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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酒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9-06-04 11:18 分享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4日至12月16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酒钢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26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酒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书记林铎同志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为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夯实了思想基础。

(二)迅速安排部署,做到立改立行。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酒钢党委先后组织召开了7次常委会会议、1次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6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和10余次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召开的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整改推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特别是对巡视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坚决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做到第一时间问责处理到位、查漏补缺全面整改到位、建章立制有效预防到位,确保让党员干部受到深刻触动、让职工群众看到成效和变化。

(三)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公司党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公司党委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组成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对照反馈意见,将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成效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将整改任务具体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成立了组织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及人事薪酬问题专项整改小组、党风廉政建设及四风问题专项整改小组等10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得信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真抓实改、动真碰硬、务求实效。一是带头加强学习。在1个半月内,组织召开研究巡视整改的5次党委常委会会议、2次中心组学习、3次专题办公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部署;二是带头发扬民主。召开酒钢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三是带头真抓实改。牵头认领15项整改任务并逐一对整改方案进行充实细化,带头组织对13个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抓好落实。安排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全公司上下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着力整改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带头督查问效。在新建立的周一领导班子碰头会上,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牵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逐一签字背书,确保巡视整改责任到位、部署到位、推进到位。其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

(五)完善制度机制,注重标本兼治。酒钢党委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加强建章立制,坚决从根子上“挖毒瘤”“堵漏洞”。一是坚持举一反三。加强综合分析,用好巡视成果,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对查处的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延伸拓展,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二是健全制度机制。通过巡视整改新制定出台规章制度21个,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2个,就有关专门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党的领导、规范内部管理的实施方案、通知等文件19个,为确保真整改、真落实、真到位、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坚决惩处有章不依、有规不循、有纪不遵的行为,真正把制度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巡视整改工作发挥持久效能。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党的政治建设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1.针对“公司原任领导班子不重视党的政治建设,发生严重腐败问题,被破坏的政治生态未完全得到修复”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列入广大党员干部日常自学、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公司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从2019年4月起,学习范围扩大到直属党组织书记;在公司领导班子每周一工作协调例会上,安排固定议题,传达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二是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酒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深入厘清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管党治党责任,制定下发《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暂行)》,细化明确履责方式,抓住关键人、带动一班人,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抓、书记抓、有关部门一起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解决公司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三是着力净化政治生态。紧紧围绕酒钢原任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1000余人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剖析王三运、虞海燕、冯杰等人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4月29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肃清流毒影响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深刻地剖析查摆问题。根据公司党委安排,27个直属党委(党总支)于5月中旬前,认真筹备召开了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全面肃清腐败分子流毒影响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净化了企业政治生态。

四是重新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进行分工,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和协作,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修订完成《酒钢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要求在公司党委常委会研究相关问题时,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发言,防止出现主要领导率先表态定调,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流于形式的现象。

2.针对“对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截止4月底,先后制定下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安排意见》,对全公司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对学习教育时限、组织方式及学习效果测评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要求两级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全年不少于56小时,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5年内参加培训累计不能少于3个月或者550学时等。截止5月中旬,共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特别是先后4次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深入系统学习。2019年度安排2轮中层干部培训,第一期131人参加的轮训班已于4月18日开班,轮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核心内容,同时安排“铁山精神”体验教育、赴监狱或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等内容;自2019年起,坚持每季度一次外聘专家对酒钢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开展领导力培训,着力培养企业家精神、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明确规定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年初制定学习计划,由党支部审定并督促其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结合实际撰写学习心得。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笔记由党支部书记按照签阅制度进行签阅。3月底,党委宣传部会同机关党委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学习计划、学习笔记的记录内容及签阅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3.针对“公司党委对王三运、虞海燕、冯杰等人的腐败问题没有进行深刻剖析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

一是公司党委对王三运、虞海燕、冯杰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深刻反思,于4月19日召开全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关键重点岗位人员1000余人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全面肃清腐败分子流毒影响,对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清化企业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起到了较好的警示警醒效果。

二是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的意见,责成相关领导班子成员重新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公司党委常委会上重新进行了对照检查,并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备案。

四是把反面教材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引领教育作为干部轮训的重点内容之一,在今年组织开展的中层干部轮训班次中,安排参训干部前往酒泉监狱、铁人王进喜展览馆和镜铁山矿铁山精神展览馆,通过现身说法和现场观摩,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锤炼党性修养。

五是公司纪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纪委监察部安排相关人员深入各二级单位,与基层一线党员面对面开展肃清王三运、虞海燕、冯杰流毒和影响的警示教育,并通过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纪委书记讲廉等形式,促进警示教育全覆盖、见实效。

