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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工委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轮训第一期培训班

来源:省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5-11-18 07:30 分享

11月11日,省直机关工委在省委党校举行甘肃省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轮训班第一期培训班开班仪式,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张建荣主持并讲话。省纪委常委牛彦之、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刘永杰、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范鹏专门出席开班式。

此次轮训班是近年来举办的第一次,此后将采取分期分批轮训的方式,对省直机关处室及下属单位的1300多名党支部书记分8期进行集中培训。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熟悉掌握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全面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落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比较系统地掌握机关党建的基本业务知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和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建华明确要求要办好培训班、办出质量,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以集中轮训党支部书记来推动《准则》《条例》和主体责任的落实。

张建荣强调,要通过这次培训班几天的学习研讨,强化“四个意识”。一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党的支部书记,时刻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把当好支部书记提高到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二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自觉以《准则》作为自己言行的最高标准,以《条例》作为自己行为的纪律底线,划清守纪与违纪的界线,明确什么让做,什么不让做,在执行党的纪律上带好头做表率。三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是党中央对各级党组织书记的要求,不仅仅是对党组(党委)书记的要求,支部书记既承担着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也承担着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工作上失职要问责,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在处室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也要问责,因此要自觉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到手上。四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要把抓业务同抓党建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防止和克服不重视党建、忽视党建和不会抓党建的现象。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