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纪律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护身符”
——白银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综述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在“打”字上做足功课,在“硬”字上体现效果。
今年以来,白银市纪委秉承“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把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当务之急,突出纪律和规矩,强化教育与监督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努力锻造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和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
重教育,勤念“紧箍咒”
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思想上真正筑牢“忠诚”之心、在工作上牢固树立“忠诚”之魂、在行动上全面体现“忠诚”之义在作风上认真履行“忠诚”之责;
纪检监察干部要讲纪律、守规矩,不信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
白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鹏程多次要求。
为了落实这些要求,4月下旬白银市向全市6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了《白银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提醒卡》。该卡不仅列举了监督责任的要点内容,还重申了追责情形、追责方式。
今年,白银市纪委监察局共组织召开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教育专题会议6场次、警示教育会议2次;编印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发放给全市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用身边事警示纪检监察干部;召开了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及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业务培训会,会上明确要求派驻(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讲规矩、听指挥。
白银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不断创新培训形式,优化培训内容,继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派驻(出)机构干部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坚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卫士”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强监督,拧紧“安全阀”
源清则流清。白银市实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对交流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公务员(不含领导班子成员),要求工作经历或专业知识与拟任职位相适应,重点选调和录用熟悉经济、法律、财会等专业知识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先后2次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选调了8名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认真贯彻“两个为主”的要求,对县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和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和调动等事宜,均会同市委组织部共同考察确定。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提拔交流县级干部12人。
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使用上,白银市纪委做足了文章:
——强化对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管理,要求派驻纪检组长将60%以上的时间精力、非派驻纪检组长将50%以上的时间精力投入市纪委统一安排的工作中, 对纪检组长参与纪律审查和作风督查情况进行量化登记,作为干部考评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推行“小组”管理模式,将派驻纪检组长和非派驻纪检组长混编成小组,每2人为一组,成立了10个作风督查组、10个纪律审查组和2个“三转”督查组,随时抽调参与集中活动,有力保障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行纪检组长参与工作情况一次一评价制度,对参与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纪检组长进行约谈。
——实行县区纪委和部门纪检组报告工作制度,各县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每月和每季度分别向市纪委监察局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部门纪检组定期不定期向市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强化县区纪委书记、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有关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共接受报告个人因公因私外出等事项50人次。
——制作了《白银市纪委监察局廉政提示牌》40余个,公开举报监督电话,接受办事人员监督。
重问责,严防“灯下黑”
2015年3月,驻会宁县交通运输局纪检员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月,对原景泰县长张世军案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三任县纪委书记进行了责任追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7月,对“三转”工作中存在问题的37个乡镇街道纪委进行了点名通报曝光,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没有问责,严管就落不到实处。白银市纪委始终坚持把“一案双查”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全过程,以严肃问责倒逼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规履职。今年以来,全市共收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10件,初核8件、谈话函询2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
“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有敢于喊出‘向我看齐’的底气和胆量,以纪律为明镜,时时正衣冠,引纪律为清泉,不忘濯手足。”白银市监察局局长张守文如是说。(供稿 张宝玉 张荣学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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