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说廉语 | 为官履职莫贪财

王梵志是唐初卫州黎阳(今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人,在星光璀璨的唐代诗坛上,他是一个特别的存在。据考证,王梵志出身富家,子女众多,也曾做过官。后来家财散尽,生活困顿,子女也不孝养他。50多岁的时候他出家为僧,80多岁时去世。在成为僧人的30年中,他用清醒的思维和冷峻的笔触,写下大量白话诗,留存至今的尚有340多首。他的诗多用白话,浅白直露,爱发议论,不重格律,多有讽刺戏谑,常寓生活哲理,在后世收获了一批“粉丝”。这首诗正是他独特诗风的体现。
诗的开头,即是一记当头棒喝:当官任职不要贪财!如果贪财就是亲近死亡。为什么呢?后面他作了解释:贪了钱财,自己的花销是很有限的,更多的是让老婆(浑家)享受了。但是一朝犯事,却是自己一个人在遭受惩罚。“浑家”可引申理解为老婆孩子和亲戚朋友等众多关系亲密的人。这是多么痛的领悟啊!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挖空心思聚敛,本人花销有限,往往是为人作嫁而已。第三联王梵志作了递进分析,国家严刑峻法,不要有侥幸心理逃避惩罚,也别想着推卸他人。第四联更是一记响亮警钟:不要等到身陷囹圄才追悔莫及,回忆起当初清贫但又自由的日子。
这首诗与今日的廉洁从业要求和反腐倡廉理念是一致的。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工作时曾告诫领导干部要算好三笔账:经济账、法纪账和良心账。这首诗其实就是算前两笔账的。贪欲是毒药,是“心贼”,如果不能有正确认识,不能严格自律,而是以权谋私、借机敛财,那么最终会走到“向死”的路上,一时聚敛的钱财也会全部失去,这是“经济账”。同时,我们党持续强化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腐败分子机关算尽、难逃法网。这是“法纪账”。“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同样是洪钟大吕,应当引起所有领导干部的警觉。诗以赞之:
欲海偏能溺死人,常怀律己守闸门。
白莲生在淤泥里,自净其心不染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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