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市州严明纪律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白银市:“十个严禁”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近日,白银市纪委印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就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参与各类赌博活动。
同时,白银市纪委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专门受理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并成立5个作风检查组,严肃查处节日“四风”问题。
张掖市:对节日期间违反作风纪律的从严从重查处
近日,张掖市纪委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勤俭过节、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期间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干部职工从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协助和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讲活动,让党员领导干部明确道德高线、严守纪律规矩底线,让全体党员干部明规矩、守纪律。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积极举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纪律审查,严查快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创新检查方式,按照中央纪委“八个严禁”和省纪委“九个严禁、九个严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整合监督力量,对关键环节拉网式检查,重点问题点穴式检查,关联问题交叉式检查,特别是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要严肃执纪问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两节”期间顶风违纪的部门和单位,一律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同时,市纪委公布了廉政账户和举报受理平台信息。廉政专户: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行城关支行,2712 0404 0902 6404284;举报电话:0936-12388;举报网站:金张掖廉政网;举报微信:清廉张掖发布(qlzyfb),举报微博:新浪微博“清廉张掖”。也可使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手机客户端“反四风一键通”“人人拍”方式即时举报。
金昌市:结合两项法规学习贯彻开展节日明察暗访
近日,金昌市纪委下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要结合开展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活动,全面促进党纪党规集中学习培训工作,一方面,党员和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以案明纪、以案释规,给全体党员打招呼、明规矩,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从心底敬畏纪律,早收敛,快收手,守住底线。要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优势,利用微信、微博、QQ、论坛等网络平台,及时提醒警示,传递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营造监督环境,创造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要按照中央“八个严禁”和省、市“九个严禁、九个严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整合监督力量,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采取关键部位拉网式监督,重点问题点穴式监督,关联问题交叉式监督,重大问题联动式核查的办法,开展明察暗访,抽查核查,公开公示。尤其对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和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处理结果及时公开曝光。启动纪律审查周通报制度,推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通知》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健全快速评估制度,完善快速调查机制,落实快查快结要求,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两节”期间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一律实施“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市纪委举报电话:(0935)12388,8319822;举报受理:金昌市纪委信访室(市委办公楼505室)。也可使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手机客户端“反‘四风’一键通”“人人拍”和甘肃廉政网“‘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直通车”,金昌市纪检监察网举报。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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