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灵台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3日至12月1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灵台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2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中共灵台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扛起整改落实政治责任
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我县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坚决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精心谋划部署,强化督促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最严肃的政治要求、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和进一步加强党对全县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契机,县上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林铎同志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省委第四巡视组有关领导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巡视工作有关精神,切实增强了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3月9日,召开全县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谨的作风,坚决把巡视反馈意见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灵台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抽组6名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全面加强对全县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灵台县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中共灵台县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梳理细化为7个方面39条具体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成效目标,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分四个阶段扎实推进整改。县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谋划部署,抓责任分解、抓整改调度、抓督促落实,推进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各自分管范围及工作职责,对照牵头整改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从严推进整改。县委主动对焦对标省委巡视要求,在深入调研、认真准备的基础上,于3月19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7个方面意见,主动认领并对照自查,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巩固了班子成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高度共识。县委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紧扣整改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明确任务,全力以赴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见效。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深入问题现场抓调度、抓落实、抓督查,对反馈的每一条问题都全面深入分析,查看整改责任是否靠实、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目标成效是否明显、制度机制是否务实,逐项查找不足短板,较真碰硬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在整改过程中,注重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与持续用力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解决老问题与整改新问题相结合,坚持“条条整改、事事回音、件件落实”,对面上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推进,对点上的问题立行立改、具体解决,确保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同时,县纪委监委主动跟进严查问题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整改进展情况开展随机督查,及时掌握整改动态,确保巡视整改周周有进展、月月有成效。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统筹推动发展。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 ”事项议事决策机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等党内纪律规矩,聚焦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坚决从根子上“破顽疾”、在要害处“堵漏洞”,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形成治本之策,杜绝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以及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紧盯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县脱贫摘帽等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统筹谋划,一体推动,以整改落实推动改革发展,以发展实绩体现整改成效,真正做到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扎实推进整改落实见效
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灵台县整改意见共7大类,经梳理汇总,细化为39条具体整改任务,目前,已整改到位28条,整改完成率71.8%,其余问题均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政治建设统领不够有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四大班子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都没有进行传达学习”的问题。
一是2月28日,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分别于2月26日、3月1日、2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健全学习制度,充实学习计划,县委常委会带头严格执行每月组织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每两个月举办1次县委大课堂等学习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2019年以来,共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4次,举办县委大课堂1次,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内容及时进行了学习研讨;3月10日,县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并对全县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三是把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学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以及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新部署新要求学习贯彻情况,纳入《灵台县2019年度党委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定期督导检查,确保抓实见效。
2.关于“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抓党建与促发展结合不够,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产业不均衡、发展不充分的矛盾较为突出,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全市排名第5位,财政自给率低”的问题。
一是召开县委十六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对2019年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就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提出明确具体要求。举办县委大课堂1期,邀请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朱启臻作了《基于乡村价值的乡村振兴—建设什么样的乡村》专题讲座,对全县上下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起到了释疑解惑、启发思路的作用。二是坚持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定期研究经济工作和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完成《灵台县县域经济发展规划(2018—2022年)》评审。召开县委第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议,对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进行调度安排。细化分解了2019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灵台县2019年党委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灵台县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三是先后召开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现场观摩推进会议、春季林果业生产动员会议,对春季农业农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3月18日,灵台矿区邵寨煤矿建设项目获国家能源局批复,目前进入全面复工建设阶段。在2018年全县高质量发展取得全市第一好成绩的基础上,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重点工作开局良好,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顺利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