4.针对“党的建设工作有所放松,与公司各个环节工作嵌入不够”的问题。

一是巡视期间,公司党委即知即改,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党委有关文件,研究制定了《酒钢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承担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党建工作职责,推动形成了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2019年4月,制定下发了《酒钢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暂行)》,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融入考评细则,对党建工作责任6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制定了60条评价细则。今后将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建工作嵌入本单位各个环节工作,积极创新党建工作载体,不断拓宽党建工作思路,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同步推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是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在2018年底,逐级开展了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强化对基层党建考评结果的运用,对评议考核结果发文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对评定为12名“较好”、6名“一般”等次的直属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并对“一般”等次的6名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醒。今后将坚持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规范程序、提升质量、督促整改,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是按照要求抓好子公司章程修订及批复工作,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通过章程修订工作,把党的领导融入了公司治理,界定了三会一层的权力边界,明确了各自履职的权力和责任,完善了议事规则,细化了工作程序,初步形成了在党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5.针对“公司党委、纪委一直未换届,领导班子缺员较多”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第七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了集团公司党委、纪委换届工作,分工筹备第七次党代会。

二是下一步将根据有关规定,向省委组织部、省纪委和嘉峪关市委继续沟通有关情况,根据沟通情况分别提交召开酒钢集团公司第七次党代会请示。根据批复筹备召开第七次党代会,选优配强集团公司两委班子,进一步凝聚共识、鼓舞斗志,谋划确定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

6.针对“党委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等方面定力、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必须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的根本要求,坚持党委对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的重大决策全程参与、全程把关,深入研究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把握宏观政策,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完成《“十三五”发展规划(修编稿)》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18-2025)》。明确提出了:立足高质量发展,以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为抓手,力争有效提升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奋力打赢“止滑、减亏、增盈”攻坚战,把酒钢建设成为主业突出、治理规范、技术先进、绩效卓越的现代化企业的基本方略。

二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着力从议事规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决策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以及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商等方面进行加强,修订下发《酒钢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了党委会议事决策范围清单,明确了党委直接决策和参与决策的24项议事内容,厘清了党委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突出把好方向关、政治关和政策关,确保决策实现合规性、决策程序规范性、决策执行有效性。

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班子建设重要论述,按照“分工不分家”的思路和“一盘棋”的思想,重新调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加强公司领导班子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公司党委书记汇报一次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情况。

四是针对党委常委发表意见不充分问题,公司党委常委主动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表示今后将本着对党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审阅议案,会上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

7.针对“目前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高质量发展规划未定,没有形成共同的奋斗目标”的问题。

在充分征求各分子公司意见基础上,发展规划部牵头对《酒钢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完成修编,“修编稿”于2018年10月经公司有关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编制完成《酒钢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18-2025)》,该规划经充分论证、讨论后,于2018年10月上报省政府国资委。2019年4月,《酒钢集团“十三五”发展规划(修编稿)》和《酒钢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18-2025)》向公司职能部门和主要分子公司印刷发放,并通过内部网络、酒钢日报和形势教育材料宣传等形式在全公司内宣贯执行。通过规划印刷发放,内部网络、酒钢日报和形势教育材料宣传等形式向干部职工广泛宣传,以及公司主要领导在各类会议、调研时的宣讲,凝聚了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共同目标。

8.针对“董事会决策不民主,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少”的问题。

一是及时传达整改要求。3月22日,董事会办公室向全体董事(包括3名内部董事及5名外部董事)发送了《关于组织学习<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通知》,传达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关于对董事会民主决策和对董事发表意见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并安排各位董事首先自学,切实提高履职意识和能力。

二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4月10日下发《关于设立集团公司周工作协调例会制度的通知》,确定于每周一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及主要分子公司负责人集中研究集团的各项重点工作,开诚布公表达意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凝心聚力推进发展。通过设立此制度,班子成员充分交流表达意见,并按职责分工安排工作和督办落实情况,有效解决了以往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少,以及其他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信息传递成本高、跨部门的重点工作责任不清、落实不力等企业通病。

三是提高董事会会议质量。董事会办公室按照《公司章程》组织召开集团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从议案审核、集中培训、记录整理等各环节扎实整改,切实提高董事会会议质量。规范议案审核程序。董事会办公室按照董事会会议时限要求,在集团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前,将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提前送达全体董事,并于会前3天收集了董事对议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董事有足够时间审核议案并发表意见。在4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组织对参会董事进行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了董事会召开的基本程序以及董事表决意见的权责义务,进一步明确了董事发言的有关要求。4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各位董事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所议事项的关键环节还要求议案提报部门进行解答,会议对董事提出的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并安排落实,董事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氛围更为浓厚,会议质量明显改善。

