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 页廉政新闻头条 》正文

蹄疾步稳破瓶颈 立行立改解难题

——定西市着力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改革侧记

发布时间:2015-10-10 09:24 分享

“都在一个锅里搅稀稠,抬头不见低头见,如何让人拉下脸去监督查问题?”市工信委纪检组长如是感慨。

这一难题曾是定西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无法回避的瓶颈。

为破解难题,2010年以来,定西市纪委积极探索实现派驻纪检机构监督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在临洮、陇西两县先行试点后,对全市县级派驻纪检组织集中管理模式进行探索创新。今年初,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又对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织进行改革: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派出6个综合纪检监察组对市直单位分类划分的6个口开展监督。这一改革,从体制机制上向“监督难”亮剑。

监督之难亟需破题

“派驻纪检组,业务上受上级纪委领导,工资、福利待遇、人员编制却都在驻在单位,纪检组长与所在单位存在着多种联系,对驻在部门特别是班子成员难以监督,工作难免表皮化、形式化。”这是派驻纪检组长普遍感受。

改革前,派驻纪检组面临着“欲为无力”的尴尬。一方面,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面临着艰巨的反腐败工作任务,特别是涉及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领域岗位的廉政风险居高不下。另一方面,“派驻”性质得不到充分体现,派驻机构成了“稻草人”。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变化,市县两级纪检派驻机构的体制机制与目标任务之间存在着比较突出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发挥。派驻纪检组对驻在单位的监督往往取决于驻在单位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程度,或受制于领导关系、工作关系等因素。同时,由于派驻纪检组只有一个“光杆司令”——纪检组长,力量薄弱,难以开展有效监督,特别是违纪问题审查工作。

如何让派驻纪检组摆脱工作被动、监督乏力的困境,突破“同体监督”的瓶颈?

能否对派驻纪检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将分散的指头合并起来,攥成拳头,增强监督的刚性?定西市纪委领导反复思考后,决定大胆一试。

积极探索开先河

“派驻机构如何管理,在我们探索改革之初,中央和省上虽有要求但没有具体规定,全省没有先例,全国也鲜见事例。这项工作要真正做起来,将承担一定的政治风险。”定西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这样说。

要改革就要敢于承担风险。2011年,定西市纪委组织专门考察组,赴外省考察了纪检组织集中统一管理的经验。随后,市纪委多次组织召开县区纪委负责同志和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会议,提问题、解困惑、找方法,反复研究讨论后,终于在“要不要改、如何改、改成怎样”上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

紧接着,市纪委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和详细工作方案,慎重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措施。

——机构上,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归口设置、整合力量、强化监督”的原则和单位性质、工作职能的不同,将市直和县区直单位划分为党群、工交、宣教、综合执法、社会事业等若干个口,每个块设一个纪检监察组,分别命名为“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综合第×纪检监察组”和“×县区纪委(监察局)第×纪检监察组”。

——职能上,采取分组监督的办法。每个纪检监察组负责相应口的单位,县区纪检监察组还联系3到4个乡镇。县区除检察院、法院和设党委的单位按照原体制不变外,其他县区直属部门均不再单独设置派驻纪检组长。市直单位派驻综合纪检组长在完成综合组纪检组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同时,仍驻原单位进行监督。

——管理上,新的纪检监察组派出机构的性质不变,实行组长负责制,受市、县区纪委的直接领导。市直单位派驻综合纪检组成员的财政供给和人事管理渠道不变,仍归原单位;县区纪检监察组的人、财、物全部收归县区纪委统一管理。

改革后,确定了6名组长和6名副组长,由原纪检组长中政治素质过硬、敢于坚持原则、任职时间较长、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各县区从纪委机关内部选拔综合素质高,从事过法律、经济管理、财务会计等业务工作的年轻干部到纪检监察组里去。县区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分别按正、副科级配置,人选由县纪委商组织部推荐并考察;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综合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仍为副县级,职级待遇不变。

市直单位派出综合纪检监察组人员的供给和行政隶属关系虽保持不变,但是各组作为派出机构,直接对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受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各组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由组长住在单位和市纪委监察局共同协商解决。同时,纪检监察组的公用经费、办案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纪检监察组干部的工资关系、福利待遇、医疗保险、退休保障等均从原单位划转出来,由县区纪委统一管理。纪检监察组的年度考核、工作考评均纳入县纪委统一考评。

截至目前,市、县区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已全部到位,共设立派出纪检监察组46个,配备纪检监察干部173名。以前纪检组单打独斗,工作缺乏独立性的局面被彻底打破,纪检组长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无力监督等问题大为改善。

反腐活力不断激发

“近3年的运行,成效很明显。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整合了人员力量,强化了履职能力和监督能力,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定西市纪委干部这样评价。

从改革开始已经过去了3个年头,改革所带来的变化是明显的。

从县区层面看,将过去共40多个单独派驻纪检组机构合并为6-8个(各县不同)统一派出纪检监察组,每组一般设置4人,共选配干部38名。前后比较,每县区可减少职数10多名。一些县还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统一派驻纪检组成员,既不增加编制,又有效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

从市级层面看,派出综合纪检监察组构建形成了“综合派出+重点派驻”监督模式,监督工作领域拓宽了,实现了监督“全覆盖”。派出综合纪检监察组建立运行后,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建立完善了工作制度,不久前已利用两周时间深入各联系单位开展督导调研,并根据市纪委安排,开展信访案件初核调查,

将人员力量统一调派和收编回来,有利于派出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抓主抓重,突出主业,彻底扭转了过去纪检组单枪匹马“唱独角戏”的局面。县区直单位纪检工作也从过去的“分兵把守”变为“团队共济”,实现了由“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的转变。

2013年以来,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市、县区派出纪检组先后督查46次,发现各类问题287条,对一些典型问题由县区纪委和市纪委按程序分别查处,并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定西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省第一。

工作成效提升的背后是管理体制的逐步理顺和监督独立性的明显增强。

主动授予纪检监察组重大事项监督权、日常工作检查权、落实工作督办权、信访案件调查权、工作决策建议权等六个方面的权力,使纪检监察组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工作更加主动,监督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始终把纪检监察组监督的重心放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核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调协指导三个方面,使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做到独立自主、有的放矢。

2014年以来,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54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4件(次),提供违纪违法案件线索87条,初核案件46件。

管理体制的理顺也带动了监督规范性的显著提升。

关于派出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巡查抽查工作办法》《参加乡镇和县直单位重要会议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使派出纪检监察组的业务管理、职责权限、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工作关系以及纪律要求等更加明确、更加细化,做到了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机统一;制定和落实县直单位、联系乡镇向派出纪检监察组主动汇报有关工作、及时沟通情况等制度规定,从制度上消除了故意隐瞒有关事项、逃避监督等可能行为的发生。通过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派出纪检监察组管理有章可循、运行有据可依,逐步走上了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定西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