3.关于“有些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还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未经班子讨论决定”的问题。
一是责成各部门、各单位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本单位“三重一大”权责事项,建立“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公开公示等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结果民主、科学、公正。二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有关要求,结合县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安排,印发了《关于召开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方案》,对全县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安排部署,凝聚形成“四个不放过”的思想共识。三是抽组7个督导组,对13个乡镇党委及8个县直部门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重点督导,并对各级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进行了检查。
4.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相互抄袭”的问题。
一是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把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提纲,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确保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有深度、有力度。二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重点围绕召开程序、会议方案、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相互批评意见和整改落实措施等,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2018年度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扎实开展“回头看”检查,现场指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做到真反思、真认账。
5.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到位,2016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18条问题中4个问题整改落实还有欠缺,什字、百里、西屯等6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站管网配套工程滞后,独店、朝那、邵寨等4个乡镇垃圾填埋场还未进行工程和环保专项验收”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了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安排调度下一步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对问题中涉及的污水处理站管网配套工程逐乡镇进行现场查看,研究确定接入方案,计划埋设污水管网7240米,目前,西屯、朝那、百里、独店、什字、邵寨6个乡镇已完成项目立项及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二是督促指导朝那、什字、邵寨、独店4个乡镇全力加快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处理设施及独店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安装进度,目前,什字镇已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并组织完成了环保专项验收,正在进行渗沥液处理设施安装方案报批;独店镇已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安装,正在进行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及渗滤液处理设施调试,近期将组织进行渗滤液处理设施环保专项验收;朝那、邵寨2个乡镇已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处理设施安装,正在进行调试,近期将组织进行环保专项验收。三是朝那、什字、邵寨、独店4个乡镇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工程验收,阶段性环保验收待废气及渗沥液处理设施安装完成后立即开展,预计10月底前全面完成。
6.关于“债务风险管控不力,2012年—2017年,以‘暂付款’形式虚列财政支出2.56亿元,村级债务累计达到6917万元”的问题。
一是在编制2019年财政预算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有效防止新的支出挂账。止2019年4月30日,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4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059万元,增长45.1%。二是将2019年计划消化的7188万元“暂付款”列入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在年内按计划消化到位。三是由县财政局、经管站牵头,结合清产核资工作,抽组人员扎实开展村级债务清理核实,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止目前,共清理核实村级债务6683万元。四是分两批向乡镇安排村级互助资金回收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2798.5万元(其中:第一批2120万元,第二批678.5万元),累计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的项目资金总量达到5066万元,为化解债务,配强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
7.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2月28日及4月11日县委常委会会议和3月1日县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情况汇报,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组织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五、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灵台县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下发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成立县级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分4组赴乡镇、部门进行专项督导,促进工作落实。三是以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印发新一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通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督导、大核查、大深挖”行动。
(二)“‘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需加强,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还有欠缺”方面
8.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不到位,个别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基本都是穿插研究工作,一些单位部分党员干部存在补写或没有学习笔记”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2019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等专题12个、集体研讨专题6个、县委大课堂专题讲座选题12个、重点自学内容51个、重点调研选题48个,已举办县委大课堂1期、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4次。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为必学内容,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学习。二是加快“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推广使用,组织召开全县“学习强国”管理员培训班,目前已加入党委(党工委)27个、支部590个、党员4060人,并积极开展学习。三是督促中台镇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印发2019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目前已围绕《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5次。四是县委宣传部督促各单位制定了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学习笔记调阅制度,促进了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
