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 页廉政新闻头条 》正文

重任担肩头 挂帅又出征

——张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综述

来源:张掖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10-11 17:00 分享

“落实好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之举,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延伸到哪里、反腐倡廉就跟进到哪里。”谈到主体责任,张掖市委书记毛生武的话掷地有声。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必须先行。市委是这样要求的,张掖市各级党委(党组)也是这样做的。

上行下效  深耕“责任田”

“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毫不含糊地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党建工作全过程。”市委书记毛生武在约谈县区委书记时语重心长地嘱咐。

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先后13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书记毛生武先后4轮“一对一”约谈六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同市直30多个重点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了专门约谈。在市委中心组开展的6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议上,纪委书记作解读辅导、市委书记作总结讲话已成为会议的“规定动作”,这样的“节奏”无不体现出市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自觉。

落实主体责任,首在明确责任。为此,市委制定下发《2015年张掖市反腐倡廉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为7个方面、55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30个牵头单位、61个协作单位,确保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边界清晰。

毋庸置疑,市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坚持以上率下,把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的“钉钉子”精神彰显的淋漓尽致。

市委反复讲、常态抓,督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将主体责任入心入脑,各级各部门迅速“对准表、赶上趟”,以硬措施落实硬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基层如何抓、抓什么,需要建立一个统一规范,使责任一目了然,更加明确,更加贴近乡镇工作实际。”民乐县一位镇党委书记在全县落实主体责任座谈会上提出建议。

为此,民乐县紧扣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重点要抓的19个重点领域,坚持“量体裁衣”“量身定制”,精准细化责任指标,探索建立了“三书一单一薄”工作模式,有效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发生。

加压限权  编紧“制度笼”

 “深刻反思,问题的发生虽然有诸多因素,但也反映出自己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下属管理不严,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直接关系”……

在过去,如此诚恳、颇有“辣味”的话真不多见,现如今,却频频出现在张掖市委2015年度第二批党政主要领导述纪述廉述作风大会上。

“全面开展‘三述’,既让参加‘三述’的同志看到了差距和不足,明确了努力方向,也让其他同志感受到了责任的强化、约束的硬化、压力的深化。”谈到“三述”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苟海龙如是说。

市委把“三述”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化措施,将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摆上“称盘”,让党员干部帮其称称“轻重”,充分发挥“三述”的多元效应,促其自觉收紧“紧箍咒”,收敛不拘小节的“潇洒”,做到正确履责用权。今年以来,该市16名县区党政组织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会上进行了“三述”。

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于规范权力运行,重点在于编好制度“笼子”。

市委始终坚持民主决策,认真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权责清单”,对政府部门权责“底数”进行梳理摸底,建立市级政府部门“三单一网”制度。

选好用好干部,无疑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前提。市委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树立“四用四不用”的鲜明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对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和选人用人质量。

责任的落实从来不只靠响亮的口号,更有赖于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和有效管用的措施。实践证明,“三述”制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最有效的制度之一。

严肃问责  用好“撒手锏”

明确责任只是前提,落实责任才是目的。

今年6月,临泽县住建局2名领导干部因违规操办丧事,县纪委监察局给予2名当事人诫勉谈话,并责令其退还所收受的礼金。同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总抓手,是关系从严治党要求能否落地生根和反腐倡廉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毛生武在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上讲话强调。

市委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深化“四风”问题整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勤政廉政的干事创业氛围。紧紧围绕环境卫生、违法违章建筑、食品药品安全、民生领域资金等方面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问责问效”机制,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市委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12个县级领导班子和3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切实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尽责、主动担责。

“在‘一案双查’的现实环境下,单位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否则,即使是下属违纪违规,‘一把手’也会‘中枪’。”苟海龙直言。

提及“一案双查”,一些不了解纪律审查工作的人说它只是一种“提法”而已。然而,让个别领导干部始料未及的是,纪检监察机关毫不手软的将这种“提法”变成了“做法”。

该市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坚决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共实施问责39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惩防并举  架起“高压线”

毫无疑问,支持纪委执纪监督问责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

市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包庇、不姑息,支持鼓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深挖细查、抓早抓小,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市委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和责任主体的作用,调整充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和充分发挥执纪执法部门作用,配齐配强了5个县的纪委书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保障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建立健全分级办案、一案双查、倒查追责等工作机制,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元至八月,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535件(不含上级交办540件),同比下降26.4%,初核违纪线索319件,立案查处210件260人,同比分别增长98.1%、103.1%,涉及县处级干部10件12人,结案19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24人。

市委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源动力”,狠抓廉政宣传教育,深化“清廉张掖”微博、微信和廉政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宣传力度,曝光10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全面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法规在线学习和任前廉政考试,全市75名县处级、479名科级干部参加了任前在线廉政考试,让廉政警钟长鸣,促使党员干部“不想腐”。

响鼓不用重锤。市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坚持以上率下、积极示范“打样”,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步步跟进,用实际行动深耕主体责任这块“责任田”,层层传导压力,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夯实了根基。(张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