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狠刹公款吃喝风
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到公务“零接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3-09-03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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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讯 笔者日前从甘肃省兰州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市探索推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务“零接待”做法,引来干部群众纷纷叫好。
据介绍,兰州市制定《关于全面实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务“零接待”的规定(试行)》,明确上级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各项工作,一律不得用公款接待。该市规定,上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基层必须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出难题或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要求,增加基层负担;严禁接受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款宴请、礼品馈赠及其他消费活动;严禁由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任何会议或公务活动的相关费用;严禁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
兰州市明确,对违反规定者,一律先停职,然后视情节做出处理。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3次集中检查。(高三吉 王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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