9.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3月份“党员定期活动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单位定期对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进行调阅签批,确保学习实效。二是县委组织部根据全县党员干部思想和学习实际,制定了《2019年度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19年全县基层党员培训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等内容作为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组织举办全县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培训2018年以来新提拔和近3年未参加过培训的科级干部88名。
10.关于“县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到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管网治网能力还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起草印发了《中共灵台县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灵台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签订办法(试行)》。二是持续强化网络舆情监测管控,精准研判舆情,组织全县各单位网评员加大网上舆论正面宣传引导力度,与市委网信办建立舆情汇报协调机制,与县公安网监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及灵台县的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监测,确保网络舆情安全。
11.关于“对‘灵台大课堂’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灵台县“三加强、两巩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行“一会一申报”登记备案制度,按照凡讲必审、先审后讲、讲审同步的原则,对2019年县委大课堂邀请讲课人员政治倾向、辅导报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没有出现发表负面言论的行为。二是督促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党工委、党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督、谁主管(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组织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和登记备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12.关于“县委对党员干部信教和寺观教堂管控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扎实开展党员信教自查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树牢不得信仰宗教的红线意识。二是加强《宗教事务条例》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宗教工作的政策规定宣传普及,编印《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向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活动场所配发《民族宗教政策法规60问》读本,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正信正行,积极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还不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纪律不够严格,基层党组织还存在软弱涣散问题”方面
13.关于“县委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体系建设还没有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贯彻意见,选人用人视野还不够宽,干部交流缓慢,年轻干部培养欠缺”的问题。
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提出全县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意见。正在精心筹备召开全县组织工作会议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组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遵循“四重”用人原则,树牢“七看七用”导向,秉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理念,严格按照“四个一线”“五个一批”干部培养锻炼模式,2019年以来,县委共评选表彰2018年度先进工作者40名、优秀基层干部40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45名;新提拔干部62名,其中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36名,占到新提拔干部总数的58.1%。止目前,全县35岁及以下科级干部达到162名,其中30岁以下的15名,全县领导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14.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流程,明确末位表态的形式、范围和程序,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末位表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讨论形成最终意见,坚决防止先定调子、划定范围、指定人选等不正之风。二是进一步严明干部选拔“十不准”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灵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按照“谁组织、谁纪实、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厘清干部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畅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坚决防止“统一思想”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15.关于“存在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问题。
一是县人社局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和干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一般干部选拔、使用、培养、调配、考核奖惩程序,明确干部人事纪律,对今后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坚持零容忍、重处罚,坚决杜绝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二是市纪委对县人社局原局长进行了查处。县委责成县人社局严格执行《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人员交流调配的基本原则、条件、程序、交流调配纪律,进一步规范全县干部调配和进人程序,提高人员调配的公信力和公开公平性。三是坚持严格按照交流调配办法和进人程序开展工作,对各类进人事项全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后办理相关手续。2019年,按照市人社局审批的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分两批参加了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2019年毕业生招聘会,为教育、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7名。对因县自来水公司改制、万宝川农场职工医院改革划转人员4名人员及2018年招录的45名县选“四支”人员,全部分配到乡镇一线和有关企业上岗工作。
16.关于“全县仍有结构性超编人员436名,个别单位从乡镇借用的工作人员未办理借调手续”的问题。
一是由县委编办负责,制定《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统一管理台账》,建立《结构性超编台账》,对全县超编单位和超编人数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全县通过自然减员已消化结构性超编6名。二是责令县人社局对违规借用工作人员问题开展自查,核实借用人员数量、用途、来源、借用期限、当前工作岗位等情况。同时,下发了《灵台县借调抽调干部摸底清理的通知》,对县直部门从乡镇抽调借调人员情况全面进行摸排清理,及时办理清退和借调手续,确保借调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17.关于“2016年以来,新提拔干部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较小,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较多,全县30岁以下的副科级干部较少”的问题。
一是把稳步推进干部交流纳入干部选拔任用总体考量,着眼激发活力,调动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对全县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全面摸底,建立专门台账,明确交流时序,围绕班子建设需要,稳步进行交流,对任职10年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分批次进行了交流。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力度,推动优秀年轻干部数量充足、素质优良。
18.关于“基层党建还存在一些‘短板’,个别单位‘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党组织没有会议记录和党课记录,党费收缴问题较多,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
一是针对“一些单位‘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促认真传达学习巡视反馈会议有关精神,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和措施,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求,指导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二是针对“个别单位没有会议记录和党课记录”的问题,责令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三会一课”全过程纪实。三是针对“个别单位党费收缴问题较多”的问题,责令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党章》部分章节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完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对2019年党费收缴基数进行核定,建立收缴台账,按月统一进行收缴。四是针对“个别单位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责成对照支部软弱涣散的问题,逐项提出整顿提升计划。同时,县委组织部依照中组部规定的10个方面界定标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组织排摸软弱涣散党组织31个,目前正在指导各级党组织制定整顿方案。