9.针对“未按公司章程设立战略投资委员会等职能部门,导致内部管理中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体制机制问题。4月1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的通知》,在全公司范围内,对管理不畅、责任不清、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进行系统反思排查。在此基础上,尽快调整管理模式,优化管理流程,建立健全系统、科学、实用的管理体系。

二是组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4月23日,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集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设立了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通过了上述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相关组建方案及议事规则按规定正在履行向省政府国资委报备程序。

三是规范法人治理运行机制。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和公司法人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公司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明确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层副职对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关系,落实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经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经营权责。调整议案管理流程落实集团公司总经理权责。4月23日召开的集团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的11项议案,涉及经理层职责的9项议案,均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集团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决策程序,确保了总经理依法履职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发挥。

四是扩大列席人员范围,提高董事会决策参与度。对董事会参会人员范围进行了调整,安排非董事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便于列席人员解答董事提出的问题,了解并合理参与公司决策事宜。

10.针对“公司铁前工艺比较落后,环保压力大”的问题。

一是强化环保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集团公司召开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会议,安排部署环境隐患排查及各级政府部门环保督察反馈的47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5项制度的制定、修订了2项制度及2项预案,使环保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二是落实集团公司《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按照计划实施3台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冶炼系统有组织、无组织全面达标排放专项排查发现的36项问题,已完成28项问题整改。

三是落实公司《水污染防治2019年度工作方案》和《2018-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按照计划推进有关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持续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全过程运行监管,实现集团总排口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危险)废物治理项目尽快建成投用。

四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论述,深刻认识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做好各项环保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依法依规治企理念,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绿色发展。

11.针对“安全红线守得不好,2015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问题。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后召开2次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会议,2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安排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保障措施和省安委办第六督察组反馈的31项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等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相关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进行了会审。集团公司领导分7个督查组,从4月28日起分区分片对成员单位进行安全环保专项督查。

二是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已经通过集团公司交竣工验收,目前正在试运行。各成员单位积极推进中控室建设,集团公司正在对各成员单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加强危险作业管理,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了27家单位,查出问题和隐患303项,对东兴铝业陇西分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问题和隐患40项。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从3月下旬起至7月底在全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配合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宏兴股份镜铁山矿业公司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检查,对查出的7项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四是持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提升员工安全素质。3月13日组织开展了200余人参加的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举办了9期工业气体安全知识培训班,共358人参加培训;对82名班组长和40名后备干部进行了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举办了63名管理人员参加的2019年第一期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班。截止目前,集团公司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发生2起轻伤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下降”。

五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使命感。5月份,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苏响水爆炸事故、四川凉山州森林火灾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红线意识,对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基固本、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从5月份开始对各单位落实相关方管理要求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计划四季度组织开展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同时开展年度安全管理评价,对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进行综合评分、排序并提出奖惩意见。完善公司生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计划6月份组织一次公司层面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公司相关单位应急反应速度、应急处置效果等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2.针对“资源短板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无效资产较多”的问题。

一是召开公司无效资产和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决定成立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无效资产和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同时对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以及《关于落实巡视问题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二是完成了对公司低效无效资产的初步排查与建档工作。通过对全公司范围内低效无效资产的梳理,建立了基础数据资料,为后续开展具体资产的盘活或处置提供了数据支持。

三是计划近期召开无效资产和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领导小组首次会议,主要研讨各类资产状况,明确界定无效资产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制订相应推进计划并持续开展整改与监督。

13.针对“干部职工收入差距拉大,切身利益受到很大影响”的问题。

一是规范工资分配秩序。印发了《酒钢集团公司职工工资分配管理规范》,要求各单位按照与市场化水平和省属国有企业收入水平相适应,与酒钢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以业绩贡献和创新创效为导向,合理确定不同岗位工资水平,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和广大职工积极性。

二是调整中层干部工资分配办法。取消风险抵押激励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工资管理,健全完善工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施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单项(特别)奖励构成的年薪分配模式,加强干部薪酬分配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

三是完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制订了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遵循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原则,深化工资分配改革,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四是健全工资分配监管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工资分配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照工资分配管理规范进行自查,加强工资分配的统计分析、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使用,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计划和工资支付分析,实时监控成员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情况。

14.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2次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项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成立了整改专项工作组,明确了责任任务,全面负责各项整改工作,对成果转化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资源利用研究下一步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二是组织讨论《酒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形成制度草案,经审议通过后发文执行,2019年7月份完成。

