委既肩负包抓联系乡镇整改任务落实督导责任,又狠抓分管和联系领域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实行分工负责、齐心协力、整体推进,有效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是主动扛起责任抓整改。制定下发了《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和行事历,逐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了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分别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工作台账和行事历,进一步细化落实了整改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建立了整改工作“月提示”制度,每月向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发送“提示单”,及时提醒告知重点任务,推进工作落实。专题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严格督促检查抓整改。坚持把督查检查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在抓好任务落实的同时,及时跟进督导、督查问效。召开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庄浪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全县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展,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方向,提高了思想认识,推进了任务落实。结合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查,由县委各常委牵头,先后对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要求,有效提高了整改质量。由县整改办牵头,抽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县扶贫办7个牵头整改责任部门负责领导及业务人员,对各乡镇及县直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由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认领,限期整改,有效传导了压力,推动了整改任务落实。

二、逐项对账销号,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政治建设还有欠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到位方面。

1.关于“有些单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执行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从严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县委班子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县委常委会会议事规则,促进县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会议分别研究审定重大事项90项和55项。结合全县党建工作督查,对各单位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调研不够深入、征求意见不够充分、记录不够详实等问题督促进行了整改。

三是积极开展党的最新理论知识培训,先后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轮训班、流动党校等班次26期8500多人(次);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各项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旗帜鲜明地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宣传党的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同违反党中央方针政策的不当言论、行为做斗争。

2.关于“个别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未经会议研究决定,有‘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

一是县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会议、全委会议等会议上,提前印发议题,熟悉研究事宜,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形成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把手”带头发扬民主、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同向同行的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由各级纪(工)委、纪检组对同级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及实施,实行全程跟踪检查、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持把贯彻落实议事规则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范围,作为述职述廉、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广泛接受监督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各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各党委(党组)相继召开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找对策,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深入查摆,深刻剖析,提出改进的方向和措施,切实增强了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是各乡镇和部门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等集体决策事项开展情况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全部进行了整改。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专题学习,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测试,通过知识测试形式,巩固检验学习成效。

二是下发《关于召开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安排全县各党(工)委(党组)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抽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组成10个督导组,对各党(工)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方案、对照检查材料、谈心谈话记录等会前资料严格进行审核检查,并全程参加被督导单位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三是下发《关于对十八大以来党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的通知》,对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党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结合第一季度基层党建“交叉互导”活动,对269个党支部党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督导。下发了230份党建工作提示(提醒)单,对各党(工)委和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抓基层党建工作特别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醒。落实组织生活列席督导制,全体县级党员干部带头列席督导联系包抓乡镇和县直部门组织生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四是依托庄浪智慧党建微信小程序和“一委一号”“一支一群”党建网络平台,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及时上传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经常化,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开展。

4.关于“有关单位个别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互相抄袭”的问题。

一是有关单位主动认领问题责任,围绕反馈问题,详细制定《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如实上报《关于个别同志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部分类同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将具体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在全县进行通报。有关单位党组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互相抄袭的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其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深刻检查,一并进行整改。

二是抽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成督导组,对各党(工)委、党组开展的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指导,明确督导组工作职责,严格审核把关,传导责任压力,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是县委组织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材料“预审”制度,重点对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有类同、照抄、缺失等现象,严肃追责处理,确保民主生活会制度得到刚性执行。

5.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还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从县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着手,利用召开省委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契机,全面梳理班子和个人在工作和能力上的差距,深入剖析,及时整改到位。

二是全面加强县委对全县工作的统筹与领导,定期专题听取人大、政协及“一府两院”党组工作汇报和纪委监委工作汇报,积极支持其履行职能;完善党委(党组)定期研究全县重点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是认真落实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县级领导带头,严格落实重大项目“三个一”包抓责任制,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经济运行调度。今年1-4月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7.63亿元。其中5000万元及以下项目完成投资7768万元, 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完成投资5.13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1.72亿元。

四是加大了工作推进力度、政策落实力度和督查问责力度,下功夫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切实增强了抓落实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6.关于“缺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比较低,工业基础比较薄弱”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2019年地方工业及招商引资工作要点》,专题调度工业经济运行工作4次。至4月底,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298万元,同比增长58.5%,超额完成了市、县目标任务,实现了开门红。

二是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配套和服务功能,建成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基础开挖、降水和垫层浇筑,完成综合楼基础及一层浇筑;开挖管沟4.8公里,安装管道4公里,砌筑检查井50个。累计完成投资约3700万元。

三是建立了领导包抓联系企业制度,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及时跟踪企业动态,加强生产运行调度,协调解决小升规企业发展“瓶颈”问题。至目前,新培育甘肃葫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户企业纳入规上企业统计。

