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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手记:以诚心换真心——纪律审查的根本目的是教育

来源:酒泉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09-27 07:30 分享

“都到饭点了,到我们家吃个便饭再走吧!”

“不麻烦了,我们回城里再吃。”

“那我给你们摘点桃子吧,我们自家树上的。”

“不用了,您的心意我们领了,我们有工作纪律。”

“那这点钱你们拿着吧,算你们的路费,我犯了错误,还让你们一趟趟地跑,我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老人家,您这不是让我们犯错误吗?这就是我们纪委的工作,我们还要感谢您配合我们的工作呢。”

一再挽留我们的,是因打架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而被立案的一位农民党员。回城里的路上,我不禁想起了我们前几次来调查的情景,老人家60多岁,是一位老党员,过去还在村里当过村党支部书记,前不久因为和邻居发生纠纷,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作为线索移交到金塔县纪委,由赵组长和我负责调查。我们第一次找老人家谈话时,他很不服气,觉得打架不是他一个人的错,而且公安机关、法院都已经处理过了,就这么一件小事,为什么要揪着不放,觉得我们太小题大做了。我们拿出了新颁布的纪律处分条例,给他解释道:“不是我们小题大做,作为党员,就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你看,新的纪律处分条例把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全体党员,你是党员,就要接受党纪的约束,你犯了错误,我们就要按照党纪党规对你进行处理,这也是我们纪委的职责”。听完这些,老人家沉默了,低着头说:“我接受组织的处理。”

我们听得出,老人家还是没有从心底里认可组织的调查。那天,我们从县城赶到一百多公里之外的航天村时,老人家却有事外出了,让他老伴过来和我们见面,说组织怎么处理他都接受。看来他还是没有从思想上重视这次的调查。电话打过去,正在忙碌的老人家漫不经心地说:“你们处理吧,我接受。”赵组长说:“你不要有思想负担,我们知道,打架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但你是一名党员,而且曾经当过村干部,应该处处为身边的群众做示范、做榜样,应该比普通群众有更高的素质和觉悟,你说对吗?既然犯了错误,就要改正,我们也会根据违纪情节和你的态度酌情考虑处理结果的,但是必须得和你面对面的谈清楚,等你事情忙完了第一时间给我们打电话,我们再赶过来。”听我们这样说,老人家有点儿急了:“这多不好意思,大老远的,让你们一趟趟地跑,还是我去找你们吧。”“没关系,这是我们的工作职责,回来了就和我们联系。”“好的,我回来后就给你们打电话,我一定准时到。”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老人家早早的就在航天村委会等着,通过我们耐心地说服教育,老人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颤抖着写了一份检讨,并一再邀请我们去他家里吃个饭再走……

这次的调查让我感触颇深:作为一名基层的纪检干部,我们不是要查处多少人,而是教育和挽救那些有违纪苗头和犯小错误的党员干部。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筑起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对那些违纪情节轻微的党员干部给台阶、给出路,让他们有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的机会,从而达到维护党纪和净化党员干部队伍、保护整片“森林”的目的。

(供稿 金塔县纪委赵华 李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