19.关于“‘两新’组织党建比较薄弱,全县413户非公企业建立党支部98个,覆盖率为58.6%”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非公有制经济党总支和社会组织党总支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任务,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党总支和社会组织党总支规范建立抓党建任务、问题、责任三项清单,建立完善党工委委员联系包抓党建综合示范点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制度,靠实工作责任,扎实有序推进。二是深入推进“两个覆盖”,全面启动“两新”组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对全县所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进行集中摸底调查,撤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12个,新成立党组织1个,共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92个,其中党总支2个,独立党支部38个,联合党支部52个,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45名,覆盖非公企业264户,纳入党内统计的非公企业共381户,覆盖率达到69.29%,新发展党员9名。撤销村级扶贫协会党支部184个,下剩社会组织党组织17个,覆盖社会组织26个,覆盖率达到61.5%。
(四)“‘四风’问题积弊犹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20.关于“文山会海的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
一是从严审核把关,严控会议文件数量,第一季度召开全县性会议较上年同期下降23.1%;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数较上年同期下降10.2%。二是推行会议文件计划报备管理,3月15日以“两办”文件下发《通知》,安排各乡镇、各部门对2019年度拟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和召开的会议进行摸底,形成了全县2019年度发文计划和会议计划。三是将精文简会纳入《灵台县2019年度党委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作为“基层减负年”工作的硬性指标,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四是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要求,由县委办公室着力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后期报备,进一步提升文件质量。
21.关于“四大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的问题。
对2019年县委各常委专题调研选题进行细化明确,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为重点,分别制定了2019年班子成员调研方案。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文旅产业发展、环境保护、民族宗教、扫黑除恶、党的建设等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常态化开展调研。
23.关于“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虽然面上有所收敛,但有些党员干部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问题。
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共灵台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就督查调研、慰问走访、公务接待、新闻报道、文稿起草等相关要求作出重申和明确,对2018年省委巡视期间移交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查处。二是下发通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回头看”工作,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类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落实成果。三是以元旦、春节等节假日为重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3次,推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出现“四风”问题的4个单位6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持续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24.关于“县水务局滞留和挪用专项资金,县职业中专违规发放津补贴,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有超范围、超标准和同城接待现象”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对县水务局挪用项目资金、县职业中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县人社局、公安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18人。同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扎实整改并督促追缴违规违纪资金。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下发《关于认真开展公务接待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扎实开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财务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对公务接待、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严格审批程序,不断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教育监督,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三是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线索核查和群众信访反映问题查处,以及正在开展的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对发现的挤占挪用和滞留项目资金、公务接待和财务收支不规范等问题,严肃进行调查处置,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5.关于“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坚持举一反三,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执行议事规则,严肃局务会、办公会等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进行了规范重申。二是制定印发了《灵台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列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重点考核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查纠本乡镇、本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一线党员干部工作中发生失误但本人主动承担错误、态度较好、有积极改错纠错实际行动的基层干部,酌情减轻处理或免予处理,有效激励、调动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6.关于“县政务大厅窗口个别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听音乐、玩手机,有些窗口安排临退人员顶岗”的问题。
一是问题发生后,县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原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县纪委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县委已于2018年11月27日免去其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责成派驻单位对违反纪律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分别给予相关窗口工作人员政务警告处分,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分别对窗口临退人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大厅规范化管理,建立政务中心干部管理与各服务区管理相结合的一体管理机制,推行政务中心干部分楼层监管包干责任制,坚持每天不定时巡查4次,每周集中开展1次窗口纪律作风大排查和电子监察系统随机抽查,对违纪工作人员及时通报曝光,在中心范围内通报曝光违纪工作人员9人次。三是制定印发了《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完善了《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细则(试行)》,印发了《关于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及A岗工作人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驻规范标准及工作职责,营造了务实高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
27.关于“巡视组在了解全县设施农业用地专项清理工作时,没有如实报告相关情况”的问题。