四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在项目签约、项目报批、开工投产等方面主动全程跟踪服务,紫荆物流园等项目,目前已进入征地阶段。

7.关于“2016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12条问题中还有2个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A2/O池主体、二沉池、中间水池及污泥泵池土建工作及反硝化滤池、除臭车间、巴氏计量槽、加氯间等重点实施的基础开挖及垫层浇筑工作。朱店镇污水处理厂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由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纳入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项目合并实施,其余5镇由县住建局牵头,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全部按照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设计。至目前,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累计投资3700万元,完成了重点实施的基础浇筑和综合楼基础及一层浇筑;南湖、万泉、韩店、阳川、岳堡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建成。

二是按照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要求,持续用力深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县公用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建设进度,6月30日前完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任务,进行联厂联试,县住建局抓好6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调试运营,县循环产业园区督促施工单位于10月份完成整体调试及消缺扫尾工作,确保11月份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是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逐个销号;对需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的,坚持综合治理,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思想建设有待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欠缺方面。

8.关于“个别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只有十九大报告和纪念马克思200周年诞辰的相关记录,对中央制定的脱贫攻坚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其他讲话精神没有学习记录”的问题。

一是县委宣传部对相关乡镇党委理论学习和学习笔记进行了全面检查,深入查找问题,全面整理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制定了《2019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著《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摆脱贫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之江新语》和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召开的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在贵州召开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座谈会、在宁夏召开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在山西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在四川召开的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在重庆召开的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南湖镇理论学习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全县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

二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任务,分类施策,靶向宣传,把握不同群体理论需求的多样性,开展大众化分众化理论宣讲,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家喻户晓。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及课件普及应用。做实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宣传工作。抓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的运用,动员全县党员干部职工下载“学习强国”软件,全县党员干部群众下载软件人数1.2万多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抓好党的创新理论“七进”工作,常态化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三是强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2019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核心课,把《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中心组的必学内容,及时跟进,全面安排,扎实学习,深刻领会。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全县各级领导上讲台、进学校、下基层领学辅导,努力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打造成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班”。

四是提升紫荆讲坛层次水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党来一个大学习”总要求,围绕构筑新时代庄浪县党员干部群众“精神高地”,提升层次,加大频次,把紫荆讲坛办成全县理论学习的金字品牌。计划邀请国家和省上专家学者,举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主导产业发展、文旅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专题讲座。提升“百姓宣讲团”宣讲水平,构建专家讲理论、干部讲政策、百姓讲故事的大宣讲格局。目前,全县举办了新时代文明实践行动宣讲活动1次,开展了增强“四力”教育为主题的“紫荆讲坛”活动1次。

五是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全县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查考核。目前,开展全县党委中心组学习督查4次,调阅全县党员干部学习笔记6次。

9.关于“个别单位的相关干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学习心得体会从网上下载抄袭”的问题。

一是县委宣传部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责成相关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在网上下载抄袭学习心得体会的干部作出深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开展“关于《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读后感征文活动”,全体党员干部结合个人经历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要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对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进行批阅,今年已经批阅6次。

二是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进两入”宣讲对谈活动,组建了专家宣讲团、县委宣讲团和百姓宣讲团,结合春耕生产工作,全体县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分管联系乡镇和部门,开展“砥砺奋进的五年•我的小康梦”“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使命”“精神扶贫”等主题宣讲活动,举办了“党的十九精神专题知识竞赛”等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三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总书记讲话,力求学全学准,学深悟透。立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为党员干部配发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新时代面对面》论著。

四是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组织签订《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压紧压实全县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机制,意识形态工作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检查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发挥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优势,定期通报情况,科学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挑战。

五是坚持把理论武装作为加强党管意识形态、实现“两个巩固”的基础工程和关键所在,从严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县委常委会带头执行制度、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示范引领各级党组织加强理论学习。

六是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制定《庄浪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工作方案》,策划举办庄浪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重点活动,计划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创作一批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的文学、影视、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作品、纪录片,做好优秀文艺作品展示展演展播。组织参加中宣部举办的“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市宣部举办的“壮丽70年•阔步新时代”征文。举行了“十五年读书工程”启动仪式,举办全县首届中小学诗词大会和第六届经典诗文诵读大赛。

七是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党课活动,组织县级领导干部到所在党支部帮扶联系点讲主题党课,切实形成以上率下抓学习良好态势。

10.关于“个别单位干部职工对单位党组织提出的‘新时代市民讲习所六讲六干’活动内容不了解”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召开了中心组学习会议,围绕“六讲六干”内容知识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做到对全体党员干部、班子成员和各社区负责人全覆盖。