三是组织召开了酒钢集团公司2019年科技质量会议,鼓舞了创新士气,营造了创新氛围,指明了科技工作方向。讨论修改《酒钢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形成修改稿草案,经审议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制度建设管理部门,2019年10月份完成。

四是重点跟踪推进10项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11项重点研发产品进展情况,8项2019年新立项重点科技项目实施情况。以科技项目为抓手,带动技术能力提升,实现创新价值化,2020年1月份完成。

(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对选人用人的领导、把关作用发挥不到位方面。

15.针对“一些子公司没有按要求成立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没有按要求配置工作人员”的问题。

一是2019年3月份,按照省上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安排各直属党组织对照设置标准对本单位党务工作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了自查与整改,督促各直属党组织按要求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选配党务工作人员。目前,各直属党组织均已完成了自查,12家不符合规范设置要求的单位已完成了整改,其中,西部重工公司新成立了党委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技术中心等9家单位新成立了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科),宏兴股份公司、酒钢医院2家单位对党务工作机构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同时,根据自查整改情况,对有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其对党务工作机构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强化了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

二是截至2019年4月,公司职工总数为37275人(在岗职工33790人),党务工作人员537名,其中专职人员342名,兼职人员195名,符合省委规定的“企业专职政工干部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的配备要求。

16.针对“有些基层党支部跨部门、跨地域设置,党组织日常活动无法开展”的问题。

一是2019年3月份,召开组织工作会议对整改跨部门、跨地域设置党支部问题进行了专题部署,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对跨部门、跨地域设置基层党支部进行自查与整改的通知》,安排各直属党组织对照党支部设置标准对所属基层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了自查与整改。目前,各已完成了自查,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已于2019年一季度完成了整改,相关单位新成立驻外销售公司党支部11个,机关类党支部13个,根据业务工作单独成立党支部24个。

二是督促各直属党组织紧跟集团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产权关系、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变化等情况,合理设置和优化调整基层党支部设置。2019年以来,各直属党组织先后撤销党支部10个,新成立党支部16个。

三是针对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问题,对4家单位进行了党支部建设专题约谈提醒,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整改机关处室跨部门设置党支部问题,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有关要求,加强对新成立党支部的指导督导,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不断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17.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嵌入不深、融入不够”的问题

一是对个别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公司纪委书记对该单位党委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

二是2019年3月,经公司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成立了祁牧乳业公司党总支,由公司党委直属管理,同步选齐配强党总支班子。

三是2019年4月,制定下发了《酒钢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暂行)》,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融入考评细则,对党建工作责任6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制定了60条评价细则抓好落实。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导考评,加强对直属党组织工作督促、约谈力度,促进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解决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

18.针对“一些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精”的问题。

一是对发展党员程序问题的调查了解。2018年8月,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统一要求,安排部署了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调研排查工作,安排26家直属党组织认真对照党章和《细则》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发展程序,逐人进行审查,按照“一人一表”的要求,通过调阅资料、走访排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发展党员全过程开展全面自查。经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公司所属党组织发展的党员(950名)党籍材料齐全,入党程序规范,未发现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指导。2019年3月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公司政工科长、组工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对党员管理、学习积分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培训,督促基层党委指导基层党支部结合实际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确保集团公司党员教育管理措施在基层落实落地,不走样、有实效。

三是针对4家单位安排非党人员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问题,在公司3月份组工例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对违规配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馆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27家直属党组织将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登记情况向公司党委进行了备案。

四是责成档案馆对负责人事档案的非党员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安排党员负责档案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五是计划于2019年6月至9月,分批次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并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党务工作者履职尽责、落实责任、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抓好抓实见效。

19.针对“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制度落的不实”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在动议环节,由公司党委组织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将初步建议向公司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建议方案。对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在公司党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前,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中进行酝酿。将动议环节相关材料、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材料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的重要内容归档管理。

二是研究制定了《酒钢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了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将干部选任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管理,强化过程监督,能够客观真实、及时准确、规范完整的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规范操作,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三是针对个别干部的宗教信仰问题,经核实,缺乏证据证实。鉴于此问题在职工中造成一定影响,由相关党组织对其诫勉谈话,做好教育监督。

四是研究制定《酒钢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岗位编制管理办法》初稿,对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干部职数、岗位编制进行规范,提出初步意见。严格贯彻执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岗位编制设置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从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着手,突出政治素质、实干担当、斗争精神,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五是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将出台的《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4月份修订完善了《酒钢集团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

20.针对“一些基层干部称呼其领导干部公司负责人为‘老大’”的问题。

一是在全公司范围内集中开展“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使党员干部普遍接受教育。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深入开展三类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让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举一反三,彻底消除个人身上存在的类似问题和有可能出现思想滑坡的不良倾向。

