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严肃问责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乡镇和单位
来源:陇南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09-13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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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文县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及时下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纠正“四风”,着力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土特产、购物卡(劵)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格遵守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私车公养、违规驾驶公车以及违规借用下属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通知强调,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并要靠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检组要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编辑 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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