二是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引导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三是坚持每月组织1次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每季度举办1次“紫荆讲坛”,每半年举办1次主题“读书会”,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学书目》,编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000题”,持续掀起学习热潮。借助“一委一号”“一支一群”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百姓宣讲团作用,按照“六讲六干”思路,广泛开展理论宣讲,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四是在县委党校主体培训班中,开设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修班等示范班次,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紧,对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存在图形式、走过场、完任务的现象,没有对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和反馈”的问题。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甘肃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甘肃省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根据《平凉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平凉市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平凉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县委与全县68个党(工)委(党组)签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持续压紧压实责任,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考核标准。加强阵地管理,强化风险防控。

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专题学习1次,县委宣传部对全县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督查。县委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督促县直部门党组(党委)每年开展2次以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判。

四是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严抓严管、勇于亮剑,及时发声音,有理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其它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是每年6月和12月向市委和市委宣传部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县委常委会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委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六是主动承担党委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处置机制,对本辖区发生的舆情及时应对、妥善处置、靠前指挥,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向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报告,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并按要求进行新闻发布。

七是加强对县内新闻媒体和各类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中小学、职教中心和民办学校,党校,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主要阵地和各类对文化交流活动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对履职不到位产生严重后果的按规定严肃问责。

八是严格执行“一会一申报”登记备案制度。对县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材料由主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初审后,于活动举办前1周按程序进行申报,县委宣传部于每年6月和12月下旬向市委宣传部报送备案登记汇总表。

九是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信办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专题督查,结果向县委和县委宣传部报告,并报上级网信办。

十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县委宣传部对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建立台帐,跟踪督查,整改销号。

十一是县委宣传部制定了《2019年庄浪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对2019年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细化了责任清单,明确了“四个责任”,召开了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开展增强“四力”实践活动启动会议。在县委党校主体培训班中加入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内容。成立了县融媒体中心,坚持把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到阵地建设和管理全过程。

12.关于“个别国有企业对意识形态工作没有进行专项安排部署,没有确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虚置弱化现象”的问题。

一是责成相关企业就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向县委宣传部作出了书面说明。县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调度会,推进相关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抽查。查看县直各有关单位党(工)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是否达到2次;中心组学习是否有1次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是否按时上报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是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是否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了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方案。将理论武装、新闻舆论、社会宣传、文化艺术等宣传思想工作列为考核内容、对全县各级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形成鲜明的考核评价导向,调动和激发各乡镇、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县委宣传部对相关企业意识形态工作一月督查一次,现场指导整改,目前已经督查了4次。全县各级党(工)委、党组每半年向县委和县委宣传部就本单位意识工作进行专题书面汇报。

(三)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还不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纪律不严格,党建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方面。

13.关于“对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没有进行传达学习,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体系建设没有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落实意见”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召开了全县组织工作会议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经验交流会议、2018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31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会议述职,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深化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着力解决重虚功轻实做、党建业务两张皮、党建形式化现象等问题,全力推动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召开了全县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安排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议,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职责任务、推进措施、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进行了全面规范,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三是制定完善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分值,对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14.关于“有些领导在推荐干部、评先选优和重大决策上首先定调表态,有‘一言堂’现象”的问题。

一是对十八大以来所有涉及选人用人、评先选优、重大决策等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资料缺失的,核实相关当事人,查阅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及时进行了补充完善;对程序不规范的,列出具体整改措施,需要召开会议的及时召开会议,需要征求意见和开展民主评议的及时开展,真正把整改落实工作体现在具体行动中,见人见事,切实抓好整改。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资格条件、任前审核、原则程序等重要关口。在推荐干部、评先选优工作中采取大会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测评,并将个别谈话推荐了解层面进一步扩大延伸,注重了解干部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并充分运用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择优。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工作推进、责任追究等制度,从严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末尾表态制,杜绝防止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的错误倾向。

四是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如实记载干部选任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为实行责任追究提供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畅通“12380”等监督渠道,坚持阳光操作,对搞“一言堂”或影响干部推荐、评先选优和重大决策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责任。

15.关于“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还不够优化,老龄化、断层和空岗问题比较突出,专业型干部短缺,干部交流缓慢,年轻干部培养欠缺”的问题。

一是根据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工作规划》精神,研究制定《庄浪县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规划(2019-2023)》,明确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年轻干部选、育、用、管统筹工作机制,待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予以印发实施。

二是全面落实“四个一线”和“五个一批”干部锻炼、培养、选拔方式,对经历单一、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干部进行多岗位任职或挂职历练。

三是结合2018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开展年轻干部调研,新增了一批优秀年轻后备干部,进一步充实了优秀年轻干部库,为县委科学选拔任用年轻干部打下了良好基础。该项问题,我们将坚持长期整改。

