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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高高举起 责任实实落下

——武威市强监督、盯问题、抓“三转”促“两个责任”落实

来源:武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10-14 09:29 分享

对40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对63人进行诫勉谈话、63人进行提醒谈话、6人进行函询、10人进行通报批评;

对拟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的56名县级干部人选进行了廉政审查,对28名新任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这都是今年武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

武威市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武威市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及时提醒诫勉、督促整改,坚持抓早抓小、真抓真严,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强化监督 压力传到位

加强纪律建设,落实责任是前提。

武威市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机制,加强督导考核,强化压力传导,全力推动责任落实。

截至目前,武威市委常委会先后1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分解7个方面34项具体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各负其责抓落实。

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亲自批办信访举报191件,亲自督办重要案件。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党委(党组)继续强化系统内主体责任,结合“双联”工作推动基层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18名县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委会上进行“四述”,逐一反馈问题,跟踪督促限期整改,对在民主测评中排名后3位的“四述”对象分别进行了约谈,促进了主体责任落实。

盯住问题 巡查强震慑

“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要突出重点,围绕遵守党的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廉洁自律、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计划、分批次地开展巡察,深入发现问题,负责任地报告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市委书记火荣贵在市委全委会议上,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以问题为向导,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抓到“点子上”,巡察工作就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武威市按照这一部署要求,于8月28日决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全面推开。

巡察工作伊始,市委就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武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受理举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列席会议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在开展第一轮试点巡察中, 3个巡察组对凉州区武南镇、古浪县大靖镇、凉州区交通局3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共发现和受理各类问题112件,对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19件问题线索,移交市、县区纪委查办;对6件能够边巡边改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对象立即整改;对涉及土地流转、征地款分配、低保评审、涉诉涉法、个人诉求等方面的87件移交县区纪委和相关部门处理,切实发挥了利剑作用,形成了有力震慑。

推进“三转”主责担在肩

  今年1—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40件,初核违纪线索503件,立案审查2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6人。武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重拳出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不手软。

武威市委认真贯彻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部署,切实推进纪委“三转”。市纪委调整内设机构,新设立组织部,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加到4个,并增加编制5名。市委及时研究配备纪委中层干部,增强监督力量。认真贯彻“两个为主”,以市纪委为主对县区和市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年度考核,制定《武威市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等4个提名考察办法和《县(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武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重要线索集体评估等方式,加强了问题线索的管理。同时,严格执行审查规定,严明审查纪律,依纪依法审查,重证据、重事实,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和错案,澄清诬告和不实举报153件,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武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