二是结合实际紧抓典型,不遮不掩剖析问题。在4月19日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通过认真总结、梳理典型案例,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分析根源,纠正个别干部在认识和习惯上的误区,革除拉“山头”、叫“老大”的陋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党性。

三是组织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称呼的通知》进行再学习、再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内政治规矩,避免党内同志间的庸俗之风,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规定,带头在党内互称“同志”。

21.针对“公司各经营板块和机关干部交流、多岗位培养体制不畅,人才成长环境恶化”的问题。

一是针对各经营板块和机关干部交流、多岗位培养体系不畅问题,2017年集团公司已修订了《员工配置管理办法》,对员工在公司总部机关、成员单位之间调动提出了“严进宽出、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原则,明确了符合调动的相关情形和“一般应进行公开竞聘”的要求。

二是针对近年来大学生流失率高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1)组织流失率较高的成员单位召开人才流失分析会,对大学生流失原因进行了反思分析,各单位撰写了分析报告,制定了对策措施。(2)健全人才离职面谈机制,完善了离职面谈记录台账,要求各单位及时掌握近年来新入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对提出离职或有流失倾向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进行面谈,了解掌握离职原因,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结合其离职原因持续优化完善人才发展机制。(3)组织主要产业单位分析了入职3-5年内、5-10年内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职业发展现状,对5年内未晋升至主办、协理工程师岗位,10年内未晋升至主管、责任工程师及以上岗位的,分析职业发展减速、停滞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培养措施。对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将及时把整改措施体现到集团公司相关制度中。(4)健全人才联系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联系人才的范围、内容和工作要求,将近年来入职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均纳入联系范围。(5)根据人才竞争态势、流向及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心态,调整了2019年度春季校园招聘方案,提高了应届毕业生入职见习期工资待遇标准,截止4月8日已完成春季校招;在校招面试中,选择更能适应西北地区地理和人文环境的应届毕业生。为有效解决应届毕业生“水土不服”和易跳槽的问题,在年度劳动力配置计划中安排了60-80名社会招聘名额,3月20日发布了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社会招聘公告。(6)完善人才待遇政策。修订了人才配偶就业实施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实施频次,目前已完成审定,进入公司制度发布流程,等待发文。继续坚持大学生免费入住公寓、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获得国家注册职业资格奖励等引才留才政策措施。

22.针对“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缺失”的问题。

一是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素质、实干担当、斗争精神,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更加重视干部基层经历和基层实践,在干部培养上,要注重轮岗交流和基层一线锻炼,特别是要加强年轻干部在吃劲岗位、重点岗位的磨练,多“培土”、多“墩苗”。

二是针对虞海燕司机违规提拔问题,公司党委对存在违规提拔问题的基层党委予以通报批评,责成该党委研究免去了上述2人的科级干部职务。

三是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排查发现,涉及6个单位共28人存在自主创业、长期请病假不上班、发放补充工资、借调、挂靠、挂名未在岗等现象。已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着力构建防控管理长效机制。   

四是针对“某子公司以党政联席会研究聘任中层管理人员”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子公司在2017年期间,依据其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先由党委会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调整了部分科级干部。根据以上核实情况,责成该公司废止党政联席会制度,完善其议事规则,并要求各基层党委举一反三,完成了类似问题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23.针对“公司推行的中层干部风险抵押改革争议较大”的问题。

一是深入剖析了实行风险抵押激励考核以来产生的问题,风险抵押考核机制虽然强化了激励约束,但高风险高收益的办法拉大了干群收入差距;以利润指标为风险抵押考核指标,造成经营者偏重当期利润完成,对长远发展重视不够,存在考核导向上的偏差。

二是针对查找出的不足,人事主管部门在借鉴优秀企业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突出强化激励约束,引导经营者更好完成当期考核目标和高质量发展任务相统一的要求,制订印发了《2019年中层干部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已发布实施。

三是2019年3月18日印发了《关于停止实行风险抵押激励考核办法的通知》,自2019年起,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实行风险抵押激励考核,实行经营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考核相结合的经营业绩考核方案,以整体效益决定分配和分灶吃饭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差异化制定考核标准,落实年度经营目标和高质量发展任务,更加有效的发挥绩效考核的引导、激励和约束作用,对经营目标和发展任务更好实现起到支撑和保障作用,通过区别对待经营结果,使经营者的业绩贡献、责任、风险和收益回报实现有机统一,切实调动起经营者努力完成任务目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4.针对“利益驱使一些干部冒着风险调指标、夸大成绩”的问题。