四是开展全县紧缺人才调研摸底,制定引进计划,协调编制、人社部门,在人才引进、就业考试中适当提高全日制本科学历干部录取比例。目前,共签约引进高学历紧缺人才52名,有效解决了教育、医疗卫生干部队伍紧缺人才问题。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办法》等规定,结合县级机构改革,对13名县直部门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的主要领导和同一职位任职10年以上的班子成员适时进行交流调整、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免职;对39名55岁左右、任职时间较长的部门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免职,补充一批40岁左右的干部担任班子成员,部门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下降3岁左右,以46岁左右为主体;对因行业性任职资格限制或专业性任职要求等特殊原因,确属不宜交流的科级干部,推进内部轮岗,严格监督管理。

16.关于“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部已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办理了借调手续,待阶段性工作结束后,按期返回原单位工作。

二是按照《庄浪县项目人员调剂使用管理办法》,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借调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严格执行项目人员管理、调动、借调、使用各项规定。

三是督促县直部门对因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的,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和专业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提交借调工作人员计划,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借调需求计划严格审核,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办理借调手续,工作任务完成后按时返回原单位工作,不按时返回原单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出相应处理。

四是县委组织部、县编办、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从严做好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直单位对借调人员全面清退返回原单位,由调入、调出单位上报借调人员返回有关情况说明,进一步抓好借调人员问题整改落实。

17.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坚持执行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四个褒奖重用”“三个警示惩戒”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政治首要标准,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树立“讲实干、重实绩、看公论”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服务群众“四个一线”检验识别和培养使用干部。

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规程,严落实“凡提四必”和党组织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前移干部档案审核关口,提出干部动议初步建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干部选任方案两次提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酝酿,书面征求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县委常委会严格落实“三个不上会”和“两个不得”要求,坚持末尾表态制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常委逐人发表意见,形成共识后投票表决。

三是从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对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全程记实,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对拟动议的干部进行的推荐考察情况及相关资料,全部在部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汇报和审定。并对2015-2016年部分干部调整时部务会议上没有审定的相关资料及考察记录进行了重新审核,征询了原考察相关当事人及业务负责人,确保干部考察过程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18.关于“选调人员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已对涉及干部进行了专题调研谈话,听取个人任职意见,对愿意在企业任职的,按照新《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尽快理顺行政工资关系,对不愿意在企业任职的,调整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是参照省市有关规定,研究提出了《庄浪县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实施方案》,正在征求各方意见,拟于近期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后,严格实行选调人员企业年薪制。

三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列为日常监督检查和巡察工作的主要内容,不定期开展清理清查,如再发现违规兼职、违规领酬及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一律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9.关于“个别单位的干部长期不上班也不履行请假手续,存在‘吃空响’”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切实防止“吃空饷”问题的通知》,对全县“吃空饷”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全县各乡镇及部门开展干部职工在岗情况检查,通过查阅工作痕迹资料,全面清查“吃空饷”人员。经核实,全县不存在干部职工“吃空饷”问题。

二是县委组织部、编办、监察、财政、人社等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吃空饷”问题整治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吃空饷”问题发生。

20.关于“抓党建责任落得还不实,个别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了党组成员包抓督导下属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按照标准化规范要求,从严从实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今后,将持续推行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听取县委各常委、党员副县长和县人大、政协党组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按月下发抓党建工作提示单,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21.关于“个别乡镇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先后3次就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题督导,召开全县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党员发展进行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党员发展工作总体质量。

二是针对这次巡视中反馈的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县委组织部于4月12日对相关乡镇党委副书记和党建办主任进行组织约谈,责令全面整改。

三是下发了《关于对全县村和社区两委班子任职资格“回头看”的通知》,对全县293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两委”成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建立了村(社区)“两委”成员联审台账,进一步规范全县村和社区“两委”委员的管理。

(四)“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时有发生,爱惜羽毛和庸政怠政等作风顽症依然较多方面。

22.关于“‘文山会海’的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活动规范公务运行程序的通知》,确需发文的,提前向县委、县政府报批并从严把关,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对没有实质性内容的简报一律不发,切实减少文件数量。

二是严格审批和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对时间和内容相近、参会人员基本相同的合并套开或接续召开,对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

三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坚持开会讲短话讲有用的话,讲务实管用的话,坚持开短会、开有实际效用的会,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

23.关于“有些单位还存在官僚主义”的问题。

一是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回头看”工作,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共发现7个方面3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根据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就如何落实好《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进行了相关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通过制定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发文开会数量、着力解决层层督查检查考核、过度留痕。

