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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5-11-12 15:30 分享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5月25日至7月1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8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在认识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上较真碰硬,在行动上坚决有力,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立即行动,严肃务实地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巡视整改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集团公司在党委会、年中工作会议上及时传达、深入学习贯彻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集团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严抓、严改、严问责的态度,问题照单全收,整改立说立行。公司党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公司领导牵头整改、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方式,倒排时间,责任到人,强化督办。整改过程中,一方面坚持立行立改,对一些重点问题采取先刹车、后完善的办法;另一方面坚持着眼长远,在解决表面问题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在优化规章制度的同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开展综合治理,保证了整改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二)问题导向,明确目标,制定务实明确的整改方案。按照巡视要求,集团公司迅即对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12类问题及意见逐项逐条逐句进行梳理分解和研究讨论,细化梳理整改任务及措施,形成了《巡视工作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分工,提出了整改时限,相关职能部门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共列出了48项具体整改举措,确保整改工作出实招、见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抓实改,扎实有效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切实强化整改工作过程控制和节点控制,分研究部署、初步整改、专题报告三个时间节点强化整改工作过程控制。同时把强化督查作为推进整改工作的重要手段,针对突出问题,在全系统分别开展了财务、审计、项目、人资等专项检查,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了系统的督查整改。并做到类似问题举一反三,从主体责任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控、公务用车管理、物资采购、薪酬发放、选人用人等7个方面,自查自纠了类似问题和相关问题17项,其中13项已完成整改,4项列入近期整改计划。

(四)自我剖析,深刻反思,领导班子带头深化整改工作。通过认真反思总结,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过程。9月中旬,结合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自查评估工作,查找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对策和工作思路,明确了建立长效工作制度和机制等举措。9月下旬,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认真听取了各部门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对照整改方案涉及的48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研究整改情况和相关处理意见,集团公司领导带头自我剖析,主动领责,反思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具体整改措施。

(五)严肃处理,严肃追责,形成警示震慑作用。整改期间,对违反相关规定的5家单位和2个职能部门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相关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约谈等,责令相关单位对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把整改落实工作情况与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年度绩效考核、年终评先选优挂钩。通过严肃处理、严肃追责,真正让整改工作形成了警示震慑,促进了全系统各项工作的规范提升。

(六)建章立制,细化标准,全面梳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解决巡视反馈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目前,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已新建和修订了相关管理制度10项,同时全面梳理现有管理制度,明确在年底前要新建和修订29项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将进一步加强对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切实扎紧党内制度的笼子,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二、立行立改,切实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要求,依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两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制度。明确了集团公司党委会议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建立了《中级管理人员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3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规范了“三述”、“约谈”工作程序,不断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整改。对巡视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集团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对相关单位负责人有针对性地进行诫勉谈话和警示约谈,明确具体要求,强化警醒提醒,督促二级公司全部建立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实施细则。在年度考核中进一步加大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考核权重,严格考核结果运用,靠实经济责任奖惩,落实各级党组织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三是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针对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重新修订了《权力运行目录》,排查调整、新增岗位26个,新增廉洁风险点125个,修订完善了《廉洁风险防控手册》,进一步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2.关于“纪委监督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建立完善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党组织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党务、纪检等岗位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完善了二级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增补基层单位纪委委员20名。

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超概算较多的问题。一是认真分析了部分项目投资超概的原因,对超概问题进行专项整改。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基建管理程序。正在修订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各控股公司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三是强化工程造价管理全过程控制。进一步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深化初设阶段的设计精度,加强概算编制的准确性。同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杜绝因“三边工程”导致的项目组织不合理、项目投资增加等问题。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项目招标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全过程监控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关于一些二级单位存在新增项目、动用项目预备费不报集团公司审批的问题。一是认真分析原因,立即办理补报审批手续,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概预算管理制度。二是通过制度完善,进一步强化项目概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将概算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基本建设项目奖励管理办法》,将年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督促各公司进一步细化造价管理,做好投资控制。

关于部分投资项目未报送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备案的问题。对涉及投资事项已上报省政府国资委受理,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重新修订了《投资项目报备管理办法》,明确今后所有投资项目均报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备案。

关于部分项目严重亏损的问题。集团公司对部分亏损项目,由相关责任部门及单位系统分析原因,对相关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集团公司正在积极利用国家政策,对相关项目下一步将通过重组、转让、转产、资产合作等多种方式减少亏损、盘活资产,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集团公司对集中亏损项目,没有及时剖析亏损原因、汲取教训、研究补救对策,也没有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干部职工意见较大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规定》、《投资立项管理办法》、《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项目调研、可研编报等相关内容,防范投资决策风险。二是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针对部分二级单位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全面开展了全系统财务专项检查,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全面进行了清理和清退。同时各子公司按照财务专项检查的要求,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专项整改。二是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党委班子作深刻检讨。三是正在修订完善《会议费管理办法》、《通讯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费用管理的具体规定。

关于对一些二级单位业务招待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存在多种票据一起报销,不符合一事一批规定的,对责任单位在年度综合考评和财务专项考核评价中予以严肃考核。二是正在修订完善《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批、报销流程,严格执行一事一批的规定,明确对违规报销费用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罚规定。三是加强票据真伪鉴定,各单位一律通过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验发票真伪,对于发票记载各事项与查验系统不相符的虚假发票,不予报销。

5.关于“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或者议价、直接委托方式确定施工或供货单位的问题。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招标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流程监管,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化各类招标采购方式的实施条件和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要求凡属应当公开招标的必须公开招标,确系不适合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详细的背书并上报集团公司。