一是此问题在省委巡视之前,酒钢公司已根据年度例行盘库发现的动力煤亏库问题,安排纪委监察部、预算财务部等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未发现动力煤丢失、多记账以及相关负责人指使或者要求下属人员弄虚作假、虚报利润的问题,调查认为动力煤盘库亏库,是内部各环节管理不善所致。在调查结束后,于2018年5月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数据失真事件进行了通报,对负有管理责任的3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3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

二是管理上进行规范和细化,2018年5月,预算财务部召开会议对现有的管理流程及结算规则进一步明确和规范;9月再次就动力煤进料结算、运保损耗核销、实物盘库、实物及账务管理、盈亏处理等方面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研究处理, 11月13日再次召开会议讨论动力煤消耗指标相关事宜,就细化和加强消耗指标精细化管理提出明确的要求,动力煤及大宗物料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有效消除。

三是加强存货盘点分析与存货稽查,在2018年年中、年末盘库中,汲取动力煤亏库事件的深刻教训,加强月度存货分析管理工作和存货周定额执行情况通报,防止差异和问题的发生,对盘库发现的问题持续加强跟踪与落实。

四是2019年3月开始,对2018年度中层干部经营业绩评价及年度薪酬依照聘请第三方审计后结果执行兑现发放,从制度上防止基层单位通过虚假业绩套取薪酬的问题。

五是通过以上整改措施,从整个管理流程上形成闭环,通过2018年实地盘库验证、已经杜绝数据失真问题,对于前期已调整的指标造成影响将采取逐步消化方式进行处理。

(三)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认真,领导干部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方面

25.针对“个别领导班子成员报销无明确出差事由费用,不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的问题。

一是公司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具体负责人进行了告诫约谈,对严格按照规定核销相关费用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按照《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2015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6张单据进行了整改,3名领导班子成员共补交差价5910元,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和剖析。

三是按照“先预算、后发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违规报销领导班子成员超标准接待费用,已从2018年9月开始执行;严格执行接待费、会务费审批流程,财务部门在核销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对超范围、超标准、违反规定的接待费、会务费未履行审批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对未经批准、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相关费用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重新修订下发了《集团公司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外事接待的界定、执行标准、具体要求及违规责任追究等情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今后将严格执行《甘肃省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及酒钢有关制度规定,对因有章不循、把关不严造成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严肃追究对审核把关负责人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今后公司主要领导外出,一律按规定事先向省政府国资委报备,公司其他领导干部外出,一律按规定事先向公司主要领导请假并向“三办”报备。

26.针对“公司不及时修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的问题。

一是规范差旅报销。严格按照“一人一单”、“一事一报”进行差旅费报销,确保粘贴票据与出差人员、目的地准确一致。凡是参加会议、公务活动必须附上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出差调研须注明事由;特殊情况须进行说明,确保报销要件完整。

二是重新修订差旅管理办法。参照《甘肃省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4月修订下发了《酒钢集团公司差旅管理办法》。对出差审批备案、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住宿标准、差旅费用报销等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集团公司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财务部门按照制度规定报销。

三是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审批流程。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于2019年3月2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销假管理的通知》,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外出请销假管理进行了规范。

四是由预算财务部负责,对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及普通管理人员执行“出差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和梳理,对排查出的自2015年8月-2018年8月以来存在违反规定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的73名相关人员超标部分予以补交,补交金额共计22184.50元。

五是公司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了告诫约谈,要求今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而不息反对“四风”,根据国家和省上对差旅报销的要求,及时修订集团公司出差管理办法,并认真执行,杜绝不规范行为发生。

27.针对“公司明文规定吊唁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标准不同”的问题。

一是党委组织部牵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修订了《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党费使用办法》,于4月14日下发执行。同时要求各直属党委(党总支)依据新修订的制度修订或制定本单位党费使用的管理办法,报公司党委备案。

二是对各级党组织实施的去世党员吊唁工作明确了标准和责任主体,建立去世党员吊唁慰问台账,确保党员去世慰问吊唁及时到位,将党组织的关怀真正落到实处。

28.针对“党的十九大以来,仍有个别企业负责人胆大妄为、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一是酒钢某子公司下属基层单位私设小金库、购买购物卡、月饼券问题,在省委巡视组发现并向酒钢纪委反馈后,纪委随即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负责人金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济处罚2000元,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时任该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0月,酒钢纪委监察部、预算财务部联合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各单位开展了自查摸排,发现该基层单位将销售保证金在账外保管的问题,及时清缴了该账外资金及利息共计76.36万元,并通过规范和畅通交款流程进行了纠正。