一是严肃追责问效,2018年12月10日,县纪委监委对原县国土资源局、原农牧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二是督促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对2013年至2018年卫星监测疑似图斑、设施蔬菜种植区、果园、畜牧养殖区、水产养殖区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了限期整改措施。三是结合“大棚房”清理整治,对县域内1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恢复生产耕地,对16处农地非农化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已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制定印发了《灵台县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两个责任’传导压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偏宽偏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还需加强”方面
28.关于“县委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对县直部门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常委抓党建“一岗双责”职责履行情况汇报会议、县纪委全会等方式,先后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4次,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着力重点,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按照差异化明责工作法,县纪委监委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实际,制定印发了《灵台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29.关于“2018年公安机关移送县纪委的党员干部违法问题线索中,有部分公职人员”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2018年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干部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规进行了严肃查处。二是严格执行《灵台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加强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县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提升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三是持续强化日常监督,充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提醒,确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30.关于“乡镇纪委和纪检组职能作用发挥有所欠缺,2017年全县13个乡镇纪委还有7个存在‘零办案’,个别县直部门纪检组织‘三转’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涉及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工作约谈。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制定并印发了《活动通知》《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跟班轮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乡镇纪检监察专干到县纪委监委跟班轮训,全面提升专业能力,目前第一批8名乡镇纪检监察专干跟班轮训正在开展。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室负责同志,围绕纪法贯通下的办案实务及党委巡视巡察工作,组织培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两期150多人。三是扎实开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三转”情况督查检查,对专职专责等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调整充实了乡镇纪检专干,进一步夯实了纪检监察工作基础。四是在2018年乡镇纪委办案数量同比上升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对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督查,指导督促各乡镇纪委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对案件查办数量少、质量不高甚至“零办案”的乡镇党委、纪委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坚决杜绝“零办案”。
31.关于“巡察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紧盯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先后2次对相关乡镇、部门、单位省市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逐条核实整改落实情况,面对面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加大巡察力度,于4月1日启动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目前正在对24个县直单位开展巡察。
(六)“政治责任担当不够,巡视反馈整改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有的问题整改还不到位”方面
32.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灵台反馈的问题,截止目前,个别问题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3月18日,县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的通知》(办函〔2019〕66号),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对省委第四巡视组指出上轮巡视反馈整改不到位的个别问题,在《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台账》中逐一明确整改措施、目标成效、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全力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做到真反思、真认账,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县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先后组织召开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会、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整改工作推进会,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调度安排,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33.关于“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二是基层纪检力量不足”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灵台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差异化责任目标,下发《灵台县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进一步靠实了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对各乡镇按标准配齐配强乡镇纪检专干作出明确要求,规范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工作分工,持续巩固“三转”成果;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待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全面推进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选优配齐了县委巡察办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地,为全县巡察工作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34.关于“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一是精简会议文件不够有力;二是公务接待方面仍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从严审核把关,严控会议文件数量,重申了省市通过视频会议开到县乡一级的会议,县上不再重复召开的要求,第一季度共组织召开全县性会议较上年同期下降23.1%;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较上年同期下降10.2%。推行会议文件计划报备管理,3月15日以“两办”文件下发《通知》,安排各乡镇、各部门对2019年度拟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和召开的会议进行摸底,形成了全县2019年度发文计划和会议计划。将精文简会纳入《灵台县2019年度党委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作为“基层减负年”工作的硬性指标,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要求,由县委办公室着力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后期报备,进一步提升文件质量。二是修订印发了《灵台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需要接待的公务人员,由县接待办统一负责,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接待;对事先未出具公函或未进行报告的,坚决不予接待;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乡镇严格落实机关内部接待,就餐人员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付餐费制度,部门之间坚决不予同城接待。三是由县纪委负责,对原县人社局、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给予警示谈话3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违规公款支出的餐饮费共计908元已收缴入账。