关于个别二级单位存在拆分工程项目规避招标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确属《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可以不公开招标的,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行,坚决杜绝未经审批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将招投标管理纳入年度考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招标备案的,依据基建管理制度进行考评。

关于存在从已中标项目中抽取部分工程再次进行邀标的问题。加强招标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充分考虑专业跨度的问题,科学划分标段,避免出现标段划分不合理的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因专业不匹配而出现的分包或另行委托施工。制定详细的招标计划与工程形象进度对接,避免因时间不够导致无法进场招标的问题。

关于现场设计变更、签证现象较多,随意性较大的问题。提高项目建设现场管理水平,加强与设计、监理的协调配合,尽量避免零星工程发生,杜绝肢解工程项目行为。加强现场变更审批制度的执行刚性,细化现场变更流程管理,杜绝施工阶段的随意现场变更。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二级单位业务支出有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出差超标住宿,由其个人全部予以清退。二是集团公司于2012年制定了《关于坚持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加强费用管理使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清理了各类期刊、简报等;目前又进一步落实了基层单位只须保留1个对外核心宣传期刊或报纸的规定,并加大门户网站、OA办公平台、微信等网络媒体的建设与更新力度。

2.关于“公务用车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超标购买公务用车的4家责任单位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相关单位领导班子作深刻检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二是正在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经费预算、购置审批,明确不得超审批标准购置车辆,新购公务用车不得装饰,必要装饰按照统一要求配置,并将相关费用并入车辆购置价格中审批,不得超标配置。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只做正常的维修保养,不得超过原车购置时的配置标准。

3.关于“个别二级单位存在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经检查核实,以“春节慰问金”等名义发放的过节费在核定的该公司工资总额范围内列支,但存在发放方式不当的问题,相关单位对违规发放的全部予以清退,并明确要求今后不得以“过节费”等不当事由发放员工绩效奖金。二是对责任单位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正在修订《员工津贴补贴管理办法》,统一规定员工各类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范围和列支渠道等。四是正在修订完善《岗位薪点工资管理办法》、《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本部薪酬管理办法》、《本部员工福利管理办法》,切实发挥薪酬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调动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关于“制造‘陇晟源’接待酒存在操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陇晟源”接待酒的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相关单位在专供酒制作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但未发现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的问题。一是对责任单位和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进一步规范接待流程,完善接待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按标准采购接待用酒。三是不定期对各公司接待用酒的财务报账、入库和出库以及库存情况进行稽查。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有的重大项目调研论证不充分,对宏观政策和产业发展趋势研究不深入,对重要风险点考虑不足,导致部分项目投资时间不长就发生亏损和关停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和投资管理相关制度,正在修订《工业项目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民用项目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基本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投资立项管理办法》、《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和投资事项的前期论证工作,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关于决策议事程序不规范,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存在党委会和行政会混开现象的问题;有时为了抢抓机遇、抓紧解决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不充分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正在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了《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明确党委会、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二是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形成了一般事项的报告机制、重要事项的会商机制以及决策事项的“三会”(党委会、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事机制,充分发挥三个专业委员会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科学规范决策。

2.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二级单位普遍存在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研究讨论干部的问题,个别还存在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干部的问题。加强基层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深化企业内部选人用人方面的制度改革,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操要点及有关要求》,明确必须由党委会议研究干部事项的要求,坚决纠正各基层企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干部的问题。继续坚持各类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完善招聘选人用人的程序,建立分级分类员工市场化招聘的相关制度,做到招聘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关于二级单位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存在环节缺失、程序倒置的现象,还有个别单位不走程序直接上会确定的问题。一是要求各基层企业党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党委相关规定,制定或修订完善本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严格选拔资格和任职条件,明确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要求,对干部选任工作进行全纪实。坚持干部选拔任用中对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凡提必听”、干部档案“凡提必查”,确保“三龄两历一身份”清楚、真实、准确,特别要明确破格提拔、竞争性选拔的原则性和禁止性规定,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的制度性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二是加强对基层企业选人用人的监督管理,把基层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正式列入对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范围。对各控股(子)公司党委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常态化,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从严查处,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关于部分下属单位破格提拔干部较多,资格条件把关不严,没有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单位破格提拔人员逐一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和分析,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约谈。二是集团公司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操要点及有关要求》,正在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实施意见》。

关于集团公司统一招聘员工时,考虑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不够,存在供需脱节、人岗不匹配的问题。一是通过不断加强对人岗匹配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需求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注重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有计划地组织用人单位到相关高校进行招聘,对毕业院校、专业和学历层次进行限制,提高各类招聘人才的“准入门槛”,加强考核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关键环节;二是进一步加强“定编、定岗、定员、定责”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到人事相宜、人岗匹配。三是按照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原则,及时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和纪检监察人员。

3.关于“干部交流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对中层干部和人财物等重要岗位有计划进行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了《集团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岗位交流办法》,明确中级管理干部岗位交流的具体原则、条件、程序等。二是对现有中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进行梳理分析,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正在规范有序地开展中级管理人员岗位交流调整工作。

(四)巡视组移交的案件线索核查情况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已对巡视组移交的3件案件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其中1件反映情况不实,其他2件责成基层单位进行了调查核实,均不涉及违规违纪问题。

三、持续改进,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集团公司党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各项部署要求,以正风肃纪的责任担当、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把整改工作和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集团公司党建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两个责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以实际行动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和制度体系,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持续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建设。在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把巡视整改与完善企业内控机制结合起来,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深入排查制度缺陷和漏洞,坚持用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管理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单位: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931—8378030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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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