三是巡视反馈后,酒钢纪委对该子公司小金库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深入调查,对调查发现的另一基层单位违规售卖废钢铁,私设4万元小金库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分别给予2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是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酒钢党委对该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问责,分别给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29.针对“个别子公司董事长私自与合资公司签署协议,确定公司经理层年薪”的问题。

此问题指的是酒钢集团与某民营企业合资设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总经理聘任问题。经核查,该总经理的聘任系经双方股东协商后,根据相关协议和公司章程,经混合所有制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的,但存在未按照酒钢公司相关决议、合资协议的要求进行公开选聘,上级单位未认真履行出资人权利,未按要求上报无权决策的事项等问题,根据上述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该公司已于2018年11月15日修订了公司章程,经双方股东评估,认为公司章程规定符合法规政策要求,应按照公司章程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发挥好混合所有制公司体制机制优势,保障股东及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行使职权、履行义务。酒钢方面对该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事项和要求,应通过公司治理通道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公司章程,尽快与另一股东方协商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选好配强天成彩铝公司领导班子。酒钢方面推荐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人选,另一股东提名总经理人选,酒钢提名财务总监人选,按党管干部规定和要求考察考核,由董事会聘任。

二是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根据公司章程,尽快选好配强该公司领导班子。由酒钢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推荐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人选,由另一股东推荐总经理人选,按党管干部规定和要求考察考核,由董事会聘任,并根据总经理提名选聘经理层其他副职成员。经理层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市场化退出机制。

三是合理确定薪酬。新一届党委班子和董事长到任后,妥善研究解决现任总经理及经理层聘任和薪酬事宜,与总经理和经理层成员签订聘任协议和经营目标责任书,对不称职或难以完成经营发展目标任务的,终(中)止聘任。经理层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占30%,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占70%,按年度生产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也可实行三年任期制激励。具体在聘任协议和生产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约定。

四是针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酒钢党委领导同志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强调要认真履行党管干部的责任,切实抓好公司重大人事任免工作,立即纠正和调整总经理选聘及薪酬发放,按期落实巡视整改任务要求。

五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责成该公司上级单位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责成该公司董事会修订了聘用协议文本、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文本并执行新规定。

30.针对“香港公司国有资产产权不清,导致酒钢公司利益受损”的问题。

一是3月25日成立香港公司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并在牵头部门预算财务部设立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日召开了香港公司遗留问题专题会议,达成初步共识,具备注销条件的、可开展注销清算工作,不具备的可将其纳入集团公司产权管理体系;同意聘请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香港公司展开资产清查工作。

二是4月17日召开香港公司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安排有关人员赴港进行正式工作交接,明确有关人员的合法身份;考虑到问题的复杂程度,决定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始与香港律师进行工作对接;决定聘请会计事务所启动资金清查工作。

(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地不到位,党的纪律执行宽松软问题比较突出方面。

31.针对“集团公司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严不紧,没有真正扛起主体责任”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直属党委(党总支)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及评价办法》,设定具体考核指标30项,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下发。

二是针对某支部党员大会议题雷同、约谈内容完全一致的问题。公司党委书记就此问题对公司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公司纪委书记对存在问题的党委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向该党委下达整改工作通知单,责令其限期整改,该党委3月20日上报整改报告,存在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同时通过3月份组工例会对此类问题进了通报,并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工作自查,切实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是牢牢抓住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这个“牛鼻子”,利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坚持问责倒逼,使领导干部通过主动学习、谋划部署、廉政约谈、督促检查、深入调研等方式履行主体责任成为常态。

32.针对“少数负责人不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的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落地、实施问责倒逼,使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成为常态。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新的工作分工。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协管和负责的工作,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环保等方面工作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一岗双责”。

二是加大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和风险防控管理。与23家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某子公司工作人员涉嫌工作失职案和职务侵占案在司法机关处理之后,公司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行政问责。

33.针对“公司纪委仅有常委5人,纪委监察部无内设机构,执纪、监督、审查还未分开”的问题。

一是针对公司纪委常委仅有2人,无法组织召开纪委常委会的问题,根据省委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启动了党委、纪委换届工作。结合公司党委、纪委换届,选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

二是依据公司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的纪委监察部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方案,建立健全纪委监察部内设机构,近期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及工作人员已配备到位。