三是健全完善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进一步规范文风会风、调研接待等事务,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调研检查与工作实际、作风建设紧密结合,真正做到实事求是、抓主抓重,以铁的纪律和过硬作风确保工作落实,防止工作形式化、官僚化。

2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到位,顶风违纪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教育和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学习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切实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动真碰硬的实际行动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回头看”工作,对查摆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做到常态化督责、零容忍追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

三是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纳入了2019年度全县党风廉政责任目标,加大考核权重,着力推动各级党组织从严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同时,进一步加大约谈提醒、谈话问责力度,推动形成常态化抓党风、正行风、改作风的长效机制。

四是举办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对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启迪班子成员和个人思维,结合乡镇和部门实际,创新谋划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以更好的思路和更实的举措着力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5.关于“个别单位行政经费中违规列支其他费用”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责令相关单位制定下发开展行政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针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行政经费预算、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督促被检查单位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逐一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推行大额支出分级审批机制,公务出差严格落实出差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差旅支出票据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的差旅报销“双审”制度;加强单位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禁止从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活动费用;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规定编列工会经费,用于单位的日常文体活动及职工的正常福利支出,杜绝了此类问题发生。

三是今年3月和5月,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各自所联系乡镇及单位进行了2次实地督查,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对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出现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处,一律通报曝光。

26.关于“个别乡镇违规向辖区内私人业主拉赞助发放运动会奖金”的问题。

一是督促相关乡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各村、镇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党章党规、党纪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切实做到了将纪律约束放在首位,强化执纪问责,做到用纪律管人管事。

二是今年3月和5月,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专项督查,对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奖品奖金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乡镇、单位和部门,进行严肃追责,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处,一律通报曝光。

三是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党支部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活动中将党章党规、党纪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列入学习计划,坚持把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驰而不息、抓细抓长,切实做到常抓长严、真抓真严。

27.关于“个别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的问题。

一是相关责任部门分别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通报,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公务接待方面的各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二是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所联系乡镇、单位部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专项督查和调研,对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精神,出现违规接待、超标接待等问题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对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乡镇、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处,一律进行通报曝光。

三是于2019年3月26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县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集体约谈会,层层传导压力,靠实管党治党责任。

28.关于“个别领导办公用房超面积”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警示谈话。

二是督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统计和清理清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清查,对检查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督促被检查单位在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逐一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督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涉及行业和监管部门健全完善了规章制度,对全县办公用房事业加强监管,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29.关于“个别村干部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对该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违规礼金已全部退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已上报市纪委,通过平凉廉政网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曝光,发挥了警示作用。

二是制定印发了《庄浪县规范党和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印发全县遵照执行。严格执行“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加强婚丧喜庆事宜备案管理,彻底杜绝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是围绕严格执行《平凉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和《庄浪县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及时受理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四是每逢重要时间节点,抽调专门力量进行明查暗访,纠正杜绝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30.关于“个别单位存在私车公养现象”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查此问题失实。

二是督促全县各级各单位严格执行《庄浪县县级机关留用车辆管理办法》《庄浪县县级机关公务(综合执法)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管理办法》《庄浪县社会化车辆保障公务出行管理办法》《庄浪县公务交通经费预算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公务车辆调配管理,凡公务用车保障范围内县级领导用车,由所在单位按照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县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随机派遣。

三是督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县级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车辆监控系统平台并已正式投入使用,部分留用公务车辆监控系统平台正在进行系统化建设,对所有悬挂公务标识的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

四是加大问责处理力度,对违犯《庄浪县县级机关留用车辆管理办法》等四个管理办法及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31.关于“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乡镇、县直部门各党委(党组)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对照问题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向和改进措施。抽调了县纪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组成10个督导组,明确督导组工作职责,对全县各党(工)委、党组开展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全程监督指导,严格审核把关,传导责任压力,确保了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

二是进一步细化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督促相关乡镇、单位和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县纪委各常委、监委委员采取重点督导和随机抽查形式,对各级党员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促进了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三是健全完善了党员干部在履职担当、为民服务、工作作风方面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了纪检监察组织固定接访日制度、领导干部下访制度、脱贫攻坚廉政监督员制度、乡镇纪检干部包村制度,推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化制度体系建设,真正做到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32.关于“个别单位将基本公共卫生等专项资金滞留在账户上,未及时拨付使用单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分类制定了使用进度要求和考评指标,按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拔付项目资金。

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管控,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实施项目,明确责任领导和业务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月通报、季督导,半年和年终考核,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三是严格执行《庄浪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定期通报项目进展、资金拨付情况,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33.关于“全县“放管服”、商事制度等改革推进力度还不够大”的问题。

