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西和县纪委副书记 刘小文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督促,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经常的教育,善意的提醒,及时的函询,严肃的执纪,维护党纪的严肃性,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首先,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党要管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有“婆婆嘴”,敢于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每一位党员都要参与其中,不能置身事外。只有及时监督,才能发现党员存在的各种问题,动辄则咎,使小问题不会演变成大错误。
其次,切实转变监督方式。注重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既要重视违纪或严重违纪行为的审查,也要重视轻微违纪行为和苗头性问题的审查,更多地使用函询、谈话等方式及时教育提醒,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力度。特别是对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党员义务履行不到位,批评和自我批评轻描淡写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存在“四风”问题,情节轻微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擅权专制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要通过提醒谈话、告诫约谈、要求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责令检查、批评教育、通报、诫勉等方式及时纠改,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三,切实完善监督举措。一是在抓“常”上下功夫,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增强监督的“存在感”,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二是在抓“早”上下功夫,通过谈话提醒、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知敬畏、守规矩、明底线的意识。三是在抓“严”上下功夫,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第四,切实加强执行力度。一是高频快步,及时提醒,紧盯重要节点,及时下发通知,时时提醒注意预防,坚决防止小事“破纪”;紧盯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使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举一反三,防止小苗头蔓延成大问题。二是真抓实管,敢于碰硬,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党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当事人红红脸、出出汗;特别是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出入私人会所、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问题,要严肃处理,用纪律的刚性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三是防线通电,执纪必严,谈话提醒不是聊天喝茶,不能谈完就完,要问题见底,也要以观后效,谈话函询作为组织行为一定要严肃,对函询答复要结合信访和了解的情况认真审查,发现问题的要延伸了解,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要追究责任,牢牢守住第一道关口。
第五,切实深化制度建设。要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完善诫勉、约谈、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操作落实细则和规范,认真研究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规范和丰富组织生活,引导党员在健康的组织生活中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思想境界,增强组织生活在教育党员、端正党风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