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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对157名党员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来源:定西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15 07:30 分享

“市纪委对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不力的8名县处级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各县区对40名乡科级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对54名干部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通渭县在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中,对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被脱贫”问题的主管业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两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10名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处分,并对县上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这是最近县区纪委书记座谈会上定西市纪委作出的通报。

今年以来,定西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始终聚焦主业主责,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追责力度不断加大,彻底打消少数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尤其是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查处、重处理。

同时,定西市纪委强化“一案双查”,对在河道违规采砂、环境保护、扶贫政策落实中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既查处当事者,又追究领导责任。通过严肃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执纪监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截至目前,全市共对157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供稿 张莉  编辑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