一是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庄浪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考核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强化了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三集中、三到位”情况进行了督查,结合“四支一扶”人员分配,为政务中心选派工作人员4名,进一步充实了工作力量,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是制定印发了《庄浪县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压缩审批环节。目前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8.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其中工商登记3个工作日,刻制公章0.5个工作日,税务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社会保险登记0.5个工作日。

三是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2018年12月28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充分利用“甘肃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实行市场主体网上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个环节全程电子化登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2018年7月13日起放宽商事登记对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限制,由市场主体提交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和自主申请表,免予提交经营场所的场地产权证明。

四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和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进行分解细化,对各部门推进落实计划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总体要求及时限制定2019年抽查计划和任务。

五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梳理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106项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给相关成员单位部门分配管理员用户和权限,指导各职能部门及时接收、认领、查询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截止目前,共办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企业登记数量41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24件,优化准入服务17件,惠及企业数量28户。进一步优化企业简易注销流程,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企业注销登记新申请文书和资料规范,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文件,降低注销成本,免费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注销公告。

34.关于“县政务服务大厅扩容改造尚未完成,‘三集中三到位’政策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监管职责,完善服务设施。配齐配全了休息座椅、等候区、饮水机、空调、文印室等便民服务设施,设置导办台3处,休息等候区14处,张贴标识牌、指示牌96个,完成了排队叫号系统、考勤系统、评价系统与庄浪县政务运行平台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引导服务功能,改善了服务环境,提升了服务能力。

二是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设置窗口。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适时调整优化了功能布区,设置了公安便民、市场监管、运政管理、综合办税、不动产登记、项目审批、社会保险、社会事务和综合代办9个服务区,设置前台服务窗口98个,后台审批室7间,对归口管理的业务窗口进行了整合,切实解决了办事群众“两头跑”的问题。

三是推动政策落实,提升服务水平。督促各窗口单位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做到事项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按照县机构改革后单位,目前共进驻窗口单位31个,社会公共服务机2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966项,基本实现了窗口单位全进驻。同时,积极联系甘肃万维公司,对各窗口工作人员如何使用庄浪县政务运行平台进行了6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实现了群众和企业办事“一窗进出、集成服务”。

四是实行建章立制,强化窗口管理。修定了《庄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庄浪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及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事项办理公示制等工作制度,编印了《庄浪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统一制作了《服务指南》,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有序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靠得不够实,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有不严格执行制度或遇到制度绕着走的问题。

35.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层层衰减的现象,‘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践行“四个亲自”要求,逢会必讲廉政,逢会必提责任,定期听取乡镇和县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汇报,提醒告诫抓好本乡镇、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要求每年到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调研主体责任落实不少于4次,听取落实情况汇报,面对面传导压力,实化责任主体,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结合党建调研活动,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全面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并对一些普遍性问题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担当不作为、统计造假以及扶贫领域等方面的重点人重点事,形成了有力震慑。

36.关于“庄浪县村级(社区)巡察暨贫困户入户访查工作下放权力,当‘甩手掌柜’”的问题。

一是各乡镇成立了贫困户入户访查工作组,采取日常访查和办案时访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入户访查贫困户工作,并对2017年以来入户访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和“回头看”,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入户访查时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随机抽查和再次核查,对案件查办质量和审查办案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对执纪宽松软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二是完善了线索移送制度,对访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等制度,规定2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当月本乡镇本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本月查结的典型案例;以报表形式报送问题线索受理数量、核查处理、责任追究、通报曝光等情况;对访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到位。3月份,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了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集体约谈会议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第一次例会,会上乡镇及相关单位做了专题汇报。目前,督促各乡镇和相关单位上报了1-4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入户访查情况及相关报表。

37.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执纪问责缺乏动真碰硬勇气”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省纪委扶贫领域交叉检查发现的县纪委在初核了结韩店镇西门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立即进行了复核,对韩店镇西门村村民平分危房改造款有关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对原核查组成员由县纪委进行了警示谈话。

二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办案。

三是抽组专人,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对能够整改的,积极整改;对不能整改的,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在今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规定,严把程序关、质量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四是对2013年以来给予党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处理结案的审查调查、审理案卷开展质量评查。

五是组织召开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集体约谈会议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第一次例会,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加强项目建设、土地出让、招投标、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六是对2019年截至目前全县“零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乡镇纪委进行点对点约谈,一对一督促;把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优先处置、从严查处、限时办结。

38.关于“对相关涉事民警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县公安局纪工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民警违纪问题进行了回头看,经局纪委审查,局党委研究,对违纪民警给予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相关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对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县公安局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和民警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活动,重点对上班纪律松散、遵规守纪意识不强、有违法违纪苗头的民警,及时开展谈心谈话,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与其结成对子,掌握思想动态,加强教育监督。

