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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学习贯彻运用  推动《条例》落实见效

中共临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  魏建宝

来源:临夏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9-26 07:30 分享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向全党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彰显了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不停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坚定决心。此次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强,进一步拧紧了党纪的螺栓、扎紧了制度的篱笆,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归纳起来就是四个字,“学习”和“运用”。   

学习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是党规党纪的执行者、捍卫者,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要通过采取专家讲座、班子成员辅导授课,室部研讨、问卷测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深入学,反复学、系统学,力求条例规定烂熟于心,纪律要求牢记在心。要坚持联系实际,融会贯通,注重《条例》与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省纪委指示要求的结合,使学习的视野更宽,效率更高。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协助党委抓好学习,将《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形成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引领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同时,要把监督检查《条例》学习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内容,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条例》为什么改、改了哪些地方、修改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运用方面,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突出政治监督。如新增的第六十二条对党员信教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这就为我们做好签订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书的后半篇文章,强化对各级党员的日常监督提供了依据。《条例》还将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等内容写进“违反群众纪律”,既有利于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更加严明的纪律规矩为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也有助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新的明确处分规定,《条例》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比如,针对“四风”隐形变异,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表现作出处分规定;增加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这些新增内容必须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对照、充分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