35.关于“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个别单位有些‘三重一大’事项未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一是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细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的范围、方式和方法,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程序,按照规则程序对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干部职工评优选先、大额资金支出违纪处分解除等重大事项讨论研究,并进行全面公开。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党员定期活动日”“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切实增强践行民主集中制和执行议事决策制度的思想自觉,不断提升议事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七)“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扎实,基层‘蝇贪’、‘微腐败’尚未有效遏制”方面
36.关于“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结合对接制定2019年“一户一策”脱贫(巩固提升)计划,严格按照收入测算标准再次做好户内收入核算,全面准确掌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并据此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开展“回头看”,根据户内情况及时修改国扶系统数据,有效提高建档立卡质量。二是各乡镇采取集日、标语、会议等方式,广泛开展扶贫政策知识集中宣传和脱贫致富经验交流,有效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四是对历年易地扶贫搬迁户搬迁入住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未搬迁入住的,查明原因,做好政策宣传,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督促搬迁入住。
37.关于“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还有欠缺。梁原乡景家庄、朱家湾、杜家沟等村饮水安全工程检查井修建在道路中间”的问题。
一是县水务局组织人员赴梁原乡景家庄、朱家湾、杜家沟3村,对饮水安全检查井建设工作进行实地勘察,重新进行规划,调整修建位置,于2018年7月10日已整改到位。同时,县纪委监委分别于2018年6月28日给予县水务局工程包抓责任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2018年5月21日给予梁原乡景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二是2019年3月11日,县水务局组织召开全县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安排会,由县水管总站负责、13个基层乡镇水管站配合,组建5个小组,集中利用3天时间,对全县50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的2条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持续跟进督查检查,不断巩固工作成效。三是县水务局组织对全县在建的、已建成未验收的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2条问题下发了整改意见通知书,已限期整改到位。
38.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还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灵台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按月进行汇总,对中央和省市纪委转办移交、有关领导批示和县纪委监委受理的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采取由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等措施,2019年以来已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起,给予党纪处分3人。二是在全县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交叉检查工作,进一步织密基层监督网,发挥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者”的作用,强化督查结果运用,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召开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对2019年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定梁原、蒲窝2个乡镇和26个村作为2019年综合整治重点乡村,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四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工作调度会。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4个督导组,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灵台门户网站、灵台廉政网、县电视台和灵台清风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灵台县纪委监委关于限期主动说清和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的通告》,目前,自查清理工作正在深入开展。
39.关于“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还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由县扶贫办牵头,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参与,集中利用1周时间,对县级自查发现问题及建档立卡以来中央、省、市各级各类脱贫攻坚检查、督查、审计、巡视、巡察、验收、评估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回头看”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实开展整改提升。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带队,结合春季农业农村工作启动情况督查,对“回头看”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一并进行了督查,促进了工作落实。同时,结合全县春季农业工作督查和全省贫困县退出验收第三方评估,对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户入住、农户“七净一规范”“四项教育”、信访问题集中排查化解等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领域进行督查检查,全面补齐短板欠账,提升脱贫工作质量。二是严格落实产业扶贫“五个一”推进机制,按照县级方案到村、乡级方案到户、“一户一策”到人的产业扶贫方案编制思路,以2019年度计划脱贫退出的460户1500人为重点,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868户、巩固提升计划14822户,共落实“一户一策”资金22989.8万元。三是扶持建办什字“腾飞布艺”等农字牌扶贫车间12个,成立劳务扶贫公司28家;积极扩大电商、光伏、旅游等扶贫新业态覆盖面,扶持发展小家禽、小庭院、小作坊、小手工、小买卖等“五小”产业典型186个,推动形成了各类特色富民产业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持续推进反馈问题彻底整改
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落地见效、每一个问题都见底清零,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灵台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全面靠实工作责任。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督查指导、跟踪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引导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工作抓实见效。
二是强化分类施策,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借鉴前期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成果效应和经验做法,盯紧巡视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对尚需继续解决和还未彻底完成的整改问题,紧盯整改任务不松手,紧扣整改落实不松劲,紧跟监督检查不松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综合治理,彻底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力求形成常态长效。进一步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标准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涉及的每一项任务、每一条措施深入研究,找准症结,把问题从根源上挖深挖透、整改到位。同时着眼巩固提升,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四是促进成果转化,加快推动工作落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动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有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灵台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933—5969104
通讯地址:灵台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灵台县行政中心A432办公室)
电子邮箱:ltx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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