三是督促县公安局健全完善了监督体系,采取日常督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等方式,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督导检查力度,查找在民警的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刻剖析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的宽松软问题根源,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

39.关于“全县纪检系统‘三转’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从3月12日和4月10日,县纪委各常委、监委委员利用一周时间,对各自联系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2次督查指导,重点对全县纪检系统“三转”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查阅党委会议记录和分工文件、纪检“专干”配备情况以及经费保障落实情况,详细掌握和了解纪检监察干部“三转”落实情况,并对各单位进行了问题反馈。

二是3月26日,县纪委监委召开了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集体约谈会议,对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三转”仍不到位的,单独进行了约谈,要求积极进行整改,并督促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工)委、纪检组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节点,抓好集中整改,积极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在整改落实上再发力。

40.关于“全县还存在把法规制度当‘纸老虎’和‘稻草人’现象”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摆在重要位置,督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形成依法办事、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真正把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核心地位要求,转变为全县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有力抓手,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法规、依法办事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不断创新深化,学习实践,全面落实“担当、创新、突破、提升”的工作要求,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纪、法规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切实履行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对法规和制度落实的监督,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一些不依法依规的人和事进行处理,形成震慑,切实增强法律和制度的执行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道德高线,不越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纪依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着力重点和具体措施,组织领导上再加强,工作力度上再加大,推进机制上再完善,在深入落实上盯住不放、持续用力。

四是进一步畅通司法执法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

41.关于“个别单位执行国家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全面启动编制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坚持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采购、无预算不拨付资金,切实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

二是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甘肃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公开招标数额和集中采购限额,将部门集中采购货物类和服务类50万元以下、维修(装修)类工程100万元以下的采购监管权限,全部下放给采购人,进一步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三是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和《庄浪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强化非税征缴管理,认真开展非税征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加强非税执收单位征缴电子化管理业务培训,大力推广使用非税征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收缴分离,做到非税收入不经单位及财政专户,直接由缴费人上缴国库,彻底杜绝延压非税收入行为,确保非税收入实时足额缴库。

四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庄浪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方案》,加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对照财政部有关专户管理要求和《庄浪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对预算单位专户清理撤销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建立预算单位账户动态监控机制,杜绝财政资金实拨专户,确保财政资金承载的政策效益落实见效。

(六)政治责任担当不够,巡视整改还不严不实,上轮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到位方面。

十二届省委第二巡视组共向我县反馈3大类12个问题,经梳理细化后为20个小问题,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发现我县还有5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目前已整改到位4个,正在整改1个。

42.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县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带头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加大对分管领域的指导、监督、管理力度,深入推进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防止了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印发了《2019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并下发了《关于兑现2018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决定》,提出了今后全面从严从实管党治党的新要求。

二是纪委监委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督查检查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举办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启动了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三是坚持把党纪党规作为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列入学习篇目,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3.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并列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始终紧绷律己之弦。

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命制测试题库,组织全县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开展闭卷测试活动,以考促学,真正让党的纪律入脑入心。

三是持续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在庄浪廉政网、庄浪廉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央、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着力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震慑力。

四是严格落实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县管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提醒和督促新任用的县管领导干部依纪依法用权,保持对党忠诚、清正廉洁的本色。4月26日,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对先后4批新调整的7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为新任的科级干部上了廉政课、打了“预防针”敲响了“警示钟”。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效应。

六是持续推进“12380”干部信访举报受理,做好来电登记,建立办理文书档案,构建当面接访、电话来访、网站留言、短信举报“四位一体”的干部信访监督体系。今年2月至5月初,共办理“12380”干部信访举报案件10件,其中已办结9件、正在办理1件,办结率90%。

44.关于“执纪问责不规范”的问题。

县纪委监委已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小组,在全县分阶段、分节点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监管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审批监管不严格等问题,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审,注重发现问题,逐条进行整改。

45.关于“在反对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还存在顶风违纪”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对相关乡镇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会计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是督促相关乡镇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全面安排部署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督促相关乡镇党委召开了党委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市委“十二条”、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及“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新特点,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

46.关于“个别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3月份,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各自联系的乡镇和县直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从严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行为。针对县旅游局、县卫生局公务接待不规范,超标准接待、同城接待的现象,督促两单位开展“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项整治,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二是相关单位按照《庄浪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全县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进一步严肃了接待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明确了公务接待以工作餐形式就餐为主,用餐菜品就地取材,严禁上烟上酒等刚性要求,牢固树立公务接待节俭文明新形象。

三是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相关单位党组对会计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组织下属各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财务会计制度如实反应公务接待资金使用情况。

47.关于“个别单位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至今仍然荒芜,没有发挥应有效益”的问题。

