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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保护干事创业

白银市纪委常委、秘书长 傅学兴
来源:白银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1 07:30 分享

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是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的任务”,这既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指明了方向,也为旗帜鲜明支持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提供了重要遵循。下面,围绕如何使全会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谈几点认识。

强化教育夯实基础

抓好党规党纪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干部主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的政治自觉。

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龙头,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持续“补钙”“加油”中,不断夯实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把稳航向之舵,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激发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思想自觉。

抓好政策规定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经常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深刻理解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激发党员干部勇于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行动自觉。

从严执纪保护干部

突出日常监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强化日常监督,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要综合施策,层层设防,时时提醒,充分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防止小错变成大错、违纪变成违法,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干事创业。

及时澄清问题。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真正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担当负责、撑腰鼓劲,对一些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明显反映不实或经过了解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要及时作出了结;对查无实据的,要及时向干部所在党组织反馈核查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消除对干部的负面影响;对反映干部的一般性问题,应尽可能采取批评教育、函询约谈的办法了解情况,并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干部的抵触情绪,既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关爱,又让干部切身体会到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下包袱去干事作为。

严肃追究责任。宽容并不适用于所有人、所有事,对不该容、不能容的要坚持“零容忍”。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必须始终绷紧,不能让一些人误判形势,以为谈容错就是放松从严要求,从而产生侥幸心理、放松自我要求。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谋取私利的、明知故犯的、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要严肃查处。对恶意中伤、造谣诬陷、打击报复,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绝不能让造谣诬告者为所欲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建立机制支持担当

建立容错机制,为担当者撑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工作中的过错在所难免,不能因为害怕过错就不干工作,这样看起来不会犯错误,但实际上是最大的错误。从某种程度上说,形势越复杂、任务越繁重,干工作的出错率就越高。工作中既要严肃执纪,又要给敢闯敢试者纠偏改错的机会,不能搞一“错”否决、谈“错”色变,要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建立预警机制,为干事者敲钟。要建立警示纠错机制,对于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可能出现风险的和存在偏差的,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提醒,该处置的就快处置,及时纠偏;对群众反映和工作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批评,告知其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要求其中止错误行为,同时,对改革创新和干事创业者,既肯定成绩,支持其开拓进取、大胆工作,又纠正偏差,阻止错误行为发展蔓延,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感受到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组织的爱护。

建立激励机制,为负责者鼓劲。“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容错的目的在于纠正已经发生的错误,防止可能发生的类似错误。“三个区分开来”明确了需要包容的三个方面,这些方面既要包容,也要加紧改正、加强预防。作为干部自身来讲,要把顶层设计和敢想敢干结合起来,把“吃一堑”和“长一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降低改革的风险,最大限度汲取失败的教训。作为组织来讲,要健全激励担当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担当者上、不担当者下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