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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权威 “驻”出优势

白银市积极探索派出(驻)机构新路径

来源:白银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09-25 08:56 分享

“决心前所未有、力度前所未有、成效前所未有”。金杯银杯不如干部群众的口碑,许多人对2015年上半年白银市纪委4个派出纪工委和26个派驻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有目共睹。2015年1月,白银市纪委加强了对30个派出(驻)机构的统一管理,督促其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紧盯弊端,全力破解旧难题

长期以来,部门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因人、财、物等利益保障都在部门单位,实质上以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为主,存在着“下级”监督“上级”“副职”监督“正职”等诸多体制弊端。

——身份混同。原派驻模式使得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混为一体,容易产生“身份混同”,基本上都是“自己监督自己”。派驻机构负责人是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受单位“一把手”的领导,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一座楼里办公、“一个锅”里吃饭,要考虑“维护团结”、“顾全大局”,甚至个人的“进退流转”,工作很难较真、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单位出了问题,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发现不了,有时发现了也不愿报告或不敢报告,对一些明显的问题处理不了,也不想动真格处理。

——职责不明。原派驻机构负责人很容易“驻而同流”,成了驻在部门的“挡箭牌”和“救火人”,驻在部门出了问题,就由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去纪检监察机关“公关救火”,身份极为尴尬。本来是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却成了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一个人的责任,单位和“一把手”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喊得响亮,实际上很少入脑入心、责任意识淡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本应该履行协助党组(党委)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精力却耗费在了领导班子安排的其他工作上,偏离了主责主业,荒芜了自己的“责任田”。

——利益联盟。在一些风气不正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改变不了大环境反而被环境改变,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和纪检监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有的“一把手”为了让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好用听话”,就选自己“信任”的人,于是很容易形成“利益联盟”和“攻守同盟”,作为“监督者”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完全被“同化”。

大胆改革,实现监督全覆盖

针对旧模式存在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对“一把手”不便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突出问题,白银市委和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探索派出(驻)机构工作新模式,设立了4个派出纪工委,负责指导联系70个市直部门单位,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健全工作机构。今年1月,白银市纪委成立了4个派出纪工委,每个派出纪工委配备书记1名、工作人员1名,其党(团)组织关系、行政关系等纳入市纪委统一管理、统一保障,增强了“派”的权威。

——明确职能定位。制定了《白银市纪委派出纪工委指导联系部门(单位)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4个派出纪工委指导联系部门(单位)的范围,明确了对未设置纪检组、非派驻纪检组(纪委)、派驻纪检组的部门(单位)指导联系的三种方式,明确了对未设置纪检组(纪委)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配置,明确了对所联系部门(单位)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和工作落实季通报制度,明确了派出纪工委开展工作的八种方式等。

——理顺工作关系。制定了《白银市纪委派出纪工委管理暂行办法》,理顺了派出纪工委与市纪委、市纪委内设机构、指导联系部门(单位)的工作关系,规定了派出纪工委要履行监督检查、信访初核、纪律审查、业务指导等职责。

攥指成拳,凝聚监督新合力

针对原派驻机构人员分散、力量不足等问题,市上印发了《关于将市直部门纪检组长收归市纪委统一管理的意见》,将26个市直部门属于行政编制的纪检组长统一收归市纪委实行派驻管理,实现了从“同体监督”到“异体监督”的转变。

——实现名副其实派驻。收归后派驻纪检组长除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驻在部门,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外,人员编制、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等事项全部纳入市纪委统一管理和保障,解决长期困扰的力量分散、监督受制、难以履职等体制机制问题,体现“驻”的优势。同时,明确了派驻纪检组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访调查、纪律审查等职责。

——加强人才选拔培养。举办派出(驻)机构培训班,140多人参加培训。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的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加大了委局机关、驻在部门与派驻机构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力度。上半年,派出(驻)机构与委局机关、驻在部门、市直部门单位之间交流干部12名。为优化派出(驻)机构干部队伍结构,从基层选调了4名能力强、素质好的80后优秀干部充实到派出纪工委,形成了干部能进能出的良好局面。

——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市纪委监察局将派驻纪检组长和非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混编成组,成立了10个作风督查组、10个纪律审查组和5个“三转”督查组。上半年,共抽调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与集中活动80多人次,先后对80多个部门单位进行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40条,督促整改38项,对5人进行诫勉谈话,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

突出重点,履职尽责显实效

市纪委充分发挥派出(驻)机构优势,握紧纪律审查和作风督查两个“拳头”,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提质提效。

——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指导联系和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会、座谈会、制定工作计划、签订责任书、开展“三述”、落实月报告制度、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推动指导联系和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各派出(驻)机构督促指导联系和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并协助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制度文件98个;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900多份;认真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监督检查指导联系和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共排查出风险点3061个,制定具体措施5868项。

——加强纪律审查工作。按照要把6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市纪委安排的工作上的要求,派驻机构不断深化“三转”,把不该管的坚决交给主责单位或部门,“瘦身”后的派出(驻)机构聚焦纪律审查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1至7月,市纪委监察局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307件,初核案件线索60件,同比增长300%;立案查处18件,同比增长350%;结案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

——拧紧作风建设螺母。建立健全了教育宣传、分析报告、常态督查、源头防治、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六位一体”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切实加大执纪检查和问责力度,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60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2起,处理2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典型问题8次、22件。

(供稿 王自军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