34.针对“基层纪委‘三转’不到位,普遍存在纪委书记兼职,零立案、少立案”的问题。

一是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经公司党委研究,对纪委书记兼职问题进行梳理,结合中央和省上有关精神和公司各单位业务、管辖范围、人员实际,尽快拿出充实调整方案,与后续干部调整统筹考虑。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充实具有财务、经营管理等工作经历干部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继续深化“三转”,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抓好日常监督执纪问责的基础上,经公司党委同意,纪委监察部于近日下发《关于对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开展效能监察的通知》,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5个重点项目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突破瓶颈解决难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高效推进,尽早实现投产见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问责处理力度,严防“灯下黑”。对基层纪委“零受理”、“零立案”问题,公司党委书记对纪委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公司纪委组织对近三年“零受理”、“零立案”的16个基层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各单位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自查和反思,并制定了整改计划。对反映个别纪检干部压案抹案问题,经查与事实不符,但该干部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及其他违纪问题,被酒钢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5.针对“一些关键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和人员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对巡视反馈的具体线索,由酒钢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核查,针对个别干部贪占企业财产问题,酒钢党委给予该中层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关于个别干部在市政建设工程违规转包问题,经查该干部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酒钢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二是下一步酒钢将在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设计、制定时,嵌入廉洁风险防控要求,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界限,厘清权力责任,强化权力制约和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努力杜绝各种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同时在重要环节、关键岗位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对重要、集中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制订行使职权的相应程序,并通过定期岗位轮换、技术监控、电子留痕等措施,建立起“制度+科技+监督”的一整套工作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笼子。

36.针对“公司监事会和纪检、审计、巡察等部门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有效性。紧紧把握公司发展战略,探索建立监事会工作新机制。树立“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并重”“财务监督与重大事项跟踪并重”的工作思路。改进完善2019年财务监督模式和资产效率与效益监督模式,建立监事会内部主体责任清晰、工作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规和财经纪律方面的监督,并对其经营管理的业绩进行评价。

二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初步核实、案件审查等重要环节,避免监督执纪宽松软,真正使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修定《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条例》,真正做到零盲点监督、零死角防控、零容忍惩治。

三是3月份召开2019年度审计工作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暨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审计制度,在公司经营治理、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中发挥积极作用。开展成本费用专项审计、采购业务招投标专项审计、高风险成员单位内控评价及风险管理审计、信息系统管理评价及信息系统审计,对资金密集、资产聚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重要业务和关键环节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五)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没有进行认真整改方面

37.针对“2014年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未进行认真整改”的问题。

一是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酒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对21起“四风”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4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或问责,其中3起典型问题在省纪委、中央纪委网站公开曝光。本轮巡视进驻以来,酒钢纪委又先后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其中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给予党纪处分11人,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28人,内部问责5人次,待处理1人,保持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

二是近年来,酒钢党委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扎牢织密了纠正四风的制度之笼。

三是研究制定了《酒钢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了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结合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将出台的《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了《酒钢集团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已形成初稿。

四是今后将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酒钢“实施办法”的落地落实,盯紧节点,抓住关键,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明一起,严惩一起。

38.针对“公司党委对内部巡察工作重视不够,巡察没有聚焦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的问题。

一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调整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机构,拟成立专门设立的巡察办公室,作为党委工作部门管理,修订《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条例》。通过不断深化巡察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纪委和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明责知责、履责尽责、督责问责、述责考责”的责任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明确公司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巡察工作不少于2次,及时研究制定巡察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听取每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其它需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作出安排部署。巡察办公室每半年将巡察阶段性工作情况向公司党委进行一次专题报告。

(六)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方面

在巡视期间和巡视结束后,巡视组先后分3批次向酒钢公司纪委移交了受理的问题线索。酒钢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把问题线索的处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审查调查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力处置、核查问题线索。截止目前,93.3%的问题线索已办结。通过查处问题线索,给予党纪处分13人次,政务处分2人次,组织处理68人次,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考核问责23人次。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酒钢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成效,但还是初步的、治标的,有些还未达到标本兼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的目标。下一步我们将本着对党绝对忠诚、对酒钢广大干部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以赴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以整改工作的实效取信于职工群众,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思想认识上要再深化。把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作为检验公司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执行到位不到位、贯彻落实彻底不彻底的“试金石”,举一反三、剖析根源、堵塞漏洞、健全机制,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严实作风,确保抓出成效、抓出实绩。

二是整改进度上要再加快。按照“挂图作战、按时清零”的明确要求,加快工作进度,特别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敢于亮剑、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坚决处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是责任落实上要再强化。严格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包抓落实制,对后续整改中一些难点问题,督促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通力配合、协同作战、细化措施,较真碰硬,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

四是整改效果上要再聚焦。突出建章立制,对整改实践中的有益探索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注重把巡视成果运用到谋划推动工作的长期实践中,更好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促进酒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937-6717287

邮政信箱: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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