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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坚持问题导向 认真开展巡察

来源:省人大    发布时间:2015-11-11 07:30 分享

省人大机关认真贯彻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不断加强对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精心谋划部署,明确巡察目标。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确定了以省委巡视对象之外的内设机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人财物、行政审批或工程项目、廉政风险较大的领导班子成员,顶风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在重要岗位而且可能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为巡察的主要对象,开展巡察工作。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按照省纪委要求,紧密结合省人大工作实际,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找准巡察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确定巡察任务。切实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及机关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三重一大”、选人用人、廉洁自律、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部门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巡察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看被巡察部门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决策不民主、不公开,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四风”方面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选配精干力量,完善巡察方式。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原则,以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和常委会机关纪委为基础组建了巡察工作组,主要以日常巡查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为主要方式开展巡察工作。日常巡查中,巡察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机关各部门通过与干部谈话,了解干部在外出调研活动中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违规超标准住宿、违规变相旅游的行为;每季度对机关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重点查看公务接待是否严格履行有公函、有清单、有登记,陪餐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每季度对机关财务支出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查看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每月对机关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公车私用问题。重要时间节点督查中,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对中纪委和省纪委节日期间的有关禁令要求传达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针对重要时间节点人情往来密集的特点,加大巡察力度,重点纠正机关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利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违规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