为发挥整改土地应有的效益,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将荒芜的37亩土地作为村集体的集体土地,与试雨村瑞丰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由合作社统一进行耕种。

(七)脱贫攻坚精准发力不够,扶贫资金监管有漏洞,基层“蝇贪”“微腐败” 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48.关于“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了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督促县直部门和“九大冲刺行动”推进工作组之间加强衔接沟通,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单位,着力解决了多头监督问题,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向分行业、分领域冲锋冲刺转变。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督促相关乡镇对入户访查工作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补齐短板,杜绝了工作中照抄照搬、相互抄袭、消极应付的现象。

三是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宣传力度,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全面开建了剩余住宅,计划7月中旬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四是督促各乡镇纪委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纪检干部入户访查贫困户、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交叉检查等工作,全面加强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专项资金使用、工程建设、“三公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通过全方位开展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查处发生在乡镇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各乡镇范围内形成了有效震慑。

五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定乡镇纪检专干对贫困户入户访查业务主办,对贫困户入户访查工作查漏补缺、全面夯实。全面负责各类资料建立、整理归档与上报工作,对访查资料重新进行了“回头看”,对各种问题台账资料进行了查漏补缺,规范整理归档。

49.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还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3月6日召开了全县脱贫攻坚誓师大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县直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对工作先进的授予了流动红旗,对工作滞后的给予了黄牌警告,靠实了工作责任,传导了攻坚压力,营造了勇于担当、锐意创新、拼命实干、攻坚克难的浓厚氛围。

二是督促县发改局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规定,开展以“十查十看”专项排查活动,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有力促进了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

三是及时督促相关乡镇和责任部门加快建设进度,3月份开建了50座牛棚,现已全面完成主体建设,6月底前可全面建成。

50.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还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县住建局开展了全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落实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对69户2015年-2017年危房改造户进行逐户核查,建立了整改责任清单,目前重复享受资金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各乡镇危房改造项目落实、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实施进度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督促被检查单位在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逐一建立了台账。

二是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队对涉及行业和监管部门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对因涉及的行业和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造成违纪违规问题的,依法依纪进行严肃问责。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督促涉及的行业和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落实的全程监督,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项目实施到位,扶贫资金使用规范。

三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入户访查及受理群众举报等形式,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滞留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管理的监督,持续加大问题查办和线索处置力度,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微腐败”。3月份,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了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集体约谈会议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第一次例会,会上乡镇及相关单位做了专题汇报。严格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等制度,规定2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当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本月查结的典型案例;以表格形式报送问题线索受理数量、核查处理、责任追究、通报曝光等情况;对访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是督促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脱贫攻坚政策,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精准发力施策,不折不扣落实。

五是对朱店镇、韩店镇和郑河乡危房改造分管领导进行了警示谈话。要求县扶贫办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对原分管领导汪志平进行警示谈话;对原业务人员万永安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办党组写出书面检查。

51.关于“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县上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和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认真研究制定全县总体整改方案和乡镇、部门具体整改方案,逐问题明确了包抓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落实措施,有力推动了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是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和自查涉及我县的脱贫攻坚问题21类57条,深入开展了整改工作。目前,涉及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56个具体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为98%。

三是针对部分农村公路出现畅返不畅的问题,县交运局积极争取省补养护资金,县财政及时落实每年养护资金,在每个乡镇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所,配备了专职副所长和2-3名工作人员,专抓农村道路建设管理与养护;实施了“畅返不畅”路段整治13.3公里,已完成路基工程及大庄镇杜家村路段整治;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涉及27个贫困村,各项工程已经全部复工建设。

四是贫困村文化广场和乡村舞台建设滞后的问题,因2018年省上对脱贫验收标准进行了调整,不作为贫困村脱贫硬性指标,现不作为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动员文旅局和相关乡镇通过社会帮扶、民间融资等渠道筹资,自行开展建设。

三、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坚持精准施策,持续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时限要求,紧盯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问题,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通过细化方案,挂牌督办,跟进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对交办的个别问题线索,进一步查清核实,办理到位,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规定,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加大违纪违规案件查办和执纪问责力度,紧盯脱贫攻坚中的“微腐败”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全力确保整改工作成效。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监督,结合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坚持把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县委巡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上下联动,统筹推进,不断提高整改成效。同时,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

四是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扩大巡视工作成果。坚持举一反三,边整改边建章立制,把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环节,填补堵塞工作漏洞,织密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反弹回潮”,着力构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体系,筑牢拒腐防变坚固堤坝,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促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着力用制度机制巩固拓展省委巡视工作成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地纪律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3-6621101

邮政信箱: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46号

电子邮箱:zgzlxwb@126.com

邮政编码:744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